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听全文
  • 2023-01-20
  •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分享到
  •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住建业务的中心工作及重大事项,着力深化主动公开,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时发布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持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动态更新。2022年,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总量3630条,提供涉及项目信息、房屋信息、企业信息、人员信息以及信用奖惩等五大类实时行业数据约300多万条。重点领域专栏涉及住房保障、房屋征收补偿信息177条,主题服务中涉及的住房服务、证件办理公开发布了包括保障住房、买卖房源信息、租赁房备案信息、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工程建设等大量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信息48条,保障市政府网站涉及我局的栏目40多个。

  (二)依申请公开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以及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聚焦依申请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2022年,我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30宗,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1434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3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查流程,重点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及解读工作,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邀请专家、图文等多种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精准传递政策意图。2022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规定时限做好局长信箱的留言答复工作。进一步加强舆情防控工作,及时跟进应对文明施工、路灯照明、住房保障、方舱医院建设等舆情事项。积极主动开展住建业务新闻宣传工作,对住房保障、智慧城建、重点项目建设、人居环境提升、物业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题报道。全年筹办参加市新闻发布会5场次,组织新闻通气会及媒体现场采访47次,媒体见稿806篇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迎合新时代互联网发展形势,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我局门户网站的功能建设和内容管理,提升信息资源拓展和共享管理。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打造“网上政府”多元化的便民服务。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包括:微信服务号“广州住房城乡建设”、微信订阅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服务号“广州物业管理”、官方微博、商品房网签小程序、阳光租房 APP)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和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网站平台。2022年,“广州住房城乡建设”微信服务号关注用户6.2万人,微信发布45期95条信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订阅号关注用户为10.2万人,发布196期573条信息。“广州物业管理”微信服务号关注用户为49.5万人,编辑发布38则信息;微博用户保持在11万以上,发布微博10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照《广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制定我局落实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并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办落实,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同时,根据年度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以考核机制督促各项工作稳妥落实。畅通监督救济途径,定时更新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674123418776.jpg

1674123482114.jpg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信息公开.jpg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1674123747376.jpg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1674123847298.jpg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常态化机制仍需加强,网站栏目架构设置与公开内容仍有优化空间;二是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需要不断强化业务培训;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探索创新力度仍需进一步提升。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方针政策,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各类培训,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三是结合住建业务特点,以政务公开工作为抓手,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工作情况,2022年,我局未就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取相关费用。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