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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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24
  • 来源: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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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以下简称《格式》)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委加强领导,围绕职能,认真执行《条例》规定,深入贯彻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指引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矩阵、政府公报等形式,聚焦重点工作,紧盯群众关切,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在扎实做好《条例》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和更新的基础上,重点更新了机构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信息,及时公开政府文件,同步做好解读。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64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条,部门文件41份,政策解读信息32条,政务动态类492条,重点领域信息123条,卫生监督执法信息98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66条,其他信息478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7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2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35件,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申请2件;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办结134件,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其中,办结申请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49件,占36.57%;不予公开19件,占14.18%;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或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等无法提供51件,占38.06%;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和重复申请等不予处理15件,占11.19%。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认真执行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今年共发布7件政策解读,均与文件同步发布;组织对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废止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8件。推进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答复咨询留言618件,公开答复内容13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

  每季度进行网站自查并接受抽查,强化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健康广州新浪微博,广州健康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广州卫健委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矩阵,权威发布卫生健康领域政务信息和健康科普知识,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全年微博推送信息约1058条,关注量达42万;微信推送信息约1054条,订阅量达192万。“广州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分别荣获国家、省、市各类奖项,“广州卫健委”南方号获南方号2024年度“高质量传播力奖”“权威首发奖”。

  (五)监督保障方面

  落实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将医院信息公开要求纳入医院监管内容,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4人次,本系统组织3期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意识和公开本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3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6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7.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5

1

0

1

0

0

1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

1

0

1

0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6

0

0

0

0

0

1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0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7

0

0

0

0

0

2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132

1

0

1

0

0

1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4

0

0

1

2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委系统政务公开发展不平稳,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多种渠道,增强政务公开宣传和督促频率,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信息的需求。

  二是政策解读较去年有所改进,但仍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紧贴前沿技术,扩大政策解读方式,使政策解读图文并茂、声像齐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更加接地气,确保政策更好为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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