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8月6日至9月7日期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对地方性法规《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邮箱、信函、网站等渠道共收集意见164条。意见主要集中在第三章业主大会,大致可分2类针锋相对的意见:一是赞成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和反对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二是赞成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管,规范其行为和反对对业委会监管,片面强调其自身权利。其中,反对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反对加强对业委会监管的意见主要是片面强调业委会自身权利,忽视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其提出的理由无上位法支撑,故不予采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