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广东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州市气象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规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广州市气象局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广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气规字〔2019〕2号)《广州市气象局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联合印发广州市公众应对主要气象灾害指引(修订稿)的通知》(穗气规字〔2019〕1号);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2项:《广州市气象局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穗气规字〔2018〕1号)《广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气象局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穗气规字〔2023〕1号),制定印发主动公开类行政公文8份,均及时挂网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受理3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自然人申请办理,1宗为商业企业申请办理,均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聚焦重要节点、重大天气过程做好信息发布,积极参加春节、国庆全市新闻发布会,发布台风、寒潮等影响研判,面向全体市民通报汛期天气气候特点,并就“龙舟水”天气过程对市民公众提出防御建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垂直系统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广州市气象局政府网站注销关停,内容集约迁移至广东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子页面,并在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夯实新媒体转型,“广州天气”微博、微信、抖音等服务渠道作为业务新媒体为公众提供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广州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网站、新媒体等信息公开渠道运维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审查职责。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广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新标准新要求把握不够准确,目前收到的公开申请大多为气象资料查询,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全面。
2025年,广州市气象局将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补足短板,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