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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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31
  • 来源:市协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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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办网站www.gzxz.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综合调研处,联系电话:020-81269823。

 

一  概  述

    2016年,市协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打造“阳光政务”。

   (一)重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我办始终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办主要领导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统筹抓好全办信息公开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重视督促检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打造“阳光政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监督考评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实行专人专管制度,专人发布、专人审核、专人管理政府信息,严格把好信息关,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有关政务信息,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优化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不间断维护和管理网站,及时更新网站版面、登载政务信息及政务活动的动态信息。完成“一网一窗”接口开发工作并正式上线运行,实现我办网上服务系统与市公共服务平台接口对接;升级改版我办政务网站,新增手机版和微信版,并增设扶贫工作信息公开、规划计划意见征集、政务微博、领导邮箱等子栏目;启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完成对口支援业务管理系统、网上服务系统及电子政府系统升级整改项目;梳理并形成我办信息资源目录,完成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信息资源登记注册工作。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办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主要包括:图片新闻、通知公告、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协作信息、招商引资、驻穗机构、商会之窗等信息,特别是针对新时期精准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化国内区域合作、服务驻穗机构等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准确公开。一年来,我办通过广州协作网站平台收集全国各地驻穗机构和各区(县)协作部门全年报送信息10000多条,在市协作网采用“协作信息”400多条,在“精准扶贫”和“对口帮扶”栏目编发扶贫稿件近200篇,编发《广州协作简报》24期,充分展示帮扶进程和成效;累计组织30家主流媒体记者108人次对第24届广州博览会进行正面宣传报道近130条,进一步提升了广州博览会展会品牌影响力。2016年我办上报信息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采用刊发近40条,通过媒体报道信息265条,通过墙报(宣传栏)发布信息20条,LED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12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办已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并在本办政务网站上公示。由于我办主要是为全国各地驻穗机构提供服务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主动公开为主,2016年我办未受理驻穗机构信息公开申请。

 

四  其他情况

    2016年,我办共接听咨询电话5765人次,接待现场咨询3393人次。本办政务网站2016年度访问量为298324次,其中政务公开栏目访问量127159次。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协作动态、信息公开、网上服务、政民互动。

五  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办未受理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的申请。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17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增加主动公开信息条数和内容,及时公开精准扶贫、调查研究、招商引资以及区域合作等工作的最新成效,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实效性。二是优化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技术平台的建设,强化网站建设,增强界面友好互动性,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性。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水平。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本年总结涉及的数据起止时间是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808

其中:1.组织机构

3

    2.部门文件

2

    3.动态类信息

419

    4.行政类信息

0

    5.财政预决算信息

2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0

    7.其他信息

382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0

2.信函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4.传真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

0

2.同意部分公开

0

3.不同意公开

0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0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0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0

7.申请内容不明确

0

8.其他

0

 

    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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