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警示牌缺失?追责!
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针对近期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中亡人交通事故情况突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较大的企业,广州交警近日开展溯源追查集中收网行动。
行动中,广州交警共查处16人,其中对11名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予以刑事拘留;移交行政管理部门对另外15家涉事企业及相关法定代表人、责任人等作出行政处罚;对5家企业责令停业整顿1至3个月。
今年1月20日,徐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增城区新塘镇夏埔村路段,碰撞路中施工围蔽的简易铁马后,坠入工地内坑中(深约1.6米)。事故造成徐某经医治无效死亡。经查,徐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准驾车型不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其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施工单位在占用、挖掘道路时未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其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警方深度调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审批方案进行围蔽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完善,且未安排人员在来车方向疏导交通。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疏忽管理,现场施工安全员未落实安全防护职责,且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台账材料缺失。
公安机关对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杨某、项目经理阮某及施工安全员叶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分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广州交警表示,涉亡人事故的,第一时间启动深度调查,及时发现事故暴露的隐患情况,开展溯源调查,推动事故预防工作“调查—发现问题—提出措施—追责—整改”,达到“深挖一个案件、震动一个行业、警示一个群体”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