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委认真梳理后亚运城乡建设工作思路,努力把亚运创造的巨大精神财富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推动后亚运时期城乡建设再上新台阶。半年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5月,由市建委统筹的城建项目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94亿元,其中经营性项目完成2.28亿元,非经营性项目13.66亿元。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大力改善市民交通出行条件,确保“路更畅”。
一是积极推进重点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至6月10日止,建成市政道路6.6公里,跨线桥1座、车行隧道1座、立交桥1座,人行天桥7座。基本完成广州世界大观路口至长平公路的市政化改造;林和西路隧道建成通车。其他项目正在抓紧推进中。林和西路延长线工程、大沙东路三期工程等计划于7月底完成;广汕路(沙河立交至开创大道路口)快速化改造工程、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工程、白云湖北路、石化北路(含石化北路广园路立交)工程、白云机场第三跑道项目迁建人汉路、方华路工程、上步桥拓宽工程等29项新建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议书初审并报市发改委,今年下半年可付诸实施。
二是加快27座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建设。江湾路-中海名都、南洲路-大干围、工业大道-石岗路、106国道-鹤边牌坊、106国道-万和广场、同泰路-从云路口、云城东路2号天桥等7座人行天桥已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并启动实施工作。三元里大道-易初莲花、三元里大道-北环桥、增槎路-63中、东风路-福今路、下塘西-金麓山庄、东晓路-海联路等6座人行天桥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启动施工、监理招标工作。黄石东-陈田村牌坊、环市西路-建材市场、广园东路-中科院地化所、石槎路-金碧新城、广州大道-金穗路、新港路-中洲中心等6座人行天桥已确定选址,已基本完成初步设计,正在进行概算审批、施工图设计。广州大道北-京溪路、广州大道北-圣地广场、华工北门-东莞庄路、黄埔大道-鱼珠市场、丰乐南路-怡港花园、康王中路-四中初中部、南泰路-珠江医院、南洲北路跨瑞宝涌桥等8座人行过街设施已启动规划选址报批等前期工作。
三是大力推动其他市政路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协调海珠桥大修工程。规划方案已报市规划局审批;已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已将再次深化的《海珠桥禁止机动车通行交通疏解方案》函送市交委组织实施;正在根据市领导“海珠桥危桥抢修工程具体修建方式必须科学民主决策”的最新指示,开展海珠桥钢结构的疲劳寿命及承载能力检测。正进一步优化白云山南门区域地下空间及交通改造施工和区庄立交系统改造初步方案。启动中央海航酒店广场项目配套人行过街设施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市政道路、桥梁的管理移交工作。
四是积极协调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按职能分工抓紧推进我市2011-2015年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向国家发改委报批,并就如何保证实现2011-2015年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目标,向市领导提出建议。
五是协调推进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建设。已完成项目设计和项目招标,完成征地8297亩(占总征地的99.9%);完成拆迁21.36万平方米(占预计总拆迁的99.8%);全线房屋拆迁基本完成。管线已迁改336处,占迁改总数346处的97%,正在迁改10处。用地手续方面,整体用地报批资料已于2010年7月16日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复,并已获批复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开工累计完成投资53.07亿元,占总投资额的76%。全线33个土建施工标正全面开展路基桥梁、隧道、路面、绿化、房建施工等工作。自开工累计完成路基38km,桥梁200985m/79座,隧道3座;路面垫层71.6km(单幅,以下同),底基层70.1km,下基层51.8km,atb上基层15.7km,下面层2.5km,上基层12.4km;绿化工程喷播草种95.85万平方米、挂网13.8万平方米。
(二)加快农村路灯建设,推进农村道路亮化工程。
农村路灯建设是今年全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我委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农村路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路灯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布置、检查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和市建委主任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委、局及相关区主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协调建设立项、资金计划安排、协调督导建设和建成后维护管理制度建立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制定农村道路路灯具体建设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和部署实施。
二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资金解决思路:1.番禺、南沙、萝岗三区21605盏路灯建设资金约2.16亿元由上述各区自行统筹解决。2.其它区共111601盏路灯建设资金约11.16亿元由社会捐赠,市财政对于北部山区八个镇的专项补助经费;不足部分拟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兜底解决。我们把中心镇镇区范围内道路路灯建设纳入2011年中心镇统筹金项目中优先安排。据初步统计,花都区、白云区、番禺区、增城市、从化市各中心镇建成区内需要安装路灯3407盏,2011年安排市区(县级市)财政中心镇专项补助资金2266万元安装2214盏路灯,并争取有关企业赞助安装795盏。目前,项目建议书已通过发改委组织的评审,正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中。为确保建设资金使用规范,已会同市财政局设置了资金专户;社会捐赠资金方面,已初步落实了广汽集团的4亿元,其余资金将在项目建议书调整完成并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是积极推进项目实施。1.前期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广州市乡镇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11年6月2日通过市发改委的专家评审。目前已将项目建议书报市发改委审批,力争6月份完成立项工作。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工作,待项目建议书获批后马上组织进行可研评审及报批工作。《广州地区农村路灯技术指引》已于2011年5月12日上午通过在市建设科技委办举行的专家评审,为下阶段设计施工提供了指导标准。参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广州市农村路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农村路灯工程验收与移交工作指引》,为未来农村路灯建设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提供依据。2.首批路灯建设正在积极推进。部分镇村已初见成效。农村路灯建设工作得到热心企业的大力支持,目前已有广州良业照明工程公司、深圳鹏雄公司、广州锐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捐建,试验段工程也已陆续开工。至目前为止,共完成2条村共228盏农村路灯建设任务。5月5日19时30分,市委书记张广宁等领导亲手按下启动按钮,122盏新建led太阳能路灯瞬间照亮了湴汾村的夜空,标志着作为今年广州市政府十项民生工程之一的农村道路“亮化”工程正式启动。从化市吕田镇桂峰村路灯工程在各参建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总工程量为106盏的led太阳能路灯建设任务已于6月5日完成。从化市、增城市、花都区共九条村的工程施工正在开展施工。目前,九条村的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已完成,代建业主、施工、监理也已组成现场项目部驻村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工程的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启动名镇名村建设,加强农村建设管理。
一是迅速启动全市名镇名村建设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名镇名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苏志佳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陈国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罗广寨副秘书长、市政府林道平副秘书长、市建委侯永铨主任担任,16个市直部门和7个有村镇的区(县级市)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2.理清思路。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名镇名村工作思路和创建目标,即: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建委牵头、市直各部门负责对口拟定创建目标并指导、帮助实现创建目标;属地区(县级市)政府为创建责任主体,所在镇政府为创建项目的建设业主。现已上报的名镇名村创建点为6个镇8个村。3.规划先行。重点开展镇村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和镇容镇貌、村容村貌专项设计等三项规划设计。4.科学指引,规范考核。制定了名镇名村考核指标体系。邀请了住建部村镇建设司、省住建厅、农业厅及北京大学等单位专家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审。5.统筹资金。建立了项目资金库。经初步统计,总资金约为75亿元,已解决53亿元。目前,资金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6.强化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实施动态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问责制,对创建工作走过场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甚至诫勉谈话,确保名镇名村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中心镇建设管理工作力度。草拟了《广州市农村中心镇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广州市村镇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均已呈市政府审批。
(四)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建设绿色广州。
1-6月,全市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自2006年始连续五年达到100%;通过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的新建建筑950万平方米,通过建筑节能验收备案已建成的新建建筑377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3.6mw(光伏板安装面积3.3万平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7.87万平方米(其中竣工13.77万平方米,完成设计54.1万m2);新墙材应用量达到4.31亿块标砖,市区新墙材应用比例达到了98%以上;已有120.1万平方米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执行国家绿色建筑标准。
一是完善领导机构,强化建筑节能工作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增强建筑节能政策保障。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颁布《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试行办法》,组织编制《广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起草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代拟稿),编制《广州市绿色建筑技术审查细则》、《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广州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设计导则》等指导性文件。
三是抓好示范项目。协调落实龙归城保障性住房小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起步区等实施绿色建筑的具体任务,指导和协调从化、增城两市做好申报2012年住建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的准备工作。
四是广泛学习各地成功经验。先后举办了“绿色新区建设研讨会”,“广州市-昆士兰州可持续城市发展及绿色建筑交流会”;组织相关单位参加了住建部“第七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等。
五是开展优秀设计评选,激发绿色建筑创新活力。选出绿色建筑设计二等奖两项,三等奖一项,并组织优秀项目申报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
(五)狠抓公共设施建设。
白云机场第三跑道和2号航站楼项目已经完成项目用地预审,完成征地2700亩,完成率77%;正在办理可研报批、用地预审工作。兴丰垃圾填埋一场六区工程完成总体初步设计,兴丰渗滤液扩容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85%以上,预计在7月份完工。兴丰填埋二场征地方案评估报告正在完善,已着手推进项目报批工作。李坑生活垃圾焚烧二厂土建已完成工程量超过70%,1号锅炉已完成安装,正在进行调试;2号锅炉完成安装工程量的40%,3号锅炉完成安装工程量20%。完成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五个备选点(大石、东涌、沙湾、榄核、大岗)的调研工作,完成设备招标和监理招标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已完成50%;积极推进金沙洲、花都、增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已建成并交付使用恒福站、广园西站、光大花园站、汇景新城站和黄沙站5个消防站,已建成并准备竣工验收消防站3个,还有7个正进行室内装修和站内绿化。
(六)加大监管力度,狠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今年以来,我委以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为主要抓手,从严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截止5月31日,我委共组织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9次,督查工地343个,发出执法建议书115份。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机构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9419个次,质量检查6088个次,发出安全质量整改通知书5201份,停工整改361项,对违规企业(项目负责人)记录不良行为81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形势处于稳定可控状态。截止今年5月31日,市、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范围的建筑工地共发生3起安全生产事故,累计死亡3人,3人受伤,事故原因和责任均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继续加强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及时排除了大量安全隐患,纠正和查处了大批违规施工行为。
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建立和实施了多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了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体系。大力提高工程质量信息化监管水平。建立了“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和“广州市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两大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建立了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联合检查机制,成立了工程质量安全专责工作小组,重点对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监督。进一步扩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应用范围,正在制定相关评价办法,将评价对象扩展到商品混凝土生产、工程质量检测企业。
(七)加强服务管理,促进我市建筑业快速发展。
上半年,我市建筑业保持了快速发展态势。目前在我市承揽工程任务的企业有施工企业2153家、监理138家、招标代理140家、造价咨询78家。截至5月底,我们共完成建筑业资质审批178项,企业资质变更审批114项,办理监理资质初审的2项。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15.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09%。房屋施工面积15141.38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比增长36.46%。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交易项目1528项,交易额626.07亿元;其中公开招标项目1252项,占81.94%,交易额530.60亿元,占84.75%;邀请招标项目274项,占17.93%,交易额94.87亿元,占15.15%;其他项目2项,占0.13%,交易额0.61亿元,占0.1%。交易项目中标价对比招标控制价下浮5.32%,在招标环节累计为国家节约投资21.26亿元。
行业管理方面:一是改进完善了建筑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形成了施工企业总排名和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2个总承包企业排名榜,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桥梁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8个专业承包企业排名,以及监理企业总排名和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2个专业监理排名榜,加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排名,共计16个系列的建筑业企业综合评价排名。对体系分数分配比重进行调整,使之更加趋向合理,正在报市法制办审批,已制定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工程检测机构诚信评价体系,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实施。二是建立劳务市场管理体制。以劳务公司和拥有工人的班组长为管理对象,建立完善的劳务市场管理体制,建设信息对称的劳务市场,体现高素质劳务队伍的竞争优势,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目前已进入广泛征求意见阶段。三是实施合同备案制度。充分施展和发挥造价管理职能,提高定额管理水平,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培育健康的、适宜行业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广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即将发布执行。
招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管理方面:一是明确招标人质疑程序,依法规范招标人的市场行为。明确今后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程序受理和办理招标人的质疑,以及规定招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二是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推进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施工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明确在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中,无需递交纸质业绩资料,投标人只能用在交易中心企业库中的业绩供其投标使用,进一步降低投标人弄虚作假和资格预审委员会自由裁量的空间。三是充分发挥部门(机构)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了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向监管部门(机构)报告场内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环节的突发问题的途径和反馈机制,形成监管闭合系统。交易中心规范了评标现场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进入评标现场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今年来,就投诉处理及制度创新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8次,集体研究、集思广益、相互监督,彰显了民主和廉洁。四是继续编制和修订《招标文件范本》,实行专业化管理。编制并发布了《广州市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文件范本(试行)》;修订了《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修订了《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五是及时做好招标文件的检查、备案工作。努力做到“两个百分百”、“两个不放过”,即招标公告(文件)百分百审查,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发现问题百分百整改,整改不通过不放过。对事后备案的招标项目,采取同步检查的方式。截止6月10日,检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各940份,发现问题153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53个。六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招投标制度措施。修订了《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诚信评价标准》和起草了《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建议稿),适时制定《招投标指引》。七是确保招标文件备案监督方式顺利调整。从5月1日起,在招标文件备案从事后备案调整为事前备案过程中,真正达到了“项目顺利过渡、标准前后一致、工作有条不紊”。八是开展招标代理机构防治腐败的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发现94家市属招标代理机构均已全部脱钩、已审查代理机构资质、执业人员资格84户、已建立服务行为规范71户、已建立收费行为规范70户。制定、修改完善监督管理规范2件,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九是进一步推广应用远程评标。进一步推广应用远程评标,尤其是异地远程评标,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异地共享,确保开标过程的公开透明度。十是努力实现增城、从化交易中心并入广州统一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撤销增城市和从化市交易中心,设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从化交易部。
此外,我们还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整治力度。今年1至5月,共协调处理了白云区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校区项目、和记黄埔荔湾区黄沙地铁上盖商住楼项目、珠江新城w酒店项目、萝岗区立面整饰工程、越秀区合银广场、天河数码港室内装修工程、珠江新城f2-3地块项目、南沙保税物流中心项目等工程款纠纷,协调支付工程款5000万元,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1200多万元。此外,还加大对工程施工和招投标信访投诉案件处理力度,截至6月10日,共受理招投标投诉或信访29宗,与去年同比下降62.3%,已依法处理19宗,其中8宗属实;正在实施的行政处罚1宗;评标无效两宗,正在处理评标专家8名。及时处理开、评标问题11宗。到目前为止,今年在处理投诉或信访中没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强化市场监督,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上网公示,我委的监管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得到市场的认可。
(八)加强监管,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积极协调处理“烂尾楼”等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依法办事”和“特事特办”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会同市调处办和信访局等相关单位积极跟进“烂尾楼”的复建和验收问题、拆迁安置等信访件。办结了由苏泽群常务副市长包案,我委牵头推进的“建业大厦”盘活复建工作。解决了大塘小区水电建设资金问题;成立由我委、市府办公厅、越秀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马庄巷拆迁地块安置专项工作小组,专门研究推进马庄巷地块被拆迁户的安置工作;协调处理了海外花园二期临水、临电建设;包案处理华莎公司“龙津花园”信访案,协调解决海珠区“帆影阁”节能申报和验收等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加快制度建设,有效促进行业发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管理机制,建章立制、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运作。1.建立了较完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工作机制。通过规划审批开发时序控制等手段依法督促开发企业按“三同步”原则加快公建配套项目建设,采取先验收配套公建项目再验收主体工程办法,督促和保障配套公建项目建设和移交;通过强化开发项目手册年审和开发企业资质年审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建设和移交;通过加强各职能部门间沟通和配合,对开发企业建立不良记录管理和通报机制,对不按规定建设、移交配套公建项目的开发企业依法采取相应行政限制措施;通过完善数据库逐步推进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和准入、优先、黑名单等监管机制;通过要求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公示规划总平面图、预售合同附规划总平面图环节,以及公众参与和征求利益相关人意见等环节,增加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监督力度,同时保障小业主的权益。2.将《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移交管理规定》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政府规章。根据2011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要求,将《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移交管理规定》列入本年度政府规章项目,目前已按立法程序报送市法制办审查。3.加强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草拟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工作。争取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
三是认真抓好开发行业管理工作,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1.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将开发项目手册管理与企业资质管理相结合,对项目开发过程中违反各项管理要求,限期不整改的开发企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暂停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手续、暂缓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降低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直到注消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处罚。1~6月份,共对251家开发企业资质进行了年检,其中年检通过188家,不通过60家,注销3家;申请资质共计28家,其中同意暂定资质核准17家、恢复1家、核定三级1家,三级晋升二级批复4家,退案5家;新申请项目手册的17宗,完成项目手册年审共计259宗。2.下放开发项目手册年审审批权限。制定并下发了《广州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管理考核办法》和项目手册年检办事指南,强化对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监管,重点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项目用地、项目质量安全、项目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和移交投入使用情况、企业诚信、配合政府重点工作情况等方面的监管,推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管理更加合理、规范、有序。3.引导引导开发企业理性投资。向开发企业通报市场动态和宣传政府部门关于房地产投资、市场发展的最新方针政策及新举措,引导其理性投资。4.合并审批流程,提高工作与服务效能。具体办案时力争再提前三分之一,对符合条件的暂定资质开发企业,在企业资质年审的同时自动给予办理资质升级手续,合并恢复资质和新申请资质审理环节。减少非审批必备资料和前一审批环节已提供的资料,方便企业送审。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监管机制。通过与市国土房管、规划、发展改革、卫生、教育、税务、城管等11个与房地产行业有关的单位密切配合,加强房地产行业全过程监管,确保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虽然上半年工作开局良好,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名镇名村创建工作资金和工作方案有待落实;各地中心镇税费返还政策执行力参差不齐;建筑业市场开放程度高,形成表面上的过度竞争;劳务市场不发达,运作不健康、不规范;市场诚信体系有待改进,存在违法分包的情况;工程款纠纷协调难度大。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还与城市发展水平不相称,如纳入"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公共建筑仅10余幢,与兄弟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完成市政路桥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任务。
一是大力推进天桥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开挖、资金、选址等问题,确保完成民生工程27座人行天桥建设任务。二是确保重点路桥建设任务。牢固树立为项目服务的思想意识,加大与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力求按照预计划进行设计招标,加大征地拆迁力度,积极协调解决工程资金不足困难。完成广汕路快速化改造等10项新建工程,新增道路47公里;建成规划七路等13项续建工程,新增道路34公里,合共建成81公里道路。确保完成25.1亿财政投资。三是抓紧推进工程结算和移交工作。进一步完善并全面推行《广州市市政路桥工程完工初验及实体移交管理办法(试行稿)》,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推进。
(二)继续协调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协调推进火车南站、白云山南广场等地下空间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二是研究制定我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逐步从规划、用地、配套、建设、管理等方面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渠道。三是重点推进珠江新城连廊建设;试点建设天河路、康王路的连廊;制定我市连廊建设管理规定。四是加快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市环投集团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等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我市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研究制定我市“十二五”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实施计划。五是研究公共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六是加强电力、消防设施建设,协调花都、白云区和省机场集团加快推进机场噪音区搬迁测量工作,启动安置房建设实施工作。七是继续推动光亮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珠江两岸光亮工程,完成广州国际灯光节的统筹、协调、组织等工作,确保灯光节顺利举行。
(三)着力构建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
一是把创建名镇名村工作做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和一项重大惠民工程,确保2011年见成效、2012年达目标。二是继续推进中心镇建设。继续健全机制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扶持中心镇的各项政策。健全和加强区、镇、村的组织架构,继续落实中心镇税费返还政策。三是加强协调,简化市级统筹建设资金的使用审批手续,提高拨付效率。四是大力推动农村路灯建设,确保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四)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开发建设行为。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引导企业理性开发经营,敦促各开发企业遵章守法、诚信经营,进而有效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房地产业健康稳步发展。二是加强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充分利用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商品房与公建配套设施同步建设的监控;加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移交的监管,加强对永久水电等基本生活设施建设的监管。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规章制度。争取早日出台《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逐步健全广州市房地产行业的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政府部门间共享房地产开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诚信信息,通过媒体、社会等外部力量监督企业经营行为。四是努力协调解决烂尾楼问题、临水临电等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
(五)狠抓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一是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做好全市重大危险源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并一一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全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建立建筑起重设备全承包管理制度。二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按片区负责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三是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五是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六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信息化监管水平。开发“预拌混凝土生产设备投料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和混凝土试件“芯片植入法管理系统”。七是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求所有房建工程建立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室,推进实施样板引路、建立样板墙等质量管理制度。八是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监管。建立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联合检查机制,成立工程质量安全专责工作小组,重点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此类工程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和质量事故。
(六)狠抓建筑业管理,建设规范有序的建筑业市场。
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应用范围,将评价对象扩展到商品混凝土生产、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二是抓好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推行劳务市场管理办法,建设信息对称的劳务市场;研究试点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者带融资模式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培育总承包市场,发挥大企业集团的融资及技术优势,缓解财政投资压力;以市场诚信体系为抓手,真正体现“两场联动”,为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发挥系统作用;密切关注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动态,确保工程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
(七)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
一是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相关立法工作。二是开展申请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筹备工作,争取尽快纳入国家“示范城市”。做好从化、增城市两个县级市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的筹备工作。三是加强完善发展绿色建筑的相关技术政策。配套制定《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广州市绿色建筑施工规范》和相应的验收标准,为发展绿色建筑提供技术保障。力争在中新知识城、市住房保障办龙归城等小区从规划到设计落实绿色建筑的相关标准,做好申报国家建设部绿色建筑示范小区的准备。
(八)继续推进人居环境建设。
一是深化立面整饰、“三线下地”等工作,提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制定2011~2015年的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做好人居环境整治管理规定立法和结算工作。三是做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申报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联合国环保署国际宜居社区奖、联合国人居署迪拜范例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