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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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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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有关行政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础上编写而成。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gz.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联系(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邮编:510032,电话:83126452,电子邮箱:zwgkb@gz.gov.cn)。

一、概述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紧紧围绕继续推进“五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的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统筹部署,积极探索阳光政务建设的途径,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制度先行,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

2016年是党和国家深化推动政务公开的关键年,国家层面下发了数份专门规范政务公开的文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实际,我市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了《广州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广州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作为我市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方案的文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财政非税收入的公开已至最细化的“目”级。

(二)强化合作,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2016年,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与广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广州政务媒体中心。采取全媒体运营模式,着力提升城市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推动广州市政务服务全媒体化高效运营、服务民生的建设理念,打造“互联网+政务+媒体+民生”全新体系,让市民“看得到”“听得清”“读得懂”。以“正”APP为载体,以丰富且具有民生视角的专业媒体力,与市政府汇聚的权威政府信息资源融合。通过建立可控、有序、开放性API(开放平台)机制,经过审核认证后,不同媒体机构(含新媒体)和非媒体机构均可参与协同采编,充分发挥媒体融合的灵活性与广泛性。通过API(开放平台)机制和协同机制,不同内容特性的媒体产品,能通过政府权威发布渠道、广州台优势传播渠道、互联网新媒体渠道、线下媒体渠道等,以图文、视频、音频、互动等多种形式发布,让市民更便捷、更充分地接收城市政务和生活信息。广州政务媒体中心将运用创新思维,进一步推动媒体与政务融合发展,按照一体化思路努力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政务多媒体平台,按照齐抓共建的要求共同推动政务多媒体平台的建设。

(三)抓好培训,提升队伍业务水平。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策划组织的全市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参训范围覆盖了市直各单位和各区政府,参训人数达300余人。培训内容专业、深入、实操性强,既有理论解析,又有实践要求,还有案例分析讨论、经验交流和互动环节,让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短期培训中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是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大促进,为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62万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422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4442条;3.动态类信息57995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约37万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384条;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550条;7.其他信息约19万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约49.9万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77280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1410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3523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525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105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44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98次,发布政策解读稿1385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4356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902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256宗,其中网上申请2001宗,占19.5%;信函申请603宗,占5.9%;当面申请7477宗,占72.9%。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70%属国土规划类信息,15.2%属房屋管理、工商、人力资源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发展改革、人口计生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0256宗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8302宗,占总数的80.9%,主要涉及国土规划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275宗,占总数的2.7%,主要涉及国土规划、人力资源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145宗,占总数的1.4%。主要是因为涉及国家机密;

“信息不存在”的365宗,占总数的3.6%。主要是因为申请信息不存在;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403宗,占总数的3.9%,主要是因为不属于本机关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51宗,占总数的1.5%。主要是因为要求补正、更换申请信息。

从申请的对象看,以本地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98.1%,也有部分是来自北京、湖南的外地公民。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110宗,主要是房地产类公司或本地企业。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本行政机关(广州市政府及市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64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58宗,占60%;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57宗,占21.6%;其他情形49宗,占18.6%。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26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82宗,占65%;确认违法的11宗,占8.7%;其他情形33宗,占26.2%。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各级各部门配置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二是各业务部门对将履职信息转化为公开信息的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尚未完全形成系统化、标准化、常态化的格局。三是舆情引导和回应关切的主动性尚需进一步加强。四是规范行政职权事项公开运行的工作,距当今“阳光政务”建设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我市将抓紧出台《广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调整充实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力度推进各级审批部门和各执法主体“阳光政务”建设,积极探索本部门本单位阳光政务建设途径;进一步深化“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合作模式,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社会关切。

七、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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