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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热点解读

  • 2013-02-27
  • 来源: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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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试行。

  《办法》主要规范了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准入、分配、管理等行为,共七章五十一条,包括建设管理、准入管理、配租管理、退出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总体制度框架为:

  (一)整合保障房类型。将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建立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保障底线民生。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重点保障“底线民生”(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实行应保尽保。

  (三)提供两种保障方式。提供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供保障对象选择。

  (四)“市场租金,租补分离”。公共租赁住房参照市场租金计租。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补助,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80%。

  (五)公共租赁住房 “以需定供”,实行轮候分配。

  另外,《办法》确定的公租房收入线标准较原保障标准有所提高, 2012年3人户的收入线标准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0663元(即月人均不超过1722元)。考虑家庭人口数量可形成消费的规模效应,家庭规模越大,所需要的人均家庭基本收入越少,根据专家建议,借鉴世界银行、香港、北京、上海等地区和组织的做法,在收入线标准中设置了家庭规模调节系数。

  目前,与《办法》配套的操作性、补充性的文件正在抓紧制定过程中,为5月1日《办法》正式试行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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