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对市级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探索在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建立有效的政务服务监督协调机制,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于
会上,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定”文件,介绍了《关于开展“服务之星”“政务服务标兵窗口”“政务窗口服务标兵”评选工作的方案(修订稿)》修订情况,并就统一对外服务时间、市直专业大厅监督管理和投诉受理、12345工单转派机制以及引入第三方评价等事项做出说明。参会人员从统一管理、满意度服务评价、投诉处理、事件超时办理、第三方市区政务服务评价报告、评优评先等方面展开了热烈交流和讨论。经梳理,共提出意见建议七类37条,当场答复明确了六类28条,对需进一步调研后形成意见的其他问题,将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监督处根据职能统筹推进,确保市级政务服务有关工作有效运作。(政务监督处 徐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