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贯彻《条例》,落实《广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服务国家、省、市中心工作大局,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目标任务,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宣传,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切实以政务公开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为农业产业谋发展、为乡村基层减负担,为广州市持续当好全省乡村振兴表率示范提供坚实保障。
(一)切合社会需求,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培厚信心定势。及时更新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年公开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计划、强农扶持政策文件、农业农村管理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委托服务等各类信息超过5000条,规范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办事信息。聚焦扩大农业有效投资、稳定企业行业信心、重要农产品稳价保供等重点工作,开展《广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广州市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措施》《广州市2022年上半年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等政策解读活动17次,持续释放积极信号。主动向社会问计邀策,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文件草案意见18次,邀请专家、行业代表参与决策咨询评审论证等活动7次,提高决策科学性。在本地疫情发生期间,及时发布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情况、重点农产品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证等信息,有效增强市民对广州本地农产品生产供应的信心,维护农产品市场交易秩序和价格稳定。召开/参加新闻发布会(通气会)5次,举办各类媒体活动23场,推出《连接都市繁华,带动乡村振兴》等相关报道,主流媒体报道超过1000篇(次),助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增长。
(二)回应民众关切,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凝聚发展共识。严格执行《条例》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加强法制审核监督,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已办结34件,主要涉及农业农村政策数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有申请均按时办结,没有发生因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 建章立制提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提升发布权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落实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查、公开审查同步进行,科学界定合适的信息公开方式。梳理更新法律法规专栏,集中公开本系统法律法规文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公开行政许可事项59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8项,持续保持标准化网上申请、标准化综合配套受理、标准化审批、标准化综合出件。开展失效规范性文件清理和2019年度局系统文件公开属性评估,标注失效文件21份。
(四)一体融合推进,建设公开平台矩阵拓宽流量渠道。
整体部署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等工作,建立局政府网站和4个政务新媒体内容互联互通更新机制,实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次第发布、叠加传播。精心打磨网站和新媒体内容产品,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综合运用图表、视频、动画等多种表现形式,推出《市农业农村局创新气象展新作为 2021年广州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等7个热点专题。对标考核要求,完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功能,确保持续可用、运行正常。全年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超4500条,“广州三农”微博、“广州三农”微信、“广州市乡村振兴”微信、“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微信阅读量超6万次。
(五)挂图督办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公开基础保障。
制定《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分解任务职责,确定完成节点,专人跟踪督办。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综合考评,用好考核指挥棒,促进工作量质双升。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舆情应对培训,培训40余人次,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主要针对政策解读材料质量不平衡、部分公开信息比较分散等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打造立体政策解读模式。围绕“稳农业生产、扩农业投资、增农民收入、促居民消费”主题,加强统筹策划,综合运用图解动漫、媒体宣传、专家解读、在线访谈、咨询宣讲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获评市政府办公厅上半年政策解读优秀案例单位。
二是梳理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公开、便利查询”,推进开展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优化局网站法律法规栏目,归集公开农业农村领域权威版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完成编制并公开本单位信访指南等服务群众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