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p.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科,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联系电话:82375616)。
一 概 述
2015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效构建了以人为本的政务服务体系。
(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强化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工作。行政区划调整以后,我区及时对原黄埔区与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进行了整合和优化,建立新的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于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同时,加强指导督促新黄埔区属各部门和街、镇完善各自的网站建设,及时做好网站信息内容的充实和更新工作,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打造新黄埔区政民互动和公共服务平台。2.全力完成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从2015年3月份开始,我区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府属部门、街镇网站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属各单位的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我区政府网站群进行深度监测检查,及时发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工作中,共发现各类问题873个,都得到及时整改。2015年12月,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属部门、街镇网站全部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办公厅的普查验收。
(二)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区进一步完善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三公”信息公开程序。同时,对政府门户网站中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和“财政预决算”等专栏的栏目设置和公开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使民众关心的多项重点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继续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工作,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5年12月份,我区继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区政府和区政府属各部门、街镇2014年决算和2015年调整后部门预算情况。我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能按规定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扩大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反复多次论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高决策科学民主性。
(三)借助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1.深化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和区、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把重点领域信息、政府审批办事服务、涉及民生公益类活动等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通过手机平台、政府网站、社区板报等渠道向市民和企业公开,做到便民惠民利民。完成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系统的升级工作,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设置,更加方便群众办理有关业务。2.探索拓展基层社区信息公开。开展我区街道、社区公益类活动信息发布情况的调研工作,了解我区街道社区公益类活动的发布、组织、运行等情况,并对目前街道社区公益活动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对强化和拓展基层社区的信息公开起到促进作用。
(四)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全力打造政民互动大平台
1.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在进一步完善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基础上,全力推进街镇和社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更加方便市民和企业办事;2.推进行政审批系统信息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3.完善区、街镇、社区三级网格化指挥平台建设。统筹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和12345政府热线管理中心,推进网格化信息系统与12345政府热线信息系统对接;4.全力推进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按照市的统一部署,以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为重点,融合推进全区“一卡(市民卡)、一号(12345 政府服务热线)、一格(网格化服务管理)、一网(网上办事)、一窗(政务大厅)”社会治理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城区发展软环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其属下部门、街镇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118条,其中包括1.组织机构;2.规章;3.规范性文件;4.其他文件;5.动态类信息;6.行政执法类信息;7.办事指南类信息;8.财政决算信息;9.政府工作报告;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1.其他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39条(本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95%;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5148条(政务动态、行政执法类信息等),占总体的比例为72.32%。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众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 88条,主要为本区政府、区府属各部门、直属机构、街镇的财政预决算情况,包括2015年部门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政府财政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更有利于政府资源的良性管理与使用。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人民政府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电子化信息公开,区政府及区府属各部门、街镇均通过我区黄埔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基本实现100%网络化。为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行实体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将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等在网上发布,同时在实体大厅提供纸质材料供民众取阅,尽量为市民提供更多便捷途径去索引相关政府信息。本区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市级信息公开系统报送数据,信息公开数据报送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增强了时效性,提升了完整性。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201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6件,其中通过黄埔信息网(www.hp.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23件,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有23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10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两大类信息合计约占36%,国土规划类信息约占22%,其余为环保、公安、计生等信息。在已经答复的5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7件,占总数的48.21%;“同意部分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17.86%;“不予公开”的8件,占总数的14.29%;“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4件,占总数的7.14%;“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的4件,占总数的7.1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总数的1.79%。
四、其他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2625次;接受市民投诉举报793次。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区政府及其属下部门、街镇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6件,其中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的5件,作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的1件。发生针对我区政府及其属下部门、街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7件,经过法院审理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6件,纠正错误的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一)部分单位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报送不准确、不及时。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后机构合并和人员变动等原因,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对市级信息公开数据报送系统操作不熟悉或理解错误,在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报送工作中存在报送数据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有关数据的统计和报送流程,确保数据报送工作及时、无误。
(二)政务服务信息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更新发展。行政区划调整之后,原萝岗区和黄埔区的政务服务信息化工作的运作模式需要进一步理顺。比如,原萝岗区的5街1镇网格化工作模式、信息系统应用等与原黄埔区不同,需要建立统一的新黄埔网格化工作模式。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继续着力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七 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7118 |
其中:1.组织结构 | 136 |
2.规章 | 62 |
3.规范性文件 | 139 |
4.其他文件 | 431 |
5.动态类信息 | 4802 |
6.行政执法类信息 | 346 |
7.办事指南类信息 | 365 |
8.财政预决算信息 | 88 |
9.政府工作报告 | 1 |
10.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 14 |
11.其他信息 | 734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56 |
申请总数 | 56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23 |
2.信函申请数 | 23 |
3.当面申请数 | 10 |
4.传真申请数 | 0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56 |
其中:1.同意公开 | 27 |
2.同意部分公开 | 10 |
3.不同意公开 | 8 |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 4 |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 4 |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 1 |
7.申请内容不明确 | 1 |
8.其他 | 1 |
附表3 其他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接受咨询数量 | 人次 | 22625 |
投诉举报数量 | 人次 | 793 |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6 |
行政诉讼数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