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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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31
  •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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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广州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推动法治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建设,为全市交通运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交通运输信息约196.4万条(含行政执法类、行政审批类信息),其中:主要包含通过政府网站(包含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下同)发布政府信息6000条、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7条,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阳光政务平台、信用广州网等发布行政执法类(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17245条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22549条信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发布行政审批结果类信息约185.2万条,通过广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互动交流平台(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回应社会公众咨询、投诉等5.65万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广州交通”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各类信息7624条,通过新闻媒体(电视、报刊、学习强国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发布信息2349条,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交通运输领域热点或重大舆情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接收且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4宗(含2021年度结转5宗),公民申请113宗,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11宗;本年办结121宗(同意公开51宗,部分公开4宗,不予公开6宗,无法提供58宗,不予处理1宗,其他处理1宗;被行政复议0宗,被行政诉讼1宗〔为未经行政复议,申请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市交通运输局胜诉〕),结转下年度办理3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相关制度规定,对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制作的文件类信息实行清单制管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均在该文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的归集管理,通过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均至少归集至1个栏目或者1个分类,以方便社会公众查阅。重点新增发布公路领域公共交通企业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作用,始终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广州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日常建设运维。结合年度具体工作实际,对政府网站相关栏目进行整合优化,新增“公共交通企业信息”等栏目。优化完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无障碍与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广州交通”微信公众号)融合发展,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协同,增强信息传播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主动接受市政府、上级政府信息工作公开主管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2022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追究责任的情况,也没有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或者承担相关监督检查职能的机构)通报批评的情况;及时办理社会公众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提出的意见、建议,并认真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811

行政强制

4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8

8

0

1

1

1

1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5

3

0

1

1

1

5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2

5

0

0

0

0

5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0

8

0

1

1

1

1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公路领域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加强;二是政府网站栏目需要进一步优化调整,相关栏目的信息内容保障力度还不足;三是经办政府信息业务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专业法律知识储备仍然不足,还需要持续加强业务培训。

  (二)改进情况。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加强对从事公共交通运营的企业的监督检查,认真办理社会公众对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提出的申诉;二是进一步优化调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相关栏目设置,持续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整合发展;三是组织开展“全覆盖式”业务培训,重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共需对3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其中2宗为按件计收、1宗为按量计收,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通知书3件(共计金额人民币1550元);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缴费2宗(共计金额人民币1400元),并向申请人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决定书,在法定期限内逾期未缴费1宗(共计金额人民币150元),依法不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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