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广州市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司法局
2017年1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广州市司法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网站“广州司法网”( http://sfj.gz.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司法局办公室,电话:83100281。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具体做法如下:
(一)领导重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各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各单位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保证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机制健全。一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三是明确工作职责。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并由专人跟踪与我市司法行政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6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419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36条;3.动态类信息3101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0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7条;7.其他信息272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419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437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0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0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简报、杂志、网站、微博、微信、宣传资料及触摸屏等途径,并设立了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最常用、最受欢迎的形式是通过微博微信“广州司法”和广州司法网公开信息。在便民服务上,我们对《广州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更新,在门户网站中开辟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分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计划总结、行政许可、便民服务、工作动态和其他等七大项栏目进行公开,并对具体需公开的内容进行了链接,方便社会公众直接点击,同时对一些动态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编制了《广州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和预公开信息制度》,通过书面或网上受理的形式办理市政府办公厅转办的、本部门直接受理的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反馈,方便群众通过各类途径了解我局的各类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当面申请1宗,占4.6%;网上申请18宗,占81.8%;信函申请3宗,占13.6%,传真申请0宗,占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13%属司法鉴定类信息,42.5%属律师管理类信息,其余44.5%属其他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2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45.4%,主要涉及司法鉴定、律师管理相关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9.1%,主要涉及社区矫正相关信息。
“不予公开的”0件。
“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9.1%;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2件,占总数的9.1%;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4件,占总数的18.2%;
“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的2件,占总数的9.1%。
我局2016年受理的信息公开,以外地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78%,页有部分是来自本地公民,占全部申请的22%。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2016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为0元。
五、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宗;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宗。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一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联系沟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代表等人群,通过对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
七、说明与附表
(一)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3419 |
其中:1.组织机构 | 1 |
2.部门文件 | 36 |
3.动态类信息 | 3101 |
4.行政职权类信息 | 0 |
5.财政预决算信息 | 2 |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 7 |
7.其他信息 | 272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22 |
申请总数 | 22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18 |
2.信函申请数 | 3 |
3.当面申请数 | 1 |
4.传真申请数 | 0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22 |
其中:1.同意公开 | 10 |
2.同意部分公开 | 2 |
3.不同意公开 | 0 |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 2 |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 4 |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 0 |
7.申请内容不明确 | 0 |
8.其他 | 4 |
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0 |
行政诉讼数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