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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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31
  • 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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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促进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两微一端”主渠道及政府公报、新闻媒体、抖音、视频号等发布政府信息,其中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046条;“广州城管”官方微信推文263篇;“广州城管”官方微博发布资讯1312篇;抖音、视频号等四个视频号共发布669篇;35台流媒体平台轮播总量超600万次。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发布相应的各类形式政策解读11份,解读内容重点突出,采用新闻发布会、新闻稿件、在线访谈、培训宣讲、音视频、图文解读等形式,生动形象,效果良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办理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沟通联系力度,主动对接申请人,了解信息需求,答复严谨有据。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6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宗),做到了及时接收,规范答复,进一步缩短答复时长,平均约3.56个工作日答复,比上年度约缩短1.3个工作日答复,对办结件档案按照“一事一档”方式及时整理归档,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工作,加强完善局门户网站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动态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局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积极开展2023年文件公开属性评估调整及文件失效标注,调整文件公开属性3份,标注失效文件9份,并将结果在门户网站公布。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机构的电子邮箱、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联系方式”专栏,公开单位信访工作的接访群众地址、信访查询电话、信访邮箱等信息,畅通了信访信息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照省市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建设运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2023年局门户网站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1个,更新维护栏目170个。门户网站总访问量1233391人次。按照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分工表,明确各责任处室职责分工,加强网站内容保障更新。严格落实日常巡网制度,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情况,不断提升政务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夯实信息公开人力基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工作组织参加政务公开政策解读优秀案例评选,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业务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追究责任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0

5

0

1

0

0

9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1

0

1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6

1

0

0

0

0

67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0

4

0

1

0

0

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处(室)、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协调沟通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局政务公开办对分办的依申请公开进行全过程跟踪,以缩短答复时间,提高答复时效。二是完善上下贯通联动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各处(室)、直属单位的交流协作,特定事项“一对一”联系,重点事项“面对面”指导,促进沟通提质增效,全力保障工作顺利完成。三是继续提升政策解读积极性和针对性。鼓励文件起草单位对重要政策积极开展直播、专家访谈、新闻发布会、上门宣讲、召开座谈会等全方位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和全方位解读文件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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