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委”)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交委网站“广州交通”(www.gzjt.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交委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8180350)。
一、概述
2015年,市交委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健全制度机制,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加强市交委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对照自查、全面整改,做好网站内容更新及保障工作,并及时完成了相关数据的上传和调查问卷的填报工作。2015年12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公布普查结果,我委网站通过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并在动态类信息的更新速度和数量上得到广州市内媒体的肯定。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积极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按照市财政局的规范要求,在广州交通网、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015年部门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二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编制了我委权责清单(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179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34项),在广州交通网、广东省网办大厅公开。三是积极做好招投标信息公开。在广州交通网及时发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和基建(重点)项目审批情况等信息,委直属各单位经营性物业原则上实行公开招租,因特殊情况不能公开招租的,必须报市交委审批。2015年,共公开发布经营性物业招投标信息766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39条、基建(重点)项目审批情况66条。四是做好交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通过在广州交通网将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2015年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共38条。
(三)积极征求民意和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运用广州交通官网、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及时进行民意征集,如公交站点更名、交通十三五规划等等重大决策问计于民;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应,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市交委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1条,其中1.组织机构0条;2.规章0条;3.规范性文件16条;4.其他文件205条;5.动态类信息931条;6.行政执法类信息59条;7.办事指南类信息10条;8.财政决算信息2条;9.政府工作报告1条;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11.其他信息106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规划计划类的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6%;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09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2%。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495条,包括最新的交通拥堵指数、咪表设置情况、道路客货运、城市公共交通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等服务信息进行对外发布,及时向市民传递了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2条,包括市交委的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等,便于社会各界全面监督市交委资金运作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市交委还通过各大新闻媒体主动宣传,2015年,在各大新闻媒体发布新闻稿件179篇;综合运用市交委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大交通资讯、出行指引、行业动态、交通文化等宣传,主动回应社会热点,解答群众的咨询,为市民提供方便服务。广州交通微博共发布信息10200条,关注粉丝数超过66万;微信共推送165期约600条信息,图文阅读人数达20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市交委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委窗口、广州交通网等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4件,其中通过我委网站“广州交通”( www.gzjt.gov.cn)“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9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3件,通过信函寄送的申请有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60%属交通出行类信息,20%属交通规划总结类信息,其余是涉及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备案查询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5件,占总数的65%,主要涉及交通规划总结、停车场、拥堵指数、收费站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4%。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获取的信息是处于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6件,占总数的26%,主要是因为申请人对我市政府各部门职能分工不熟悉;
“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1件,占总数的4%,主要是因为申请人对我委职能了解不够深入;
2015年,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4件,主要是环保公益组织。
四、其他情况
2015年,市交委通过广州交通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委窗口等现场、电话、网络方式接受公众咨询1.6万多次,其中咨询建议电话接听12152次,当面咨询4000多次,接受市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投诉举报0次。
市交委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情况
市交委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认为市交委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内容答非所问,市法制办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认为市交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作为,天河区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我委作了辩护,由于申请人没有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途径向我委信息公开受理机构递交申请,不存在工作不作为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市交委政府信息工作稳中有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交委门户网站技术体系和设备需进一步改进升级;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下一步,市交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网站升级改造,加强栏目内容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七、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市交委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市交委以及受市交委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等直属行政和事业单位制发的信息。
(二)附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