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海珠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渠道,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海珠区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9年全区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7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80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9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海珠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21宗(含区规划资源分局收到申请1187宗)。2019年海珠区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8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5宗;结果被纠正2宗;尚未审结1宗。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7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6宗;尚未审结1宗。
(三)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情况,调整海珠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及人员名单,完善工作规则。印发《海珠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区各单位具体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督办协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推进公开渠道集约建设
根据省、市政府网站集约工作部署,做好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迁移集约至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工作,完成网站架构导出、数据迁移等工作,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实现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在海珠区门户网站增设“走进大湾区——港澳服务”“海珠区人民政府公报”等专栏,丰富网站内容。扎实开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9年通过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专栏共公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98条。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今年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网站迁移工作,分别开展了全区政务公开培训及网站培训,覆盖了全区40多个单位。培训内容涉及新旧条例内容对比、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实操办理、政府网站新平台的操作方法等,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巩固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
持续推进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做到全面、详尽、准确。2019年上半年我区政策解读质量被评为全市优秀。围绕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及热点问题,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开展“在线访谈”活动。邀请海珠区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围绕访谈主题多角度解读政策,解答群众高频问点,通过发布图文实录及录制现场视频,以专题形式播发,丰富访谈形式,切实提升访谈实效。今年已完成琶洲地区建设、海珠创客坊及创业创新工作、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10期访谈,有效促进了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海珠区总结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广州市海珠区创新“直播”模式 让政务公开走进千家万户》在中国政府网《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期刊刊登,力争在政务公开试点实践中奉献更多“经验值”,为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智慧型政府做出努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海珠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程度把握不够准确;二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020年,海珠区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一方面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增强公开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