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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规范食品标签标识 实行属地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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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07-21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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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6、25)从有关会议上获悉,广州将于近期出台食品标签标识的规范意见,并将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制,责任层层落实到区、街,出租屋管理也将被纳入其中。广州市副市长王晓玲表示,将于近期尽快出台食品安全执法主体责任制,对执有牌照的不合格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将以第一发证单位为主,牵头进行清理。
  
  标签要标8项强制性内容
  
  本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两项食品标签强制性标准,将于明年10月1日起实施,以利于发生食物事故后及时追溯事故源头。
  
  据悉,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此标准的部分内容,根据4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6月1日起,经过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标明产品标准代号、产品名称、净重、生产基地、加工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8项强制性内容。从超市向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推进。
  
  记者近日在广百、吉之岛等大型超市门店发现,出售的所有蔬菜、肉制品、熟食和散装食品的标签标识都不合格,售货人员对消费者关于产地和厂家的提问也一无所知,大部分蔬菜和干货商品的标签上除了价格,其它什么都没有。
  
  街道将对出租屋食品厂负责
  
  针对广州市大量的“街头食品”利用出租屋进行生产、以逃避责任的现状,副市长王晓玲建议,近期内尽快出台广州市食品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区、街道居委会,以强化对量大面广的小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和取缔。
  
  记者在新港中路客村立交附近发现,每到傍晚临近,大量推着小推车卖“油炸臭豆腐”“盐水花生”“馒头肉包”的摊贩就涌到街头巷尾,许多放学的中小学生都是那里的常客。这些绝大部分都是隐藏在城中村里的家庭作坊生产出来的,这些家庭作坊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卫生条件和原料产地都令人担忧。
  
  实行属地化管理后,街道居委会对辖区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负有“举报”的责任和义务,对新增的作坊业主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一发证单位”牵头排查
  
  针对上个月广州“毒酒”事件所暴露出的监管漏洞,王晓玲副市长建议建立食品安全执法主体责任制。将质检、卫生、农业、工商等各部门的检测任务和分工进一步明确,并将各单位职能在流通环节进行衔接,确保市场监管无空白。
  
  在食品安全执法主体责任制度中,将根据不同行业企业领取证照的顺序,由第一个发证单位牵头,对证照不全生产或者生产产品不合格的厂家进行清理取缔。保证“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避免证照“一发了之”的局面,实现不同资质的企业在市场的合理进入和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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