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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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20
  •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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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gzplan.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邮编:510032,电话号码:020-83123614)。

一、概述

我委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推进了重大建设项目、收费目录清单、行政执法、政策文件解读等专项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

在委网站开设了我委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实施专栏,对外发布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按月发布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按季度发布了85条项目建设书批复信息、84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信息、24条项目核准信息、40条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信息;按年度发布了我市轨道交通建设概况及进展信息。

(二)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今年,我委及时更新了《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广州市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编制并公布了《广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第三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现收费透明化、规范化。

(三)公示行政执法情况。

落实市法制办实行“双轨并行制”的要求,在全市统一公开行政执法数据的基础上,我委还在委官方网站自主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数据,方便社会查询、评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动政策文件解读。

制定印发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推动开展了我委政策文件解读。今年以我委名义印发的1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00%进行了政策解读。

(五)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

今年以来推送微信1240余条,微博1970余条。目前微信粉丝1.1万人,微博粉丝29.8万,比去年同期上涨约80%。充分发挥了政务新媒体辐射面广、到达率高的优势,助力我委各项工作开展线上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5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0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328条;3.动态类信息299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65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0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25条;7.其他信息18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14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35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78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4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次(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发布政策解读稿25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7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3宗。其中,网上申请65宗,占69.89%;信函申请27宗,占29.03%;当面申请1宗,占1.08%。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93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6宗,占6.45%;同意公开23宗,占24.73%;同意部分公开2宗,占2.15%;不同意公开4宗,占4.3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9宗,占52.69%;申请信息不存在8宗,占8.60%;申请内容不明确1宗,占1.08%。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委依申请公开未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虽然认真完成了市政务公开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但在重大项目发布时效性方面仍有不足。2019年,我委进一步落实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及时发布重大项目审批、进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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