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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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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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zh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珠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邮政编码:510310系电话:66662394)。

 

    

2016年,海珠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渠道,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结合海珠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出台《海珠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及网站内容保障分工等相关文件,指导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发挥海珠区公众信息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海珠分厅、广州海珠发布微博、海珠发布、海珠政务微信、海珠家园APP等新型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

三是开展政府网站考评。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区公众信息网的网站考评工作,指派专人做好部门动态、街道动态信息复审工作,巡查区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专栏信息更新情况,及时督促整改,保障公众信息网内容及时、准确更新。定期排查区公众信息网空白链接、错误链接、错字错图等问题。同步推进全区政府网站考评工作,做好全区45个政府网站的巡检,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确保全区政府网站健康良好运行。

四是完善政府网站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完善区公众信息网重点领域信息栏目、政务“五公开”、“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栏目的建设。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开设审批改革、财政资金、保障性住房等20个子栏目,目前共发布信息308条;政务“五公开”栏目共发布80条信息。

五是推进权力信息公开。根据市、区工作部署,分两批完成了31个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同时通过区公众信息网、区网上办事大厅开辟权责清单专栏,向社会公布31个部门(含27个政府部门和4个依法承担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的权责事项4100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51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71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328条;3.动态类信息11252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 976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102条;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2条;7.其他信息272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属于部门文件类的信息328条,占总数的2.1%,主动公开了《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珠区加快电子商务应用推动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奖励办法的通知》、《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的通知》、《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企业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属于财政预决算类的信息102条,占总数的0.66%,主动公开了《广州市海珠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报告》、《广州市海珠区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广州市海珠区2016年预算调整(草案)报告》及各街道、区属政府部门2016年度部门预算、2015年度部门决算等。属于单位业务类的信息11577条,占总数的74.45%,业务类信息主要包括各单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审批材料目录、办理流程等资料;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监督检查情况;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等。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758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1233条,区本级微博微信公开信息2683条(含网站同步公开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发布政策解读稿3篇。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13件,其中当面申请 344宗,占83.29%;网上申请26宗,占6.30%信函申请40宗,占9.69 %,其他申请3宗,占0.72%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84.5%属土地规划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市管理、住房建设类信息,5.57%属市场监管类信息,其余是涉及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小区业委会方面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41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276件,占总数的66.83%,主要涉及土地规划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部门职能、食品药品监管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1件,占总数的2.66%,主要涉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信息。

不予公开4件,占总数的0.97%。主要是因为涉及政府内部研究报批过程或个人隐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不予公开。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信息不存在108件,占总数的26.15%。主要是因为经机关审核后,该信息不存在,或因为申请人未明晰相关单位职能,误认为属于该政府机关制作、保存的政府信息等情况。

申请内容不明确5件,占总数的1.21%。主要是因为申请人未能提供明确的政府信息文件名称、文号或申请内容含糊不清等情况。

其他4件,占总数的0.97%,主要因为申请人未能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已告知其按相关要求补正资料等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针对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海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但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一是与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存在着差距。二是区公众信息网建设不尽完善,版面、栏目设置仍待改进。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7年,海珠区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努力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

一是学习先进经验。学习国家、省、市及兄弟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结合海珠区实际情况,指导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缩小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差距。

二是完善网站建设。开展区公众信息网改版的前期准备工作,不断完善区公众信息网重点领域信息、政务“五公开”等栏目建设,切实做好栏目内容保障。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文件精神,借鉴国家、省、市及兄弟区的先进做法,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培训,加强日常监督、指导。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附表统计期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附表1、附表2统计范围包括本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附表3统计范围为本区人民政府。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5551

其中:1.组织机构

171

         2.部门文件

328

         3. 动态类信息

11252

4. 行政职权类信息

976

5. 财政预决算信息

102

6.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2

7. 其他信息

2720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申请总数

413

其中:1.网上申请数

26

2.信函申请数

40

3.当面申请数

344

4.传真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申请数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13

其中:1.同意公开

276

2.同意部分公开

11

3.不同意公开

4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2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108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3

7.申请内容不明确

5

8.其他

4

 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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