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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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30
  • 来源: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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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交通运输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政策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更好发挥了政府交通运输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作用,有力推动法治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交通运输信息约29.83万条(含行政执法类、行政审批结果类信息),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包含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下同)发布政府信息4845条,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阳光政务平台、信用广州网等发布行政执法类17083条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174012条信息,通过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互动交流平台(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回应社会公众咨询、投诉等约9.5万条(含重办),通过政务新媒体(“广州交通”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各类信息6235条,通过新闻媒体(电视、报刊、学习强国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发布信息1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接收且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3宗(含2022年度结转3宗),其中公民申请133宗,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10宗;本年办结141宗(同意公开56宗,部分公开4宗,不予公开7宗,无法提供61宗,不予处理6宗,其他处理7宗;被行政复议1宗,被行政诉讼0宗),结转下年度办理2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相关制度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均在该文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日内主动公开;对于政策类文件的信息,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归集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政策”专栏中,属于其他政策文件的,则归集至“部门文件”“通知公告”栏目中,以便于公众分类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广州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日常建设运维,重点强化政府网站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局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持续深入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主动接受市政府、上级政府信息工作公开主管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2023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追究责任的情况,也没有发生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或者承担相关监督检查职能的机构)通报批评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0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40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054

行政强制

10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0

5

0

2

3

0

1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3

2

0

0

1

0

5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1

0

0

1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4

2

0

2

1

0

5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1

5

0

2

3

0

1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几个申请人多次申请公开同类政府信息,个别申请人针对某一事项反复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定程度挤占行政资源。二是经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人员业务流程还不够熟练,需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涉及公共交通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与少数申请人沟通,严格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尽力避免产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节约行政资源和行政成本;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机制,持续加强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共需对4宗(2022年度结转2宗、2023年度2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均为按量计收,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通知书4件(共计金额人民币810元,其中2件为2022年度发出、金额人民币170元,2件为2023年度发出、金额为人民币640元);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缴费1宗(为2023年度接收件,共计金额人民币120元),并向申请人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决定书;在法定期限内逾期未缴费2宗(为2022年度接收结转2023年度办理件,共计金额人民币170元),依法不再处理;尚处于缴费期限内1宗(为2023年度接收件,共计金额人民币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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