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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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18
  •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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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主动谋划、积极作为,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精益求精,多措并举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紧扣“十四五”目标任务,针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发布《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帮扶市场主体八条措施》《广州市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2022年第五版)》等。对本年度制定的政策文件采取图解、音频等丰富多媒体形式进行解读,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全面提升开办企业一体化便利服务的意见》音频解读、《一图读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广州这样干!》,深入浅出宣传一系列重要文件。

  二是聚焦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对拟出台的重大决策事项均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及社会团体的意见,有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操作性。同时,积极围绕“价格监管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高质量完成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与市场监管领域密切相关的新闻发布会超10场。通过我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布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管抽查结果与价格监管警示,助力广州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在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明确受理与办理责任单位,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严守办理时限,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回复意见质量,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形式规范、内容准确,引用法律条款适当,尽可能地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本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54件,上年结转信息公开申请2件;154件依法依规、按期办结,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

  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落实《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文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核与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局文件开展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工作,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公开。

  (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推进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全年在局网站发布信息约2000条,围绕党的二十大、疫情防控、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工作,在国家、省、市各大媒体和网站平台刊发2738余篇次。按期完成了局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并完善增设“答问知识库”与“留言选登”等栏目,优化网上咨询平台回应管理,开通智能问答功能,有效提升了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便利。定期开展网站安全防护应急演练,建立内容安全预防机制与技术安全预防机制,深度扫描全站内容确保信息安全,巩固网络安全防控能力,有效保障我局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五)强化落实监督保障

  我局积极组织参与包括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等工作培训,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广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5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49.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0

20

0

1

1

2

1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
年度
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39

10

0

1

0

0

5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0

10

0

0

1

1

9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1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0

20

0

1

1

2

1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薄弱环节与不足。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着力深化主动公开,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用性、易懂性,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力度,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发出信息处理费的收费通知,无收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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