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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要点

  • 2008-01-1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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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O七年工作总结

  2007年,我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团结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线,切实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

  2007年,围绕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我办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有力推动了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促进了机关自身建设的新发展。

  (一)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办认真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办主要领导亲自作动员,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有力地推动活动的有序开展。一是各处室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认识,为机关作风建设夯实了思想基础。二是办领导带队,主动走出机关,积极开展民情调研活动,深入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番禺区、白云区等市直部门、区(县级市)政府和中心镇,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寻找对策。三是严格管理,在规范服务行为中树立和保持良好的机关作风。从细节入手,从小事抓起,严格上班纪律,完善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作风好转。总之,我办的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广州情况》、《穗府信息》和《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简报》分别对我办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并给予积极的评价。

  (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积极带头,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十七大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党史、革命传统教育。参观中共三大会址和黄埔军校旧址,参观建国以来军队建设成就图片展览。三是对党员队伍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全面掌握了我办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状况,为顺利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参考。四是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探求推动政府法制工作新发展的举措。五是加强对工会、妇委会的领导,发挥它们的作用。组建各种兴趣小组,开展“阅读进机关”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登山和开展联谊参观活动。

  (三)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促进党风廉政新发展。一是以“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到番禺监狱参观,集中收看了《权钱交易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电教片,使干部职工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受到震撼,更加坚定廉洁从政的决心。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有关规定,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市纪委的有关要求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使领导干部做到廉洁从政。三是根据《广州市市直有关单位落实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意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四是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我市各项工作的任务分工,切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结合我办实际,修订完善了《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内部规定,从制度建设入手,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

  二、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2007年,我办的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行政立法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城市管理服务、为市民服务的宗旨,通过工作方法和机制上的创新,提高了立法质量。全年共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审核4项;新制定政府规章4项,修订9项,废止35项。顺利完成我市行政法规规章清理的专项工作。

  (一)突出重点,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在确定立法项目时,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为指引,着重考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如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统筹、协调、监管油气管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广州市油气管道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办法》。法规建议正式项目中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规章正式项目中的《广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规定》,法规建议预备项目中的《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等,都旨在明确政府公共管理职责,完善政府公共服务。

  (二)改进工作方式,推动立法民主化、科学化。一是开门立法,有序扩大立法公众参与。2007年是《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实施的第一年。我办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扩大公众参与规章制定的广度和深度,充分调动和发挥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了我市行政立法质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二是深入实际,加强调研,了解法规规章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矛盾、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成功经验,为科学立法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增强服务意识,通过立法提前介入、参与市人大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等方式,加强与规章起草、审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四是建立健全办业务会议、处室业务会议等内部议事制度,法规规章项目的内部审核程序更民主、科学,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五是完善预备项目制度,通过对预备项目的梳理,加大对预备项目立法进度的督促和指导,为提高立法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开展行政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于2007年4月30日制定并下发《广州市清理行政法规规章工作方案》,开展了我市历时半年的清理行政法规规章工作。此次清理共涉及655件现行行政法规、3031件国务院部门规章、272件广东省政府规章和145件广州市政府规章,共计4000余件。在清理工作中,我办深入调查研究,实行开门清理,通过网络、报纸多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多次书面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通过清理,我办对153项行政法规、113项部门规章以及67项省政府规章提出了废止、修改或者宣布失效的建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我办《关于广州市清理行政法规规章工作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充分肯定了我办清规工作的成果,通过了我办对145件市政府规章提出的废止、修改或者保留的处理意见。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2007年,我办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审核和备案工作,推动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发布和日常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全年共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87件,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6件,备案区(县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3件,上报省政府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2件。

  (一)严格把关,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一是严把合法性关口,坚决纠正法律依据不足或违反上位法的内容;二是严把合理性关口,强调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采取多种方式征求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提高文件制定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民主性;三是严把文字技术关,力求文字表述准确和严密;四是严把管理制度关,严格实行文件有效期和统一公布等制度;五是严把监督关,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每年对各部门文件制定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建立健全网上不定期巡查和责任追究等监管制度。通过严格把关,确保了审查工作的质量。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前介入,为各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提供帮助。一是抓住重点,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以及文件制定任务较重的部门的工作,提供服务。二是提前介入方式灵活多样,如来文回复、来人接待、电话咨询以及网络邮件等,为起草部门出主意,拿办法,排忧解难。三是对重点文件直接派人参与,与起草部门一起开展调研、集中修改文件,甚至直接牵头组织修改。提前介入有效地提高了文件制定效率和质量,得到各部门的广泛好评。

  (三)加强指导,充分发挥市属各部门和区(县级市)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一是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日常工作中,密切联系市属各部门和区(县级市)法制机构,积极为其提供指导和咨询;二是强调部门和区(县级市)法制机构的作用,凡发现送审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一律退回要求补充法制机构审核的意见;三是在区(县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中,对少数有疑问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与区(县级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沟通,在予以备案的同时,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指导其改进工作。

  四、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07年,我办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协调,有效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出台了《广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并根据《办法》制定《广州市2007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组成市评议考核工作小组对6个政府部门进行试点考评,取得较好的效果,总结和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二是编印《广州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行为依据材料汇编》(共六册),以公告的方式,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梳理”结果;三是指导、督促和检查区(县级市)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四是研究起草《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和《广州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许可法》实施。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的配套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合检查组对我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强行政许可实施监督和指导,对入驻政务中心的各单位的许可事项实施实时监督,指导各部门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完善执法队伍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制度,严格实行执证上岗,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2007年我办共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9期,办理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申请的行政执法证件4241个。

  (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自《广州市行政执法协调规定》实施之日至2007年底,我办启动行政协调案件程序处理行政协调案件共8件,其中5件已办结并发出《行政执法协调意见书》;2件决定不受理,并给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1件正在办理中。通过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划分,理顺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矛盾,提高了行政效率。

  (五)认真办理投诉案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2007年,我办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的受理和承办程序,加强与信访人和被信访单位的沟通,注重从事实和法律角度上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说明工作,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和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年共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85件,全部做到按时办结。

  五、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时纠正违法及错误的行政行为

  2007年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布并施行。我办紧紧结合《条例》的新要求与新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及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

  (一)积极受理复议申请,规范办案机制,提高复议效率。一是主动拓展复议案件的受案范围,立案审查数量大幅攀升,达到历史新高。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联系比较密切的提前退休审批、工伤认定、养老保险待遇、土地权属争议、土地违法查处、房屋拆迁补偿、违法建设处理等领域。此外,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矛盾和争议申请通过行政复议的途径解决也较为突出。2007年截止12月20日,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含口头申请)444件,其中受理333件。二是坚持定期合议制,规范复议案件的办理机制,有效杜绝了案件逾期审结现象,使全年的案件审结率维持较高水平。2007年新受理案件(333件)和旧存积案件(47件)共计380件,办结316件,审结率为83.2%。三是复议案件质量高,案结事了。在办案过程中,既注重法律效果也注重社会效果,积极发挥行政协调的功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

  (二)完善内部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一是开展对区、县级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调研,查找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二是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研究《条例》实施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并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重新制定了《行政复议处办案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职责分工。四是明确有关行政应诉工作委托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方式。

  (三)认真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良好的互动机制。2007年,在案件类型越来越复杂、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我办一方面积极代表市政府应诉,另一方面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良好的互动机制。2007年截止12月20日,我办工作人员担任市政府代理人办理各类应诉案共20件。其中行政诉讼案10件,民事诉讼3件,省行政复议案7件。在13件诉讼案件中,已办结9件(其中胜诉8件、败诉1件),尚在司法程序中4件。在7件省行政复议案中,已办结1件,还有6件在复议程序中。

  六、加强法制理论研究和新法学习,积极开展法制宣传

  2007年,我办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研究建设法治政府和加强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理论问题,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为政府行政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开展政府法制课题研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支持。一是委托研究与自行研究相结合,深入开展政府法制课题研究。2007年,我办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分别委托华师、广外、华工的课题组研究《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物权法对房屋拆迁工作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和《广州政府法制三十年》等3项课题;同时,还做好自行承担的《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课题的研究工作,草拟了《关于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上报市政府。二是坚持课题研究与政府实际工作相结合,根据市领导的批示,及时进行《城市政府职责研究》课题的立项和招标,启动课题研究工作。三是规范课题管理工作,制定了《广州市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制课题验收方案》,并在年底启动对4项已完成课题的验收评议工作。

  (二)加大力度,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政府法制宣传。一是全面改版《广州政府法制》和《法制快讯》,及时反映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成绩、新举措,介绍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以及外地政府法制建设方面的新做法、新经验。二是网站管理逐步规范化,内容更新更加及时、更加丰富,图文形式更加多样化。三是办领导挂帅,成立信息工作小组,加强信息宣传工作。2007年,我办网站共发布网上信息215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8条,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发布信息55条,扭转了以往在省以上网站报送信息少的不良局面,全面展示了我市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成绩;全年向《广州政报》、《穗府信息》、《每天快报》、《机关建设》和市纪委报送信息共100篇,被市府办公厅评为全市6个新闻工作优秀单位之一。

  (三)认真做好规章翻译工作。一是确定了专业翻译人员初译、高校教授和外国专家把关、我办确认并审核的翻译模式,并与翻译公司签订正式的委托合同,有序开展规章翻译工作。二是及时做好英文规章的发布工作,通过我办网站及时予以公布,并按年度编印造册向市民、企业派发。全年共完成2002、2004、2005年度政府规章20篇的翻译工作,出版了2004及2005年《政府规章中英文对照本》,已完成2000、2006年13篇政府规章的终审工作及2001年15篇政府规章的初审工作。

  (四)及时学习研究新法,提升法律业务素质。一是组织人员及时研究《物权法》涉及的行政管理问题,并在市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学习座谈会上作专题汇报。二是邀请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领导为我市政府法制系统工作人员讲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三是聘请劳动法专家,为全办人员举行《劳动合同法》辅导讲座。三是成立专门的新法学习小组,在全办形成学习、研究的良好风气,促进了法制队伍专业素质的提高。

  七、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机关后勤保障水平

  积极做好文秘、行政、人事、财务等工作,机关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为我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认真做好文秘工作。加大公文审核力度,提高了办文质量。重视综合材料的撰写工作,加强公文管理、档案管理、新闻信息、督办等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组织好办务会议和业务会议。

  (二)完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修改完善OA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了本办门户网站;完成重要信息系统的定级工作;开展网站绩效评估、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通过招标方式,外包我办的IT运维服务。

  (三)增强服务意识,做好行政工作。做好会务工作,组织召开了广州市律师工作座谈会、《广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颁布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广州市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研讨会、区(县级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工作座谈会等多种会议。加强车辆管理和行车安全工作,全年安全行车18万公里。认真搞好安全保卫、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

  (四)加强人事管理和干部培训工作。一是做好干部提拔、人事调配、工资调整等工作。2007年共提拔科级以下干部8名,调入干部3名,新招聘法律专业人才2名。二是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全年共安排干部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共150多人次。三是关心退休干部的生活,按照他们的意愿适时组织外出考察。

  (五)严格财务日常开支。完成了2007年财政收支决算编制工作和2008年部门经费预算的编制说明。配合市审计局完成2007年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及我办原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一是立法工作中,立法动态掌握不够及时,立法调研不够细致,立法公众参与程度仍需扩大,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力度不够大,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有待加强;三是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四是与政府有关部门法制机构的联系和沟通不够,对区、县级市政府法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仍需加强。我们要在今后的政府法制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OO八年工作要点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我办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从1月到5月底,在全办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上来,切实做到创新思想观念,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思想保障;通过深入查找问题,抓住影响政府法制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制度、体制、机制保障;通过建设和谐型、学习型、务实型、廉洁型机关,改进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一是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立法项目的调查研究和前期论证工作,完善立法计划的公众参与机制;坚持确定立法项目的标准,条件不成熟不立法、确有必要才立法,注重立法的可操作性;建立立法项目的中期评估制度,使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能够得到及时调整。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做好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高度重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以及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方面的立法。

  三是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机制,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公众参与机制。要将公众参与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公众评议和对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制度等。

  四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使清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清规工作,逐步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制度。通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解决立法冲突,维护法制统一。

  五是做好全市立法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各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法制机构领导和立法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立法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三、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工作,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提高审查率为基础,通过上网巡查、执法检查、重点处理的方法,对那些长期不送审查、不送备案的部门和区、县级市政府采取严格措施,促使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二是组织全市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按废止、修改、保留予以分类处理,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三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制度。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从文件制定的公开、透明入手,健全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制度;建立政府和部门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摸底制度以及对重大、复杂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介入制度等。视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全面性的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或单项的规章制度。

  四、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为突破口,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把规范政府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对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重点了解各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自由裁量权的标准以及制度建设等基本情况。尽快出台《广州市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明确各种裁量权的标准并做好试点工作。在2007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改革行政执法证办理方式,推行网上办证的申请、审查和上报。坚持持证上岗,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和群众投诉案件的办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二是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区分案件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多样化的审理方式;依法运用《实施条例》规定的各种结案方式,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

  三是积极做好《实施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重大复议案件备案制、定期报告制、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行政复议人员培训制和表彰奖励制等制度。

  四是部署开展行政复议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定期检查、抽查制度,及时发现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重点研究推进措施。

  五是做好行政复议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我市行政复议机构及人员状况、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情况的统计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统一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等。

  六是加强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和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七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和创新工作。对涉及行政复议基本制度的问题,行政复议制度操作问题及行政复议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关系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提供有力的支持。

  六、加强法制理论研究,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政府法制理论研究要紧密联系实际,重在实用性研究,努力解决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课题要有针对性,研究成果要有可操作性。认真总结以往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的经验,改进和调整课题研究模式。加强对委托研究课题的管理,科学验收,充分利用研究成果,实现课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七、加强机关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勤政廉政

  机关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执政能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干部勤政廉政的意识和自觉性。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机关作风的根本好转。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八、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建立和谐型、学习型、务实型、廉洁型机关

  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和谐型、学习型、务实型、廉洁型机关,以良好的作风促进全办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是要以人为本,优化干部队伍。加强政治、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建设一支有创新意识、高素质、能干事、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三是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继续做好文秘、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

  九、加强对区、县级市政府法制机构的指导和帮助,积极推进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

  政府法制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正视我市基层政府法制力量薄弱的现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全国、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多渠道解决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如争取事业编制、聘请政府雇员、购买社会服务等,使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全社会更加了解政府法制工作,更加关心和支持政府法制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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