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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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16
  • 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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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委)编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6号市卫生计生委;邮编:510062;联系电话:020-81072323;电子邮箱:wsj@gzmed.gov.cm)。

一、概述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完善组织管理,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

(一)高度重视,强化公开功能。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委机关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委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办、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把门户网站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基础平台和窗口,明确要求委机关各处(室、办、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布置、同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做好网站的机构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和安全防范工作,不断增强委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功能。

(二)拓宽渠道,深化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及新闻发布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宽新媒体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和互动。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加强了新网站信息公开、业务咨询、意见征集等功能建设。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配合市政务办做好委属医疗机构的院务公开,主动公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委核发供水单位、委核发公共场所、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卫生许可证的相关信息。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及公众互动交流,加强手机APP、官方微博、广州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实时互动,扩大信息传播范围,普及卫生计生知识、宣传解读政策法规。四是通过广州市12320卫生热线,加强政策解读、健康咨询和信访等工作。五是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及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六是为方便查询,及时、准确地向市档案局移送主动公开文件。

(三)高效准确,提供惠民服务。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在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提高为申请人提供信息的工作效率。对于来现场提交申请的申请主体,能够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申请人的申请意图,指导申请人写明申请信息的详细内容,按流程和时限要求办理。坚持每个工作日两次登录市政府依申请公开平台和委网站,接收申请人填写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0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111条;3.动态类信息461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25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22条;7.行政复议决定书5份;8.其他信息1442条(包括卫生计生国际、国内、省内资讯,业务咨询、领导信箱答复等)。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080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1692条,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831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组织主要领导接听“广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活动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2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8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7件,其中当面申请13宗,占16.88%;网上申请53宗,占68.83%;信函申请11宗,占14.29%。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44.16%属医疗机构许可资料和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类信息,18.18%属企业执行标准类信息,其余是涉及二孩政策、流动人口管理、卫生监督执法笔录、卫生年鉴、财政预决算、控烟工作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77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59件,占总数的76.62%,主要涉及医疗机构许可资料和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二孩政策、流动人口管理、卫生监督执法笔录、控烟工作等信息。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5件,占总数的19.48%。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3件,占总数的3.90%。

从申请的对象分析,以本省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80.52%,也有部分是来自北京、上海、江苏(各3人)、湖南、广西、浙江(各2人)等地公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没有收取检索费、邮寄费、复制费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同时也存在薄弱环节:委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还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规范。

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继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主动承担起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博微信信息发布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准确安全发布权威信息及政策解读;三是不断加强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工作,继续做大做强微博、微信和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扩大互动范围,及时公开重要卫生计生信息,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开程度和服务水平。


七、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无)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080

         其中:1.组织机构

2

               2.部门文件

111

               3.动态类信

461

        4.行政职权类信息

25

        5.财政预决算信息

2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22

        7.行政复议决定书

5

        8.其他信息

1442

 
                  附表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申请总数

77

      其中:1.网上申请数

53

      2.信函申请数

11

      3.当面申请数

13

      4.传真申请数

 

      5.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77

      其中:1.同意公开

59

      2.同意部分公开

 

      3.不同意公开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15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7.申请内容不明确

3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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