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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发布时间:2026-03-18
来源:广州年鉴 (2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1950年-1987年间,调整、撤并过珠江区、芳村、西村、新滘、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近郊区、郊区等,先后划设白云区、黄埔区、花县、从化县、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芳村区等。佛冈县、龙门县、新丰县、清远县曾一度划归广州管辖,到1988年,龙门县划归惠州市管辖,新丰县划归韶关市管辖,清远县和佛冈县划归清远市管辖。1992年5月,撤销番禺县,设立番禺市(县级);1993年6月,撤销花县,设立花都市(县级),同年12月,撤销增城县,设立增城市(县级);1994年3月,撤销从化县,设立从化市(县级)。以上4个县级市均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由广州市代管。2000年5月,分别撤销番禺市和花都市,设立番禺区和花都区。2005年4月,撤销东山区、芳村区,设立南沙区、萝岗区。2014年1月,撤销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黄埔区;撤销从化市,设立从化区;撤销增城市,设立增城区。

  至2024年12月31日,广州市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11个区,共34个镇、143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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