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访时间:2012年11月23日(星期五)上午09:00-11:30
接访地点:广州市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9楼会议室。
接访领导:田路组长,市法制办纪检组组长,分管规范性文件审查处、纪检组
注意事项:
(1)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请自行准备好信访材料,简明扼要反映诉求,并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多人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名代表;
(4)请遵从工作人员的指引,认真填写《接访登记表》,自觉按编号候访;
(5)请自觉遵守《信访条例》的规定,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传单标语进入接访地点,不得高声喧哗、破坏公物;
(6)信访结束后,请自觉离场,不要滞留接访场所。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审发:王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