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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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14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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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规定,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环保局环境经济与宣传合作处,联系电话:83203184,传真:83203190。
 
      
一、概  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点进行:(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二)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和程序;(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四)大力推进微博问政、网络互动工作;(五)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5条,其中:1.部门文件类(包括部门通知、公告、批复、办事指南等文件以及部门规章等)信息324条;2.动态类信息1117条;3.行政执法类信息60条;4.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5.其他文件和信息662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通知、公告、批复、办事指南、规章类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15.0%,主要包括:1.市环保局规范性文件(包括通知、公告、批复、办事指南等);2.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包括广州市环保法规、广州市环保政策文件等)。工作动态类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51.6%,主要包括:1.政务动态;2.环境监测动态;3.环境监察动态;4.区县动态。行政执法类的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2.8%,主要包括:1.行政处罚;2.行政征收;3.其它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复议、诉讼等)。其他文件和信息类占总体的比例为30.6%,主要包括:1.环境规划及功能区区划;2.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3.环境影响评价;4.污染控制;5.机动车污染控制;6.固废与辐射安全;7.环境执法监察;8.环境质量与监测;9.环保创建审批;10.人事管理;11.意见征集与反馈;12.局长接访;13.大事记;14.环境统计年报;15.其他数据统计信息;16.专题。

       我局在局政务网站建立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突发性事件及处理情况公开平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供重点排污单位在该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2017年我市共363家重点排污单位,已全部在该平台上公开了环境信息。突发性事件及处理情况公开平台每年集中向社会发布年度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市管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和风险等级划分情况。

       我局在局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多种渠道发布我市51个覆盖全市所有行政区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的实时报、日报及未来三天空气质量预报,每月发布全市空气质量月报及各区空气质量排名,每年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及PM2.5来源解析结果。每月在局政务网站发布广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2017年,我局共办理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5件(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件),办理结果均已公开。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以公告栏、报纸杂志、电视媒体、对外接待服务窗口、门户网站、政府新闻发布会等为载体,多次邀请企业、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互动,并主动到社区、企业征求各种意见。其中,浏览我局门户网站获取公开信息为最常用的形式,最受欢迎的形式是我局政务窗口主动到社区、企业进行现场互动座谈。在便民服务上,我局通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益广告、印制办事指南和宣传手册等方式,进一步方便市民群众获取所需环境信息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4件,其中网上申请87宗,占83.7%;信函申请9宗,占8.7%;当面申请6宗,占5.8%;传真申请0宗,占0%;其他方式申请2宗,占1.9%。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60%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30%属空气质量数据类信息,10%是涉及土壤修复实施方案、噪音监测报告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04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67件,占总数的64.4%;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PM2.5浓度监测数据、空气监测数据及达标率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不公开部分信息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保密局规定的秘密范畴等;
 
       “不予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3.8%,全部为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4件,占总数3.8%,申请内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或信息不存在”的23件,占总数22.1%;主要是因为所申请的信息属于其他政府部门的业务范围或者我局不掌握相关的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要求更改、补正”的3件,占总数2.9%;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的申请信息描述有误或者未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交信息用途的关联性证明;

       “其他”的2件,占总数1.9%。主要是因为所申请的信息非我局的业务范围,已经向申请人做出指引并按照申请人的意愿撤销该申请。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人中,公民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76件,占全部申请的73.1%;以法人和其他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28件,占全部申请的26.9%。
 
       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未被投诉过。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社会公众对获取环境信息的意识不断提高,同时新媒体、自媒体快速发展,信息传播的渠道越来越多、速度越来越快,舆论生态环境复杂,妥善应对政府信息公开对舆情的影响、正面引导舆论面临较大挑战。针对公众对环境信息获取的广度和深度的增加,我局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环保工作部署,并进一步探索和创新环境信息公开方式,加强环境管理和服务工作力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环境需求。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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