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w.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荔湾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604室,电话:81837650,邮政编码:510140。
一 概述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政务活动的全过程。我区制定和印发了《荔湾区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按要求完成市分工方案的各项工作,督促全区各部门按要点分工做好年度重点信息公开工作。我区对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及工作网络进行完善,修订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荔湾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本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分工、具体名单、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办公室设置及负责人、经办人等,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专栏,公开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7份。
(二)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发布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五公开专栏,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细化政府信息种类,加强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设了审批改革、财政信息、住房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共20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对于全区性的重点信息公开,细化工作方案,规范公开内容,专门进行督办,如年初区各部门公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3月份全区各单位分时段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等工作,区政务办都专门协调指导全区做好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管理
推进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的多元化,开通了窗口、网上、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多种申请方式,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的有效畅通。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手册、依申请公开答复范本等规范文本,并加强对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及时依法回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月,我区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全区各单位顺利接入广州市统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系统,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流程。
(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加强对区政府网站、栏目及内容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市民、企业、游客、办事、互动等六大板块,提供不同类别的服务,为公众在政府网站查询检索信息提供便利有效的服务。按省市的要求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我区政府网站集约化起步早、工作做在前头,区属38个政府网站于9月20日统一关停并集约化到区政府门户网站。网站集约后,运行维护由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实施,各单位只需要负责信息内容管理,便于各单位集中精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提升政府网站安全
区政务办、区公安网监大队等相关部门召开多次碰头会,对区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安全监测,由第三方出具安全评估报告。9月,根据省市的部署,从人员、制度、系统软硬件等各方面,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安全风险检查评估和自查整改。为更好的实施网站安全管理,我区修订《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了实战演练,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区属单位网站安全管理的责任和工作措施。同时,按全国网站普查的标准,使用专用工具,定期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扫描监测和人工复核,组织各单位进行整改,确保网站符合国家、省市要求,持续提升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质量和运营水平,提高网站应用绩效。
(六)深化微信等新媒体应用
对荔湾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升级改版,重新设计了图标、菜单、服务功能等,与信息时报合作加强政务微信管理、信息采集、制作,发布政务政策解读、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宣传荔湾区的投资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便民利民举措等。自年初改版以来,荔湾政务微信每周推送政策解读等服务信息,强化政务微信在信息公开、群众办事方面的服务平台作用,发挥好政策与公众间的桥梁作用,关注量不断上升。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属下部门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58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04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170条;3.动态类信息6274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387条; 5.财政预决算信息165条;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7条;7.其他信息1651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们在主动公开上还做了以下工作: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公共媒体,设立的政务公开查阅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宣传单张、便民手册等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属下部门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18件,其中当面申请473宗,占76.5%;网上申请73宗,占11.8%;信函申请72宗,占11.7%,其他方式申请0宗。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5%属国土规划类信息,11%属住房建设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卫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618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11件,占总数的66.5%,主要涉及国土规划、住房建设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55件,占总数的8.9%,主要涉及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7件,占总数的1.1%,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及商业秘密;
“不属于政府信息”的31件,占总数的5%,主要是因为不属于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
“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的73件,占总数的11.8%,主要是因为依法不属于本区机关公开或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9件,占总数的4.7%。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描述不清楚。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属下部门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属下部门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政府及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4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4宗,占100%;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0宗;其他情形0宗。发生针对本区政府及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8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8宗;确认违法的0宗;其他情形0宗。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荔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如:政府网站的尚有优化改进空间;个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加强;政策解读的力度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1.推进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
按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保障网站安全和服务稳定的基础上,梳理网站的结构和栏目,对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并逐步将网站迁入市网站集约化平台。
2.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
梳理据我区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的各项制度,按照国家、省市的政策要求,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网站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办法等各项相关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3.加强政务微信的信息发布和推广
在政务微信中重点开展全区政策解读,加快政务微信的改版,按照便民、及时高效的原则,打造新版的荔湾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