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委网站http://www.gzi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123801。
一 概述
2016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根据省、市有关要求,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在工作中,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按照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
二是召开了委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参加会议,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委领导对全委政务公开工作作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的种类、时限、保密审查程序,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和办法等要求,切实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遵循“123”新闻宣传原则,部门政策文件印发后1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布、部门领导、处室日常政务活动2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布、市领导以上出席本委政务活动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布。
四是按照《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照我委职能逐项核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覆盖了我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全部文件信息,为我委政务公开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委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五是通过委OA系统进行信息公开审核。在草拟公文的同时,通过OA系统同步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核和明确,提高了工作透明度,确保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公开。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00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5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239条;3.动态类信息3461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665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15条;7.其他信息13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142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1842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16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120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1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20篇。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当面申请2宗,20%;网上申请8宗,占8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30%属财政资金类信息,10%属行政类信息,其余是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40%,主要涉及财政资金类、居民用电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10%。主要是因为我委未制作或获得相关统计数据;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5件,占总数的50%,主要是因为申请公开内容属于省有关部门政府信息。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委2016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各项履职工作(含政府信息公开)均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虽然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网上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委将在新的一年中加以改进。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报告统计范围不包括我委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4400条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10条
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