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解读

  • 2013-02-26
  • 来源:市法制办
  • 分享到
  • -

  《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于2013年2月19日印发实施。《办法》是对《广州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穗民〔2007〕15号)的修订,共九章三十六条,对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和原则、部门职责、申报程序、评审程序、项目管理和监督管理作了规定。修订后的《办法》也对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和原则作了新的规定,具体有以下几个变化:

  (一)在“福彩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公益服务类项目,以适应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由基本建设到基本建设和开展服务并重的转型需求。

  (二)明确了福彩公益金分为市、区(县级市)两级分配使用。2007年起,按各区、县级市社会网点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收入和中福在线福利彩票收入的20%,用项目的形式返还给各有关区(县级市),使这部分福彩公益金管理更为灵活、规范,同时有利于激发各区、县级市销售福利彩票积极性。

  (三)明确了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按70%、20%、10%的比例分别对重点、一般性和突发性项目进行分配资助,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能产生重大影响和示范效应的项目。

  (四)明确了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按照国家、省确定的比例范围进行分配,目前明确的比例范围包括福彩公益金不低于20%用于残疾人事业,不低于50%用于养老服务事业。

  (五)修改了审定结果报批程序,现行办法是将市福彩公益金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报分管市领导审定,现明确将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并将审定项目资金按程序纳入下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同时,《办法》也对市福彩公益金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社会组织的申报途径、福彩公益金项目的初审部门以及福彩公益金项目库、经常性资助项目和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