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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举报奖励办法》内容解读

  • 2013-04-28
  • 来源: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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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综合治理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口计生局于4月26日印发了《广州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举报奖励办法》(穗计生发〔2013〕13号),对以下六类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一是利用超声技术或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二是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三是符合生育条件且怀孕十四周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在非医学需要、无紧急情况的前提下擅自人工终止妊娠;四是伪造、变造、买卖涉及“两非”违法行为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五是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物;六是违法实施涉及“两非”违法行为的计划生育手术。其中,所举报的这六类违法行为发生在某一区(县级市)的,按照该区(县级市)奖励标准兑现奖励,发生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区(县级市)的,由市人口计生局兑现奖励。

  同时,《办法》对“两非”违法行为奖励举报实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公开举报人的个人真实信息。人口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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