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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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22
  •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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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立足政务公开重点要点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针,提高政府信息发布、政民互动、便民服务平台的服务效率。对网站栏目架构进行拓展整合建设,对信息服务形式、应用功能体验等方面进行优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务。2020年,本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总量近4000条,提供涉及项目信息、房屋信息、企业信息、人员信息以及信用奖惩等五大类实时行业数据约300多万条。重点领域专栏涉及住房保障、房屋征收补偿信息100多条,主题服务中涉及的住房服务、证件办理公开发布了包括保障住房、买卖房源信息、租赁房备案信息、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工程建设等大量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此外,涉及行业政策解读42条、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信息87条,有效保障市政府网站涉及本局的栏目近80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妥善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478宗。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内部工作指引,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质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程序、优化平台信息发布流程,做好信息上网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二是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及新闻宣传工作。2020年本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已按要求进行了政策解读,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进行了点题解读,并围绕“六稳”“六保”公开相关的政策解读信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全年不间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推进、广州国际灯光节和建筑工匠擂台赛等重大活动举办,《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重大政策出台,主动策划专题宣传,做好政务公开相关新闻宣传工作。全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媒体现场会50余场,供稿近300篇次,见稿近2000篇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有序推进网站平台建设工作,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本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包括:微信服务号、微信订阅号、阳光租房APP、官方微博)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和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网站平台。2020年,“广州住房城乡建设”微信服务号关注用户为4.92万人,微信发布50期近130条信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订阅号关注用户为3.74万人,发布200期近550条信息。微博用户保持在10万以上,发布微博130多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情况纳入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办落实。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修订发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明确监督和救济途径,公开信访、投诉、咨询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相关情况,畅通监督救济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4

44

10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5

116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32

2

140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5

-134

5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14915.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6

42

0

0

0

0

47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1

0

0

0

0

1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9

17

0

0

0

0

1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6

0

0

0

0

2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9

0

0

0

0

0

19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6

11

0

0

0

0

207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54

7

0

0

0

0

6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0

0

0

0

0

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2

1

0

0

0

0

33

(七)总计

436

42

0

0

0

0

4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7

1

0

0

0

0

1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7

1

3

2

23

0

0

1

0

1

0

2

1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面,2020年本局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加强对区一级住建部门的业务指导,各区已基本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对试点领域相关事项和政策进行了梳理并完成了事项信息“十统一”及办事指南的发布,但各区信息专栏内容的公开深度、公开数量不尽相同,栏目信息有待进一步优化补充;二是门户网站建设方面,虽已结合工作实际对网站栏目架构进行拓展整合,但仍然存在栏目设置不够合理的情况;三是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有待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有待不断提升。

  改进建议及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沟通联动机制。持续梳理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形成信息的常态化公开机制,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进一步优化整合网站栏目信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共享工作成效;三是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充分利用网站和新媒体等平台的互动功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及相关办事指引信息公开,深化政务信息互联共享、促进行政效能的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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