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增城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听全文
  • 2015-03-04
  • 来源:增城区
  • 分享到
  • -

2014年广州市增城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增城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增城市人民政府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增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增城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32828682。

一概述

2014年,增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增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穗府办〔2014〕8号)的有关文件要求,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深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理清权责清单,建设廉洁增城

按照《增城市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总体方案》(增委办文〔2013〕24号)的部署和要求,市府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增城市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配套方案的通知》(增监发〔2013〕5号),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和公开时限。2014年,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科经信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专栏,目前已公开了我市37个行政部门及机构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八大类行政职权目录,11个镇街的行政审批职权目录,一共5208项(含子项),其中行政审批358项、行政处罚3265项、行政强制144项、行政征收114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检查300项,其他行政979项,还公布了相应行政职权流程图,做到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系统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440号)和《2014年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要求,我市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开设了信息公开一级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依申请公开系统和意见箱系统全部按照省的要求规范制作,方便了市民通过网络向有关单位提请依申请公开。

(三)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市民知情权

我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要推进我市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及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实施政民互动

2014年我市共收到1101件申请公开请求,已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回复。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完善政民互动机制,拓宽政民互动形式,通过领导接访、加强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百姓热线”栏目建设等多种方式,畅通群众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使民声、民意、民情、民智得到充分表达,为解决市民问题,化解市民矛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稳步推进网络问政,促进政府服务水平提高

2014年,我市收到奥一网网络问政平台上提请市长回答的问题共10个,并逐一进行了答复。市民和网民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诉求,我市各职能部门均能及时进行跟踪,已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答复机制。网络问政已成为传民意、察民情、解民困、聚民智的有效途径和促进增城科学发展的有力举措。

(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为更好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调整了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增城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增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规范了全市各职能部门、各镇街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市201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89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80条;规章类信息342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23条;其他文件1820条;动态类信息493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466条;办事指南类信息5462条;财政决算类信息57条;政府工作报告类信息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信息29条;其他信息6967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87条,其中包括《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市推进社区教育和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增府办〔2014〕24号)、《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市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增府办〔2014〕28号)、《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引导金融机构集聚服务增城中小微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增府办〔2014〕29号)、《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市严查严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增府办函〔2014〕39号)等文件。在公开内容上,涵盖了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情况,对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有57条,对增城市2013年财政综合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财政综合预算、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支出预算等情况进行了公开,切实保障了公民对财政经费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市形成了以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为主,各单位政务公告栏、公共服务场所办事指南、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咨询电话、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效便民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市201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01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1073件,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有23件,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请有5件。

在已经答复的110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003件,占总数的91.5%,主要涉及我市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59件,占总数的5%,主要涉及我市规划类信息。

“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5件,占总数的0.5%。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或信息不存在”的22件,占总数的2%。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0件,占总数的1%。

申请对象以本地居民和房地产公司为主,申请用途一般为公民或法人生产生活需要。

四其他情况

我市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55415次;接受市民投诉举报69次。

五复议、诉讼情况

我市2014年度发生针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5件、行政诉讼案4件,主要事由是要求对部分用地信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职度和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2015年,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借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各系统建设。指导协助全市各镇街、各部门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子栏目信息;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继续提升网站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数量,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功能,深化政务公开栏目建设。

(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加大力度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办事窗口建设,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受理、咨询和答复等工作流程。同时,继续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网上审批办事服务,促进权责清单广泛公开。

(三)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13〕38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2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14〕273号)的要求,督促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门保障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及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积极参加广州市政务公开处组织的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和借鉴兄弟区(市)先进的经验,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同时,分期分批组织我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不断增强全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技能。

七说明与附表

(一)本年报统计单位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依申请公开统计中包括对规划局业务审批等申请;咨询类数据统计中,包括各单位接受的具体业务咨询。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表1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表2


附表3 其他情况统计

单位:件

表3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表4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