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听全文
  • 2020-01-23
  • 来源: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 分享到
  • -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5年8月29日正式组建,作为广州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一直遵循独立、高效的仲裁原则,以仲裁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019年共计受理传统案件13955件,同比增长47%;争议标的额300亿元,同比增长0.7%,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我委积极宣传和推广仲裁相关法律制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2019年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坚持宣传和推广仲裁法律制度,认真做好政府公开各项工作,为营造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仲裁专业性较强,较注重对商事主体的宣传推广,对普通民众的宣传方式不够灵活多样,还没有做到简单易懂;二是因仲裁是专业的纠纷解决方式,平时对具体仲裁程序的指引还不够详尽到位。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宣传普法性文章和典型案例介绍,以通俗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对民商事仲裁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二是发挥新闻发布会的作用,向社会通报我委开展仲裁工作情况,同时通过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