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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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2-28
  • 来源:荔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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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w.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荔湾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605室,电话:81837650,邮政编码:510140。

 

一  概  述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穗府办〔2014〕8号)的工作部署,结合荔湾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2014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强化政务公开电子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和绩效管理,加强对社会关切问题的回应,提升荔湾区政府公信力。

(一)巩固完善机制,规范职能管理

一是制定适用的、可操作性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印发《2014年荔湾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指导和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规范系统地采集和制作政府信息,加强保密审查,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条款,修改《门户网站内容管理责任单位》的落实责任,加强网上信息公开管理;三是制定完善的、具稳妥性的政民互动工作机制,通过网络问政、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百姓热线、民意征集、领导信箱、专家咨询、公众听证等形式,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政议政。

(二)严抓信息公开,全面贯彻落实

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部署,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全面梳理涉及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信息、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信息,实行集中管理,分类发布;规范本区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准确把握申请人的具体诉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努力满足申请人的合理诉求,做到“清楚告知,完全结案”。

(三)深化审批改革,规范办事服务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认真清理本单位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本单位审批办事事项目录,修订办事指南,以及审批依据、审批标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二是全力推进区政务服务改革。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以“公民类、城建类、经营类”三个板块试行综合受理审批模式,实现“统一收件、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推行综合办理模式改革,以西村街为样板试点街实行“统一受理、综合办理”模式,全面推广落实行政审批改革。三是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配置有“自助终端”,供市民查询信息及办事,主要提供三大类服务:一是“政务信息查询”,提供综合性、智能化的政务信息(办事指南)查询业务;二是“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市民可自助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国税、地税相关凭证打印,提供个税清单、个人完税证自助打印。

(四)加强业务水平培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为全面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广州荔湾”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内容的业务,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实际运作,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考核工作。2014年,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以及新人较多的特点,举行了多次全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其中1月份召开一次荔湾区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区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共80人参加培训;4月份召开荔湾区2014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暨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区各单位、街道办事处共150人参加会议及培训;9月对全区部门及街道子网站建设进行业务培训。

(五)拓宽互动渠道,推进网络问政

一是抓好政民互动,畅通投诉与复议渠道。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办事大厅、领导接访、12345电话热线等,大力应用政民互动渠道功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参与共建“百姓热线”栏目,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程序,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承办必复”。二是妥善跟踪舆情,密切跟踪社会舆情,积极收集社会各方对本机关工作和政策实施的反应,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规范使用政务微博、微信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打造新版门户网站,对“广州荔湾”门户网站版面及内容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多个专栏,建设了60个部门及街道子网站,为区属各部门搭建政务公开的新平台。四是开通“荔湾政务”微信官方服务号,利用新媒体手段拓宽政民互动渠道。荔湾政务公众微信服4月上线,在全省范围内首先开创政务服务类微信平台,微信平台与门户网站同步通联,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网上查询和预约服务等功能,实现政务服务随身随时随地可查、可问、可预约、可评价、可投诉,实现信息跨界共享。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含下属部门)201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04条,其中1.组织机构74条;2.规章32条;3.规范性文件216条;4.其他文件487条;5.动态类信息2259条;6.行政执法类信息400条;7.办事指南类信息57条;8.财政决算信息168条;9.政府工作报告1份;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57份;11.其他信息2653份。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4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9%;行政执法类信息40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2%。属于本区各单位业务类信息225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2%,主要为区政府及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业务工作动态。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区政府财政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178条,主要为区政府及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包括:1、公开了荔湾区人民政府2014年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情况、公开了荔湾区人民政府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含非税收入情况、“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开支情况);2、公开区属各部门2013年度部门决算、2014年度部门预算等;3、主动公开《荔湾区财政暂付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201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1件,其中通过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w.gov.cn/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4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64件,其他为信函等其他方式提交。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33%属国土规划类信息,17.9%属环保类信息,其余是涉及教育、公安、财政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91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71件,占总数的78%,主要涉及国土规划、环保、执法监管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8件,占总数的8.8%,主要涉及国土、食品药品监管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3%。主要是因为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及商业秘密;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6件,占总数的6.6%;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总数的1%。

 

四  其他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含下属部门)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2359次;接受市民投诉举报239次。

 

五  复议、诉讼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区法制办、区行政复议办)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网络问政平台尚需拓展建设,管理模式需向制度化完善,在通过政民互动方式对相关决策、规定、规划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需加强监督,目前仍存在属于主动公开或可以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做好主动公开,使公民通过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来获取,职能部门对界定信息公开类别的标准把握不准,需加强培训与监督。

(二)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区、街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强化制度规范和日常监管,优化审批环节,加快构建标准化审批流程,实行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电子材料互认,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广州市街道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整合街道现有的服务和管理资源。二是继续推进政民互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区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及各部门子网站,广泛发动社区群众积极参与,提高网上点击率,逐步增强网上政民互动的实效。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统计期限为2014年全年,统计范围包括区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6404

其中:1.组织机构

74

2.规章

32

3.规范性文件

216

4.其他文件

487

5.动态类信息

2259

6.行政执法类信息

400

7.办事指南类信息

57

8.财政预决算信息

168

9.政府工作报告

1

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57

11.其他信息

2653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申请总数

91

其中:1.网上申请数

14

2.信函申请数

13

3.当面申请数

64

4.传真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1

其中:1.同意公开

71

2.同意部分公开

8

3.不同意公开

3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1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6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0

7.申请内容不明确

1

8.其他

1

 

附表3  其他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接受咨询数量

人次

52359

投诉举报数量

人次

239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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