201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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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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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要求,由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办网站http:// www.gzlo.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我办(电话: 83545208)。

  一、概 述

  2015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工作,积极承担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统筹谋划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动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努力抓好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切实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政府法制工作成效明显,有效推动全市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2015年,我办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表现在: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文件758件:包括审查发布部门规范性文件169件,审查并发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9件,对规范性文件中涉及与法律、法规等上位法相冲突或试图法外设定权力的条款提出了删除或修改的审查意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有效地防止了部门利益法制化,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围绕深化改革和民生保障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项目19件;公开依法行政文件3件;办事指南类信息1件;财政决算信息2件;部门工作报告1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件;通知公告28件;收集、汇编、公布国家、省、市已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194件,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311件。

  二是主动及时上网发布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更新网站内容,全年在网上共发布法制信息(附加图片)约131条,同时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131条。按时主动公开《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以及2015年部门预算。发布通知通告28份、理论文章及领导讲话多份。

  三是畅通渠道,突出重点,充分展示广州政府法治建设良好形象。切实加强与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合作,努力营造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舆论环境。全年共组织媒体对政府法制工作进行新闻报道共37次,应《紫光阁》杂志社、《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等媒体邀请共接受记者采访近10次,《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等媒体刊登我市政府法制工作新闻或评论243篇,报送政务信息147篇,被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等单位采用32篇,在我站网站发布信息128条;协调组织召开媒体通气会以及常务会议后即时新闻发布会20场,发布议题25个,发布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市政府各部门前列。切实加强对《广州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城市更新1+3政策》等民生相关的重点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2015,我市在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较大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评估中居于全国第二位,得到了众多媒体的深度报道,充分展示了广州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形象。

  四是充分发挥网络便捷优势,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我办官方微博积极传播法治理念,共发布微博信息412条,网友转发微博和评论3360篇,政府法制工作影响力不断提升;推动“广州政府法制”政务微信的外包服务工作(去年12月开始南都报),完善微信发布工作机制,2015年共发布微信164期,合计发布361条,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政府法制工作动态、解读法律法规,政民互动渠道不断拓宽。

  五是积极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及时回复群众咨询的问题,积极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全年共召开办领导公开接访10次,接待来访群众48批101人次,办理百姓热线、领导信箱、群众来信和信访局转件共计189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办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9条,其中1.组织机构0条;2.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19条;3.规范性文件198件;4.其他文件3条;5.动态类信息131条;6.行政执法类信息0条;7.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8.财政决算信息2条;9.部门工作报告1条;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11.其他信息533条(通知公告、合同示范文本、行政复议决定书)。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1%;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86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02条,主要包括:一是政府立法方面的信息。完成《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规定》、《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向市人大的提案工作;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等重要的政府规章。在政府立法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途径,以座谈会、论证会、网络听证等多种方式听取公众意见。二是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方面的信息。主动公开全市各部门和区(县级市)经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98件。自主起草完成城市更新1+3政策文件(即《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和《广州市旧村庄更新改造办法》、《广州市旧厂房更新改造办法》和《广州市旧城镇更新改造办法》),制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和用地文件(即《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行办法》),以及《广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办法》等重要规范性文件14件,印发实施11件。三是行政复议工作方面的信息。及时将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决定书在我办网站上公布。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主要是公开了我办2014年部门决算及说明,详细列明了决算收支和项目支出基本情况;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同时还公开了立法后评估项目招投标函。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发布、召开新闻通气会、报纸登载等形式公布各类政务信息。2015年还加大了微信公众平台和官方微博等形式的宣传发布力度。同时,在网上公布了信息公开的目录检索及指南,为公众查阅提供了方便。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办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已按时回复。

  四 、咨询情况

  我办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225次,其中,接受网上咨询191次,现场咨询2622人次,电话咨询1412次。至2015年底本办网站访问量累计为597075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办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单位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办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顺利通过全国首次政府网站普查。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够;主动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仍需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方向,树立目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6年,我们将着力在以下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广州市行政复议数字化复议记录系统建设,用以解决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复杂、繁重的复议案件中,如何能够准确记录复议过程的问题。二是在行政执法职权动态管理系统一期基础上,建成“广州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实现对市、区各级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的目标。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889

其中:1.组织机构

0

      2.规章

19

      3.规范性文件

198

4.其他文件

3

5.动态类信息

131

6.行政执法类信息

0

7.办事指南类信息

1

8.财政预决算信息

2

9.政府工作报告

1

10.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1

11.其他信息

533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6

申请总数

 

其中:1.网上申请数

6

2.信函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4.传真申请数

 

5.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

6

2.同意部分公开

 

3.不同意公开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7.申请内容不明确

 

8.其他

 

 

附表3  其他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接受咨询数量

人次

4225

投诉举报数量

人次

0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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