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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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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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花都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uadu.gov.cn/xxgk/xxgkml/xxgknb/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百合路36号,邮编:510800,联系电话:36913007)。
 
   一、概  述
 
  2018年,花都区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监督考核等工作,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着力细化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部署,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花都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实效、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有效促进我区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18年,我区分别制定了《广州市花都区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广州市花都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广州市花都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完善考核实施细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我区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丰富考核内容,将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媒体参与等纳入考核范围,引导政府部门更加积极主动作为,做好稳定预期、政策解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诉求,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通过媒体参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跟踪督办,认真办理回复建议提案。
 
  2018年“两会”期间,广大代表委员针对全区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立意高、视角新、内容实的建议和提案。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建议提案199件,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120件,区政协委员提案79件。这些建议和提案,都集中体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力量,集中反映出发展所需、民生所需,对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区政府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和《花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法》、《广州市花都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办理工作,把办理任务落实到各承办单位,通过OA系统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办理工作网上登记、交办、督办、答复和统计工作,不断规范和优化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关建议和提案全部按时办理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42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62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1011条;3.动态类信息3462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802条; 5.办事指南类信息342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487条;7.其他信息3076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431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3805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6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3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 次,发布政策解读稿127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84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67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87宗。其中,网上申请146宗,占29.98%;信函申请195宗,占40.04%;当面申请145宗,占29.79%;传真申请1宗,占0.21%。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463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45宗,占9.72%;同意公开167宗,占36.07%;同意部分公开12宗,占2.59%;不同意公开21宗,占4.54%;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3宗,占7.13%;申请信息不存在34宗,占7.34%;申请内容不明确12宗,占2.59%;其他答复情形139宗,占30.02%。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9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宗,占22.22%;被依法纠错的2宗,占22.22 %;其他情形5宗,占55.56%。
 
  本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5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2宗,占40.00%;被依法纠错0宗,占0.00%;其他情形3宗,占60.00%。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做到尽公开或者及时公开。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各部门、各镇街均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编制,相关工作均由其他工作人员兼职承担,加上各部门、各镇街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较频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量逐年递增,政务公开涉及的部门和业务也越来越广,协调办理难度不断加大。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由于缺乏专职专业人员,且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市民诉求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亟需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下一步,我区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在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共享相关信息;二是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通过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加大培训力度等措施,努力稳定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保密审查和发布机制制度,另一方面努力提高办理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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