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民政业务实际,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加大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帮扶行业政策的公开力度和宣传力度,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惠企政策。二是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民政投资有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项目、预算内投资安排下达情况,定期更新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三是加强建议提案信息公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80件(其中主办21件),在门户网站专栏公开答复11件。
(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结合清明、重阳、婚姻登记热门日等时间节点,及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工作。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公开信访联系方式,认真做好有关平台领导留言办理工作,办理局长信箱群众留言415条。三是强化行政决策公众参与。2022年制定的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在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组织服务对象、行业代表、专家学者等召开6场意见征求座谈会,按要求以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全面提高政策公开质量。一是高质量发布。坚持同源发布,严格规范转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设立“民政政策法规库”,同源引用民政领域现行政策法规。2022年,广州民政公众网发布信息2894条,发布微博信息420条、微信信息754条。先后组织采访、发送通稿237篇次、召开(参与)新闻发布会9次,媒体报道2143篇,开展在线访谈4次。二是高质量解读。持续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全年共发布29份解读材料。综合运用一图读懂、文字解读和音频解读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深度解读,并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学习强国、新闻媒体等的作用切实增强宣传、解读成效。积极开展政策实施后的跟踪评估和解读,本年度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未收到公众反馈问题。三是高质量服务。定期、及时更新知识库,按时限要求办理4210宗12345热线业务,制定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村(居)“两委”选举、疫情防控等群众普遍关切问题便捷答复模板,印发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生实事事项办理工作手册,更好地解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四)着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一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谁发布、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按要求开展部门文件公开属性评估调整工作。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分类处理、法制前置审查和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工作机制,坚持规范和时效并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全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除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外,其余均依法依规办理完毕。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日常发布内容“三校三审”“先审后发”机制,强化民政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定期排查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确保各类公开平台安全平稳运行。四是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信息公开目录,共发布12类178条重点领域信息。五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指导各区民政局做好各村(居)涉农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联动。
(五)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局领导坚持亲抓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落实,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检查落实情况,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难点问题。局政务公开办切实履行统筹职责,全面加强协调指导。印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存在的政策解读文件发布的及时性、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不足等情况进行了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仍要进一步完善等,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进、不断提升。2023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任务,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政策解读和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我局及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按照《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由市民政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人事、党务、财务、后勤等工作依托市民政局管理。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依申请公开工作外,其余工作依托市民政局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