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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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30
  • 来源:广州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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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广州市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4”工作举措和市委常委会对体育工作的要求,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穗政务公开办〔2020〕39号)的统一部署,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我局官方网站发布全市体育系统有关文字、图片和视频等信息905条,官方微博全年发布微博共107条,官方微信公众订阅号发送151次307条信息,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5  次,举办新闻发布会 5次, 发布政策解读稿 1篇。

  (一)按上级要求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及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年初及时在官网发布《广州市体育局关于限制群体赛事活动举行和暂停室内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通知》(穗体群函〔2020〕1号)、《广州市体育局关于暂停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通知》(穗体竞赛〔2020〕1号)、《广州市体育局关于严格执行暂停体育场馆开放的通知》(穗体群函〔2020〕2号)等文件,部署全市体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后按照上级关于复工复产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官网上发布《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体育场馆复工复业工作指引(第一版)的通知》(穗体群〔2020〕4号)及场馆开放、赛事举办等有关信息,确保常态化防控落实到位,推动全市体育系统复工复产。在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的同时,规范疫情信息处理活动,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二)认真落实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开,及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实际情况更新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并将办公室设为政务公开机构,及时在官网上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务员招录等政务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运动员称号授予、2021广州马拉松赛、市长杯系列赛等相关体育信息。

  (三)进一步规范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我局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答复时限和要求,统一按照省的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依法依规按时答复申请人。同时,组织涵盖依申请公开工作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0年我局按时答复办结8宗信息公开申请,2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以上10宗信息公开申请,有4宗为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为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已办结的8宗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者均为自然人,属于予以公开类5宗,不予公开类1宗,无法提供类2宗。

  (四)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属性评估。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的实施意见、市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整理本单位2017年以来印发的文件,落实文件确定和标注公开属性。目前已将2017年印发的《广州市体育局关于转发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穗体群〔2017〕1号)文件调整公开属性,由免于公开调整为主动公开,并于12月1日在官网上公布调整文件公开属性情况。

  (五)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我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定期更新和非定期更新方式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及时在官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更新公共体育场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目录、体育赛事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相关情况,满足公众对公共体育领域的信息需求。2020年,局官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已集中公开相关信息19条。

  (六)强化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需挂网的所有非涉密文件必须填写《广州市体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信息上网审查复核表》后,才能对外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在官网的“广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组织机构”-“广州市体育局联系方式”栏目中,均提供了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市民群众的监督。2020年,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七)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局官网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对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维护和管理。继续抓好本单位向省政府集约化平台的迁移后续相关工作,合理调整网站栏目设置,对长期没有更新栏目实行集约化合并或采取“亮红灯”方式督促相关处室及时更新栏目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1

8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100.8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局官网栏目设置不够清晰明了,局一楼大厅的信息公开栏目位置不够明显。目前已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调整,对长期没有更新栏目进行合并,并将一楼大厅的信息公开栏目调整至大门入口的醒目位置。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我局的信息主要通过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目前已探索更多公开渠道,除常规的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台、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外,还积极利用群体通、抖音、微视频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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