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委网站http://www.gzmed.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1072323。
一 概 述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市卫生计生委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委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办、局)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把门户网站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基础平台和窗口,明确要求委机关各处(室、办、局)必须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布置、同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做好网站的机构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和安全防范工作,不断增强委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功能。
(二)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卫生计生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严格按照《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保障责任表》和我委门户网站栏目规范进行建设维护,及时、准确、全面更新政务信息。建立微博值班,全年分别在新浪网和腾讯网累计发送微博信息241条,粉丝达64224人,2016年12月我委推出了移动门户APP。
(三)高效准确提供惠民服务。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市卫生计生委重新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权责清单,归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统一向社会公布。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相关信息和审批结果,动态更新各项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业务咨询内容。截至12月31日,共回复领导信箱和业务咨询1232条。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委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7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6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240条;3.动态类信息315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12条; 5.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32条;7.其他信息1490条(包括卫生计生国际、国内、省内资讯,业务咨询、领导信箱答复等)。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097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324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1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64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15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6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5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委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5件,其中当面申请16宗,占18.82%;网上申请58宗,占68.24%;信函申请11宗,占12.94%。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24.71%属医疗机构许可资料和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类信息,20%属企业执行标准类信息,其余是涉及二孩政策、社会抚养费、询问笔录、自来水监测、突发公共卫生、政府采购、部门预决算、计生证明、控烟信息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8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70件,占总数的82.35%,主要涉及医疗机构许可资料和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二孩政策、社会抚养费、询问笔录、自来水监测、突发公共卫生、政府采购、部门预决算、计生证明、控烟信息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5件,占总数的17.65%。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从申请的对象分析,以本地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80%,也有部分是来自北京(5人)、湖南、江苏、浙江、西安(各2人)、上海、四川、河南、广西(各1人)等外地公民。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委2016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委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占0 %;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1宗,占100%;其他情形0宗,占0%。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占0%;确认违法的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虽然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网上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新媒体的应用能力有待提高。
2017年我委将继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主动承担起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二是充分发挥我委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信息发布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准确安全发布权威信息及政策解读;三是不断加强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工作,继续做大做强微博、微信和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扩大互动范围,及时公开重大卫生计生信息,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开程度和服务水平。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无)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2097 |
其中:1.组织机构 | 6 |
2.部门文件 | 240 |
3.动态类信息 | 315 |
4.行政职权类信息 | 12 |
5.财政预决算信息 | 2 |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 32 |
7.其他信息 | 1490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
申请总数 | 85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58 |
2.信函申请数 | 11 |
3.当面申请数 | 16 |
4.传真申请数 |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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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85 |
其中:1.同意公开 | 70 |
2.同意部分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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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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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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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 15 |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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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请内容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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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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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1 |
行政诉讼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