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我区人民政府网站“广州·南沙”www.gzns.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电话39053218。
一 概 述
2017年,在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紧紧围绕推进“五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的要求,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渠道,完善政府网站建设,畅通政民互动渠道,积极打造阳光政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区明确了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区领导,并对外发布公开。调整了广州南沙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区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了各镇街、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同时,为更加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南沙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分工、细化步骤,确保各领域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完善平台建设,深化网站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完成了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建设,将区内24个部门门户网站集约至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展现,制定了《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保障责任表》,明确栏目保障责任单位,确保栏目内容保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我区出台了《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管理办法》、《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使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有章可循。
(三)规范工作流程,拓宽公开范围
结合我区实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制定了《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中标注公开属性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拟制公文时标注文件公开属性,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扩大了信息公开的领域。将“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建立了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民意征集专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更加准确、全面地掌握群众所思、所想,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
(四)抓好工作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全区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参训范围覆盖了各镇街和开发区(区)数各部门,参训人数达一百余人,培训内容专业、深入、实操性强,既有理论解释,又有实践要求,还有案例分析讨论、经验交流和互动环节,让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短期培训中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是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大促进,为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区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16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18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814条;3.动态类信息8681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2414条; 5.财政预决算信息95条;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1443条;7.其他信息5251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537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6279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12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314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7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5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区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75件,其中当面申请221宗,占51%;网上申请158宗,占36%;信函申请57宗,占13%,传真申请0宗,占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70%属土地征收、用地审批类信息,2%属教育领域类信息,其余是涉及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74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214件,占总数的29%,主要涉及征地公告、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80件,占总数的10%,主要涉及征地公告、征地相关费用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74件,占总数的10%。主要是因为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信息不存在”的130件,占总数的17%。主要是因为未曾制作相关信息;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16件,占总数的16%,主要是因为申请人未准确地向信息制作单位申请;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29件,占总数的17%。主要是因为申请人对申请项目表述不清晰。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费用。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区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8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9宗,占68%;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6宗,占21%;其他情形3宗,占11%。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4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3宗,占75%;确认违法的0宗,占0%;其他情形1宗,占25%。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指导下,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的生产生活需求不够贴切,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处理依申请公开案件时,个别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制定如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公开权力清单为契机,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常态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以典型案例分析会、研讨会等形式进行业务指导,学习先进经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