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局政务网站、“广州生态环境”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新闻发布等途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为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挥积极作用。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我局及时完善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局网站主动公开我局政务公开事项基本目录,并在相应专栏归集公开各项具体信息。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落实公开的主体责任。指导各分局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有效。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2021年1至12月主动公开部门文件类信息271份,依申请公开40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041份。行政执法类信息307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9份,其他文件和信息4659份。
2.围绕重点领域拓展,持续加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领域信息,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相关信息公开力度。一是蓝天保卫战方面,及时公开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按日发布空气质量、数据信息,按月发布本市各区PM2.5浓度排名。二是碧水保卫战方面,定时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按月公布广州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促进整改提高。三是净土保卫战方面,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控。公布2020年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四是重点领域方面,持续发布相关信息。加大声、辐射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布相关监测数据信息,及时发布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加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以推动“环境信息质量公开”为主要抓手,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开展。加强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公开。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公开,按照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3项制度,严格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五是按时公开财政信息。依据公开透明原则,工作过程中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和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在制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时,均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布,广泛听取意见,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3.加大对企业政策解读力度,持续提升涉企政策发布质量。重点梳理6份涉企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解读,通过局网站、两微、qq群及时宣传。 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扩大公众参与率。一是多举措提升政策解读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升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采取新闻发布、座谈会、访谈、多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对企业政策进行及时、详细解读。发挥新媒体在政策宣传解读作用,提升精准推送服务,采用音频视频等其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用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对涉及生态环境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等热点问题,加强监测研判,及时精准回应,提升了涉企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均及时上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细化、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规范接收、办理、答复、寄送、存档等工作环节。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加快办理时效,确保及时答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加强依申请公开沟通联系力度,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答复严谨有据,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水平。全年办理149件依申请公开申请,140件办结,9件正在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政策文件主动公开管理机制,按月有序梳理,我局制定的政策和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公布。对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标注失效或者废止。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已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
2.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秩序。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及属性、公开流程和公开方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和责任。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办结案件档案按照“一事一档”方式及时整理归档,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规范公开平台,持续优化服务功能。围绕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加强政务网站栏目建设,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积极发挥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持续推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规范栏目信息发布时限,充实栏目信息,及时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强化审查机制,责任落实到位。明确专人负责,定时巡查升级,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实行严格审核制,按照“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保密审查,落实网络管理。同时安排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在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密巡网频次,发现生态环境舆情及时转办处置反馈。同时,将业务处室公开审查机制纳入公文办理程序,建立了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
3.增强媒体融合效应,提高平台服务的便捷性和实用性。开展与市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使用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确保局政务网站有效运行。不断创新网络宣传方式,利用局微博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珠江环境报等多种形式拓宽渠道,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矩阵,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效率。2021年1-12月,“广州生态环境”微博平台共发布2551篇推文,“广州生态环境”微信平台共发布946篇推文,成为群众喜闻乐见获取生态环境信息的重要途径。
(五)监督保障情况。
1.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督促。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积极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促进任务落实到位。及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实施方案,逐项分工,全面压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效。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切实保障环境民生。
2.认真抓好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派员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的培训,抓好对分局业务人员的帮带,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际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一是需进一步加大便民利民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还不够高,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我局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一是提升简捷便民效率,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功能。积极优化网上查阅信息、咨询办事渠道,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着眼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点和社会聚焦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有效互动交流。在增加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活跃解读形式,不断提高解读质量。继续发挥“微信、微博”新媒体作用,对重点环保政策,第一时间主动公开,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解读材料,增强政策解读效果,着力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及时客观地发布信息,树立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精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