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听全文
  • 2024-01-24
  •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 分享到
  •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具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突出重点信息发布,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08条,按月公开全市各自来水厂出厂水常规43项指标检测结果和管网水水质、用户龙头水(二次供水)水质情况、自来水管网压力情况;及时发布2022年广州市水资源公报及广州市水土保持公报;按季度公开197条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清单、污泥处理处置信息。二是积极主动做好政策文件解读,重点解读文件中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的内容,在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以图文音频形式发布政策解读共25篇,发布中英互译政策解读3篇;开展3场与网民互动直播,参加市政府在线访谈栏目直播1次,约5000人次观看,有效宣传解读广州市水务重点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三是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保障市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通过局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征集调查8次,共收到14条反馈意见,均已公示采纳结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较上年同比增长17%,其中,按时办复61件,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未收到适用计收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案件未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审发流程,修订完善广州市水务局信息上网审查复核表,对主动公开的内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2020年制发的政府文件公开属性评估调整工作,对14份文件进行调整公示。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的作用,持续优化栏目设置,增设“局属单位”“城乡供水情况”栏目,按月发布涉水常见问题知识48条,受理群众留言202条,办结率100%,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充分利用好新闻宣传阵地,发挥新媒体的即时性、互动性等特点和优势,在中央、省、市各大媒体发布新闻稿件629篇,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559条,会同各区组织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25场,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治水氛围。三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持续完善网办大厅建设,群众办事实现“不见面审批”和“零跑动”,2023年,我局受理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它事项申请共计177件,审理办结178件(含结转),其中行政审批165件,公共服务4件,其它事项9件。事项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好差评”评价覆盖度和“非常满意率”率均为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机关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印发《广州市水务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分工方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推进全面、高效、准确。二是时刻做好舆论监督应急处置,2023年我局收集涉水舆情共计1061条,办理上级部门交办及自主监测的舆情事项约69宗,主动作为,核实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营造良好舆情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3782.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3

0

0

0

0

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 年度 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1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1

0

0

0

0

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1

2

0

0

0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经办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有待提升。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持续提升各处室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布信息和政务服务工作上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和解读质量仍需加强。围绕社会关注,有针对性地确定解读重点,进一步采用视频、漫画、以案释法等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在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三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坚持多种渠道及时、同步、高效公开涉水民生政策类政府信息,切实做好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平台检索速度和精准度,切实满足公众获取水务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发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