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
2016年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黄埔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联系电话:020-82375616。
一 概 述
2016年,我区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为契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完善工作机制,有效将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促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运用信息技术,加强政府网站群建设和考评。 完善政府网站群建设。根据区域调整后黄埔区政府机构设置实际,再次梳理我区政府网站群的子网站情况,分别列出需新建或删除的网站21个(其中,需新建网站9个,需删除网站12个),在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网站信息系统填报并经市、省逐级审核通过。目前,我区政府及其属下部门、街道(镇)共有网站41个。按照省、市标准和要求,指导各单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切实做好网站栏目集约化建设和信息内容整合更新工作;完成我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建设工作;汇总报送我区属行政机关信息资料纳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系统。全力完成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黄埔区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2016年黄埔政府网站考评方案》,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考评工作要求,并根据工作方案对我区属各单位的网站进行了考评。同时做好各项工作,接受上级对我区网站群的考评。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属部门、街道(镇)网站全部顺利通过了考评。
(二)规范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对政府网站群实行巡查制度。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标准,坚持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属部门、街道(镇)网站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全年共发现各类问题841个,全部完成及时整改。强化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制度。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黄埔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工至区属各单位,并督促认真贯彻落实;按规定编制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督促指导各单位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并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规范有关法律文书。参考市有关文书,制定了适合区情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文书范本,为各单位办理公开业务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法律帮助。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督促指导各单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做到既要全面公开又能依法保密。2016年,全区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1057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业务162宗,没有发生泄密事件,也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及时或失误而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情况。
(三)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阳光政府建设。按照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了《黄埔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共设置了“审批改革”、“财政预决算”等23个栏目,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公布和更新各个栏目中的信息内容,使民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全面、规范。主动公开《关于广州开发区、黄埔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主动公开区政府和区政府属各部门、街道(镇)2015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工作,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能按规定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扩大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反复多次论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高决策科学民主性。这样既能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也促进了政府各部门更好依法行政,有效促进阳光政府建设。
(四)精心规划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把政务公开理论知识学习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联系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理论知识学习纳入我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内容。举办全区业务培训班。8月10日,举办了2016年黄埔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区府属各部门、街道(镇)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共100多人参训;区府属各部门、街道(镇)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讲座)12次。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工作人员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整体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政民互动大平台。完善行政审批流程和监督监察。实行受理审批监管相分离,受理、审批、办结全流程在线办理。增设监督监察模块,对接实体大厅视频监控,实现审批流程监督监察。拓展政务服务渠道。在网上办事大厅增加在线预约功能,对接实体大厅叫号系统。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增设自助服务终端,对接行政审批系统和网上办事大厅。增设邮政快递服务。开发大数据分析应用模块。建立大数据库,对接市有关部门行政审批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对市场主体申请审批和被监管信息进行可视化展示。建立电子证照库,利用数据共享和业务互认提升办理效率。完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区、街、社区三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建设了“五个统一”服务平台,并通过资源整合,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平台集中办理。网格化信息系统全覆盖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黄埔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与全覆盖应用推广方案》。编制原萝岗地区网格系统内图层,完成8个社区网格基础数据导入和核对。176项事项纳入网格系统,并对网格系统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系统进行改版升级。移动终端网络升级改造。划定移动终端选型范围、提出移动端接入政府VPN专线增加带宽,开展终端及网络通信服务采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其属下部门、街道(镇)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1057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22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信息835条;3.动态类信息8456条;4.行政职权类(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信息586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70条;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219条;7.其他信息769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829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964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2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15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47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76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957次,发布政策解读稿16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 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人民政府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电子化信息公开,区政府及其下属部门、街道(镇)均通过我区黄埔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基本实现100%网络化。为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行实体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将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等在网上发布,同时在实体大厅提供纸质材料供民众取阅,尽量为市民提供更多便捷途径去索引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其属下部门、街道(镇)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62宗,其中当面申请47宗,占29.01%;网上申请60宗,占37.04%;信函申请54宗,占33.33%;传真申请0宗,占0%;其他形式申请1宗,占0.62%。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两大类信息合计约占53.26%,国土规划类信息约占24.15%,其余为环保、公安、计生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62宗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02宗,占62.96%,主要涉及城市管理、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国土规划等;
“同意部分公开”的18宗,占11.11%,主要涉及工作会议纪要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8宗,占4.94%,主要是因为申请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如申请公开邻居房屋情况等;
“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6宗,占3.70%,主要是因为申请内容属于政府行政机关以外的信息;
“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的17宗,占10.49%,主要是因为区域调整后但信息资料仍属广州开发区保存;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4宗,占2.47%,主要是因为申请人无法明确申请内容,导致无法查找;
“与生产生活科研无关及其他”的7宗,占4.32%,主要是因为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其属下部门、街道(镇)2016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七十八元(78.00元)。
五、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其属下部门、街道(镇)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6宗,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6宗,占100%;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7宗,经法院审理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7宗,占10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一)对专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够。虽然举办了全区性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但由于部分单位对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调整较快,人员业务不熟悉,对有关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对此,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举办2-3期全区性的专门业务培训班或讲座。同时,指导区属各单位结合实际举办各类业务培训。
(二)个别单位信息公开统计数据不准确现象偶有发生。个别单位因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数据统计的口径理解有偏差,在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报送工作中偶有发生数据不准确的现象,比如在统计针对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数量时,个别工作人员误理解为统计本单位所有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数量,导致有关数据不准确,待审核人员发现问题后改正。下一步,我区将有针对性地加强这方面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规范有关数据的统计和报送流程,确保数据报送工作准确及时。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1.本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由广州市统一制定,统计通过市级信息公开系统报送数据,信息公开数据报送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增强了时效性,提升了完整性;2.本年度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统计时间是2016年1-12月,统计范围是本区人民政府及其属下部门、街道(镇)。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11057 |
其中:1.组织结构 | 122 |
2.部门文件 | 835 |
3.动态类信息 | 8456 |
4.行政职权类信息 | 586 |
5.财政预决算信息 | 70 |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 219 |
7.其他信息 | 769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162 |
申请总数 | 162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60 |
2.信函申请数 | 54 |
3.当面申请数 | 47 |
4.传真申请数 | 0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159 |
其中:1.同意公开 | 99 |
2.同意部分公开 | 18 |
3.不同意公开 | 8 |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 6 |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 17 |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 1 |
7.申请内容不明确 | 4 |
8.其他 | 6 |
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 单位:宗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6 |
行政诉讼数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