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听全文
  • 2016-02-24
  • 来源:市统计局
  • 分享到
  •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统计局编写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和、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等八87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一号楼西5楼,邮编:510030,电话:83126267,电子邮箱:gzstjj@gz.gov.cn)。

一概述

  今年本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现将2015本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信息公开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及批示,我局不断创新公开手段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回应公众关注,提高公开实效。2015年全年我局办公室牵头统筹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局内各责任处室根据各自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分工作职能要求,积极配合,按时高效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二是全方位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结合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开展,我本局对广州统计信息网栏目设置进行了调整,完善了便民和咨询类栏目。制定并印发了《广州市统计局公众网自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任务、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实现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得力、有序运行。在市“两会”期间,继续做好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统计咨询服务,在市“两会”期间,提前编制好统计数据资料,方便承办单位和代表、委员们及时获得统计信息服务。及时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工单,详细解答的市民群众的咨询事宜,全年共办理82起群众咨询。按照全市统一规定和步调,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我本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信息发布、互动回应、网站链接等方式获得,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均已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提供和报送,。实现应公开的局重要会议、、活动、和培训简讯结束后或政策信息文件均按要求实现制定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即发布上网。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有局公众信箱的处室安排专人对信件进行接收、登记并及时回复。做到了网站信息及时更新,每条动态栏目的信息在网站页面都显示上传更新时间,增强了网站信息的时效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本局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7113275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重大政务活动情况。发布了行政执法类信息7条,统计动态类信息197条204条统计动态和31份有关文件,其中包括扶贫类信息11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7条,主动公开了本我局的日常工作进展情况。

  2.规范性文件。本我局今年发布规范性文件1份,为2015年6月18日发布的《广州市统计局规范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

  3.政策法规类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7条。

  43. 通知通告。本我局今年发布通知通告文件31条。

  54.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我本局2015年公布了《广州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广州市统计局2014年财政决算》,确保了局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政府采购公布了局《2015年政府采购合同(会议、印刷等)》、《统计局2014年政府采购合同》、《2014年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确保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

  65.机构设置和人事制度。公开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统计局职能、统计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职能、负责人、电话和办公地址、主要领导分工和电话、局新闻发言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公开了14条干部任免信息。

  76.统计业务数据。发布统计数据信息13034条,占全部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98%。建立了完整的月度、年度统计数据、统计年鉴的宏观经济数据库查询系统,及时公开业务类信息。公开发行出版了《数据广州 2013-2014年广州市经济社会统计报告》。

  87.统计分析。在网上发布了10篇广州统计分析和8篇区县统计分析,较好地反映了广州经济运行情况。

  98.统计公报。在网上发布了市、区统计公报7篇,主要包括《2014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广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一、二、三号)》、《2014年广州市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等。

  109.政务微博。全年“广州统计”新浪账号、腾讯账号发布283条微博,粉丝数和分别听众数量分别为28316、33712和33712个。

  (二)主动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获取政府信息,我局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公开发行统计类刊物等形式丰富公开载体,。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其中包括门户网站发布,定期公开广州统计信息(半月刊)、广州统计月报和城市对比月报有关资料,公开发行统计类刊物,通过电子触摸屏和两个电子大屏幕进行信息公开等。最常用的形式是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最受欢迎的形式也是通过网站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本局2015年,本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通过我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2件,通过市府门户网https://www.gz.gov.cn/转交的其他申请有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受理的6件信息公开申请中,有4件属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数据类信息且大约83.33%属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数据类信息且均用于自身科研需要,占总数的83.3%;其它类信息有1件16.67%属其它类信息,占总数的16.7%。

  在已经答复的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6.67%,主要涉及各区分镇(街道)人口数据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33.33%,主要涉及我市常住人口、生产总值、大中专院校学生数量等信息。“不予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50%,其中“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16.67%;“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33.33%。

  从申请的对象分析,受理的6件信息公开申请中,有5件来自以本地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总数的83.33%,只有有1个件是来自上海市的外地公民。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2件,其中1件来自经济法学会,另外一1件来自于信息顾问类类公司。

四咨询情况

  我本局2015年度,共接受咨询871次,网上咨询29次。本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17708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普查汇编、统计分析。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本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也没有收到有关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 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尤其是主动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数量明显增加,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多元化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并且进一步丰富信息类型;,继续办好网上资料、公开统计信息、充实栏目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七说明与附表

  我本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申诉等情况统计详见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

13275

其中:1.组织机构

0

2.规章

0

3.规范性文件

1

4.其他文件

31

5.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

197

6.行政执法类信息

7

7.办事指南类信息

2

8.财政预决算信息

2

9.政府工作报告

0

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

11.其他信息

13034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申请总数

6

其中:1.网上申请

2

          2.信函申请

0

          3.当面申请

0

          4.传真申请

0

          5.其他方式申请

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

其中:1.同意公开

1

          2.同意部分公开

2

          3.不同意公开

0

4.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0

5.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3

6.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

0

7.申请内容不明确,要求更改、补正

0

8.其他

0

 

附表3 其他情况统计

单位:人次

指标

数量

接受咨询数量

871

投诉举报数量

0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量

0

行政诉讼数量

0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