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政府研究室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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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06
  •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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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十一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政府研究室党组工作动员会11月4日召开。会前,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郑臣克主持召开与市政府研究室党组书记陈容秋的见面会,传达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通知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郑臣克作动员讲话,陈容秋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对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巡察组成员,市政府研究室党组成员,全体处(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

  郑臣克强调,巡视巡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督促做到“两个维护”,促进践行初心使命、履行职责职能,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市政府研究室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郑臣克指出,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紧扣党组织职责职能,深入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检查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陈容秋表示,此次巡察是对室党组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情况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研究室各项建设、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是对全室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洗礼,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室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关怀和爱护。研究室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规定和要求,全力支持巡察组工作开展,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服务保障到位、整改实效到位,做到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支持配合巡察监督、服从服务巡察监督,高质量配合完成巡察任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自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对市政府研究室党组开展巡察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政府研究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市政府大院4号楼西3楼东侧楼梯口设置“市委巡察组征求意见箱”,收集巡察期间干部群众信访件;专门值班电话: 18122212111(上班时间8:30-12:00,14:00-17:30 接听);邮政信箱:广州市A105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七巡察组;邮编:510046;电子信箱:swxcz7@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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