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广州“十四五”规划

广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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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03 10:43:05
  • 来源: 广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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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民〔2021〕142号


目 录

  一、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过去五年发展成效

  (二)发展环境

  二、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谱写七项根本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2.完善大城市大养老服务体系

  3.兜牢兜好底线民生

  4.提升儿童保障水平

  5.深入推进基层治理

  6.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7.提升基本社会服务

  (二)开创五项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新局面

  1.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创新

  2.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

  3.深化社区治理改革创新

  4.深化儿童保障改革创新

  5.深化慈善事业改革创新

  (三)实现五个强化推动民政事业上新台阶

  1.强化基准定位创造新优势

  2.强化协同发展开拓新空间

  3.强化改革攻坚提升新动力

  4.强化创新驱动再上新水平

  5.强化法治建设保障新发展

  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附录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广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省、市“十四五”规划,以及民政部、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过去五年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广州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政治任务,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以系统观念、辩证思维、创新意识、钉钉子精神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坚决扛起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等10项国家试点任务,在全国率先同步开展养老服务5项全国试点和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服务3个全国民生重点示范项目建设,社区志愿服务、长者助餐配餐、殡葬综合改革等15项成功经验面向全国推广,低保标准年均增长、孤儿养育标准年均增长、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等30余项民生指标居全国前列,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等次连续八年第一,实现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上新台阶。

  一是党建引领保障坚强有力。坚持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各领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州民政“17551”发展思路成熟定型,五条路径、五项基石、五条底线等制度有效实践,“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工作格局生动形成。实施广州民政基层党建“强基前列”工程,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搭建干部综合锻炼平台,创新开展“民政联络专员进村(居)”活动,全面铺开党支部评星定级,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三重组织生活”,出台20多项党建工作指引,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稳步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创新片区综合监管和纪检干部“双重”管理模式,深化作风建设和民政职业道德教育,设立“坚持五条工作底线、夯实五项工作基石”专项办公室,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检,探索权力运行监督“互联网+嵌入”模式,建立“两库一清单”,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巡检、审计监督、财务检查、专项督导等工作,推动全局系统坚守“责任、安全、稳定、廉洁、道德”五条底线,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疫情防控严密到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采取最严格的阻断、最严格的程序、最严格的检测、最暖心的服务、最严格的督导和最强的力量“六个最”工作举措,织密织牢各级各部门责任网、社会组织网、志愿服务网、家庭成员网、联系帮扶网、科技支撑网等兜底保障“六张网”,坚守五条底线,落实落细民政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做实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员防控工作。全市236家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残疾人(精神卫生)等服务机构,机构内3.04万名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服务对象常态化防控措施有力到位;全市4.68万名低保对象、6300多名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8100多名特困人员、近1.7万名困境儿童等民政服务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实现民政服务对象无发生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病例和工作人员无违纪“四个零”目标。

  三是底线民生保障不断筑牢。建立以低保救助、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主,以专项救助为补充,以临时救助等为衔接的具有广州特色的救助体系。创新实施前置救助,开展肺癌早筛、困难群众就业能力提升、分类救济等举措,从源头减少救助量。逐年提高低保标准至1080元/人/月,比“十二五”末增长66.2%,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满足率100%。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应用范围扩大到15项救助业务,核对系统实现与国家、省核对系统对接,与67家单位30类信息共享,完成核对业务385765宗(769530人),节约社会救助资金5.64亿元。率先在全国建立社会救助申请人诚信数据库,实行社会救助“一证一书”改革,实现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与居家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协同开展,实现救助事务“全省通办”“全城通办”“刷脸申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获评“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创新应用”,社会救助更加精准易及。

  四是为老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广州养老服务实现跨越发展,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等5项全国试点落地见效,“大城市大养老”广州模式基本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建立。五年新增养老床位1.9万张,提前并持续实现每千名老人40张床位目标。全面推进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家庭养老床位等建设。1036个长者饭堂惠及城乡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家政+养老”覆盖街镇。高龄照护险填补国内空白。建成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养老服务数据监测大厅。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60%。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政府资助政策推动吸引社会企业积极参与,全市75%的养老床位、98%的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95.8%的长者饭堂、95%的家政养老服务由社会力量提供,涌现一批品牌养老企业,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居于全国前列。

  五是困境儿童保障切实加强。孤儿养育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2570元,“十三五”期间分别增长28.5%、206%。近1.7万名困境儿童全部落实分类帮扶保障。创新分片督导机制,全覆盖配齐176名镇(街)儿童督导员和2781名村(居)儿童主任,农村留守儿童从2016年首次摸查发现的522人降至86人。升级改造市区两级儿童福利机构,安置性床位增加至2600张。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率先开通困境儿童24小时救助保护热线,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地区,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举办“微心愿”圆梦系列活动,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关爱保护体系基本建立。

  六是基层治理创新持续深化。构建“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党建引领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实现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100%“一肩挑”。创新搭建线上线下社区治理服务平台,试点建设10个线下“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中心”、52个线上“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社区30分钟生活圈有效形成。“116工作法共商社区事”在全省推广,2759个居民议事厅覆盖城乡,决议事项执行率94.5%,白云区大源村等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持续为基层减负增效,建立村(居)委协助事项准入机制,社区专职人员职业发展体系实现突破。深入实施“社工+”战略,出台全国首部社工服务地方性法规,优化社工服务“113X”模式,探索“社工+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广州样本”,广州公益“时间银行”全面推开。全市持证社工逾2万人,203个社工站年服务群众400万人次。

  七是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深化社会组织党建提升计划,深入开展“红联共建”、社会组织党建“红苗工程”和第一书记试点工作,成立市社会组织党委党校、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工作指导团,打造市社会组织党建展览馆和70多个党建示范基地(点),出版全省首套社会组织党建培训教材,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质量持续提升。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出台首个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地方标准。社会组织新闻发布会全国介绍经验。全市登记社会组织8095家,培育社区社会组织22422家,打造品牌社会组织42家。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在全国率先实行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制度,及时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创新打造“广州社会组织交流大会”等平台,在全国率先出台“暖社12条”,社会组织助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作用充分发挥。

  八是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慈善之城”纳入我市城市发展战略,出台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设立“慈善为民月”,“羊城慈善为民行动”荣获第十届中华慈善奖,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居全国第二。举办“善城汇爱”系列活动,打造“广益联募”“珠珠慈善医疗救助”系列平台,开通全国免费求助热线,实施“微心愿”等品牌项目,广州慈善影响力持续提升。坚持阳光透明慈善,成立第三方慈善组织社会专业监督机构,发布全国首个慈善组织透明度排行榜,研发实施全国首个区域慈善指数体系,编撰广州公益慈善蓝皮书,连续多年开展“羊城慈善为民”行动和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十三五”期间募集款物26.55亿元。全市登记认定慈善组织185个,备案慈善公开募捐项目842个、慈善信托项目14个。发布“广州慈善榜”,建成慈善标志236个,创建首批10个慈善空间,“人人慈善为人人”理念深入人心,“慈善之城”成为广州新名片。

  九是专项事务服务优质增效。区划地名工作扎实有序,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率先全面通过验收,发布实施地名标志地方标准《路牌、巷牌》,出台《广州市地铁车站命名规则》,上线门牌“码上查”,全市道路(街巷)名称得到有序规范,部分市级地名管理权限先后下放南沙自贸区和广州空港委,白云区、黄埔区、增城区部分镇(街)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工作出色完成。残疾人福利保障落实到位,两项补贴提标扩面、精准发放,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责任持续压实,全国首批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有序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源头治理、寻亲返乡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进一步优化,长期滞留受助人员妥善集中安置,市本级和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区受助人员安置中心投入使用,“十三五”期末救助量、滞留量相较于“十二五”期末分别下降89%、70%。推进婚姻登记改革创新,实现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撤销所有镇级婚姻登记机关,下放涉外、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业务。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建设“家庭驿站”,举办集体婚礼、“一站式”婚庆服务等活动。打造“一区一特色”婚姻登记服务品牌,从化区建成全省首个婚姻家庭文化共建共治共享实践基地,婚姻服务、婚俗文化和婚庆产业联动发展。殡葬服务改革深入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率84.25%,居全国前列,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减免实现全覆盖。推出 “身后事一站式联办”服务,帮助群众伤心事“省心办”。创新信邮哀思等替代性祭扫服务,专项整治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殡葬管理持续规范。福利彩票事业稳定发展,“十三五”时期累计销售192.96亿元,筹集公益金57.2亿元,获得“全国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十强城市”称号。

  十是基层基础工作有力夯实。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扎实有效,5项课题获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一、二等奖。制修规范性文件91部,养老服务条例等5部法规进入立法程序,民政法治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民政科技事业发展迅速,科技成果不断涌现,获得国家、省、市科研立项103项,百万级科研项目实现“零的突破”,3D打印遗体修复等民政科研成果全国领先。“互联网+民政”不断完善。建成民政数据中心、综合服务监管等信息平台,构建“一中心、两门户、三体系、四平台”的民政科技信息应用一体化服务格局,年均处理民政业务信息9900多万条。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精心谋划实施25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示范性的民政民生重点工程,建设率、完工率实现历史突破,“十三五”期间,9项建成投入使用,8项加快施工,8项有序筹建。

专栏1“十三五”广州市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类别

指标

目标值

实现值

指标

完成率

1

基本

民生

保障

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

≥10%

10.7%

107%

2

孤儿养育标准年均增长率(%)

≥10%

10.7%

107%

3

养老机构床位数(万张)

7.2

7.27

101%

4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张)

≥40

40

100%

5

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

≥70%

75

107%

6

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占比(%)

≥60%

60%

100%

7

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数(个)

≥10

10

100%

8

“平安通”安装数(万户)

≥6

10.3

172%

9

符合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全部享受福利待遇

100%

100%

100%

10

基层社会治理

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个)

≥6.5

8.5(含社区社会组织)

130%

11

每个城市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个)

≥10

10.2

102%

12

每个农村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个)

≥5

5.1

102%

13

社区协商机制覆盖率(%)

≥80%

100%

125%

14

基层民主参选率(%)

≥95

97.47%

103%

15

社区居委会直选率(%)

≥90%

95.1%

106%

16

持证社工人才数量(万人)

2

2.1万

105%

17

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工站)
在全市街镇覆盖率(%)

100%

100%

100%

18

基础社会服务

慈善组织开展活动数量年均增长率(%)

5%

6%

120%

19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达标率(%)

100%

100%

100%

20

节地生态安葬率(%)

80%

84.25%

105%

21

遗体火化率(%)

100%

100%

100%

22

福利彩票年均销售额(亿元)

≥38.5

38.59

100%

  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州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走前列、勇当排头兵奠定了坚实基础。但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多层次的民政服务需求,我市民政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城乡和区域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还有弱项;二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医养康养融合发展还有很大拓展空间,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同步发展有待进一步平衡,农村养老服务需要加大力度提升;三是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救助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精准对接等方面有待深化,弱势群体就业能力提升、社会关怀等服务需要加强;四是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智慧治理方面创新力度还需加大,社区服务需求收集、反馈机制还需健全;五是民政科技、法治、智慧建设等还有待加强,统筹民政事业安全与发展的长效机制需要持续巩固。推动广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努力。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广州民政事业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立足良好基础,迎接困难挑战,抢抓发展机遇,主动融入大局,发挥应有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指出了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地位作用、基本职责、根本保障、使命任务等问题,为“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指引了新时代民政工作发展方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时期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作出战略部署,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等重要规划和政策文件对民政工作提出系统安排,指引了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方向,勾画了“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任务书、路线图。民政部批复支持广州开展养老服务、婚姻服务、儿童康复、科技创新四项全国民生示范项目,激励广州发挥先行示范效应,探索更多成功经验。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新时代民政工作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我们处在什么发展阶段、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思想遵循,是“十四五”和未来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导向。民生事业既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关键环节,服从服务与新发展格局是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必然要求。新时代民政工作必须准确立足民政工作的历史方位,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民政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着力履行民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职责作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对接、良性循环。

  “双区”建设、“双城联动”重大战略以及广州在全省总定位总目标中勇当排头兵为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总定位总目标,广州市委市政府对在全省总定位总目标中勇当排头兵作出全面安排,需要民政部门展现新担当、作出新作为。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两大国家战略为广州带来重大历史机遇。省委、省政府以支持深圳同等力度支持广州改革发展,有助于深化珠三角城市战略合作,强化区域协同、优势互补,推动项目合作、资源联接,共促大湾区民政民生服务水平。 

  民政服务供给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矛盾对民政事业提出新挑战。预计到2025年,广州市老年人口占户籍人口比重将超20%,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人口结构深刻变化,大量流动人口进一步向大城市集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压力将明显增加,公众服务需求日趋多元,也为城市基层治理带来新考验。新冠肺炎疫情给民政部门的常规服务供给方式带来新挑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依然任重道远。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广州民政部门将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的宏伟蓝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瞄准新目标、融入新格局、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辉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省委“1+1+9”和市委“1+1+4”工作部署,抢抓“双区”建设、“双城”联动重大机遇,更加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更好实施广州民政“17551”总体发展思路,推动广州民政工作全面走前列、勇当排头兵,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以“四个出新出彩”引领各项工作全面出新出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民政事业发展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广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进入新发展阶段,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民政事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引领民政工作创新发展,依靠改革创新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眼“两个大局”,加快建立全市统筹、全域协同、全链条衔接的工作机制和改革生态,强化各业务领域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统筹,拓宽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渠道途径,推动民政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民政工作作为社会建设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属性,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扎实守住责任、安全、稳定、廉洁、道德的“五条底线”,及时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确保民政事业稳中求进,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实现发展与安全相统一。

  (三)主要目标

  到2035年,广州民政事业发展远景目标是:对标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展望二〇三五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匹配的民政政策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人才队伍体系等全面形成,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精准高效协同、兼顾韧性和温度的民政事业新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全面建立,高质量覆盖全部服务群体,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坚实兜底保障功能;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在全市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基础作用;基本社会服务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十四五”时期广州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是:对标广州在全省总定位总目标中当好排头兵的定位,实现广州民政在全省全国民政事业中全面走前列、勇当排头兵。到2025年,实现广州民政事业更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基层治理、社会组织、慈善事业、民政公共服务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民政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显著提高,助力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先行先试取得新成效,民政各项工作全面出新出彩、走在全国前列。

  ——争当基层党建工作排头兵。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持续深化民政党建“强基前列”工程、模范机关创建以及基层纪检“双重”管理、片区综合监管等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矢志不渝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打造养老服务高品质发展示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大养老格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形成具有广州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

  ——打造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促进社会救助创新发展走前列,织密织牢各级各部门责任网、社会组织网、志愿服务网、家庭成员网、联系帮扶网、科技支撑网等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六张网”,构建法制健全完备、体制机制高效顺畅、资源信息充分共享、服务管理便民惠民、兜底功能有效发挥的综合救助新格局,创新拓展“物质+服务+技术”的救助方式,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更加精准易及的社会救助,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打造儿童福利保障新标杆。构建标准化领航发展、覆盖范围广泛、保障制度完善、保障措施有力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树立全国儿童综合康复示范标杆,积极争当全国儿童福利领域行业标准化“领跑者”,完善困境儿童分类救助帮扶制度,实现儿童福利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社会关注程度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儿童保障由兜底性、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取得重要进展。

  ——打造城乡社区治理新体系。坚持党建引领、重心下移、科技赋能,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构建“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党建引领社区自治格局,深化城乡议事、线上线下治理、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等模式经验,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加快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超大型城市社区治理新体系,实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更加成熟、设施布局更加合理、信息化发展格局更加完善、人才队伍更加健全、服务管理更加精准高效。

  ——打造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新动能。建立党建引领更加有力,培育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综合监管更加有效,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能力更可持续、参与社会治理效能更加突出的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体系。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综合监管进一步精准化,发展质量全面提升。社会组织自我造血能力显著增强,有效助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深度参与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打造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构建慈善主体多元化、参与渠道便民化、人才队伍专业化、志愿服务多样化、慈善理念全民化的慈善事业发展体系,推动广州“慈善之城”迈向新高度。慈善主体不断涌现,参与渠道和格局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多样化发展,人人参与慈善氛围更加浓厚,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充分发挥。

  ——打造民政公共服务新品牌。建立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管理更加科学有效、信息技术融合更为广泛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区划地名管理全方位优化,地名公共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大力推进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和婚姻服务综合创新平台建设,残疾人福利水平稳步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成效显著,绿色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形成具有标志性示范性意义的广州民政特色服务品牌。

  ——打造民政科技创新驱动新引擎。进一步健全民政科技创新机制,推动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儿童福利、精神康复治疗、殡葬科技等领域科研攻关,核心关键技术有新突破,力争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打造一批具有民政特色的创新品牌。推动民政科技创新基础能力明显提高,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显著增强,科技创新生态更加优化,科研项目申报、科技人才数量质量同步提升,科技民政、智慧民政成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民生的新动力、新引擎。

  ——打造严守底线安全发展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丰富提升责任、安全、稳定、廉洁、道德“五条底线”内涵,深化民政职业道德教育,拓展完善常态化、全方位、综合性监管机制,严密防范政治风险、社会风险、财务风险、内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实现民政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专栏2  “十四五”时期广州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23年目标值

2025年市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社会救助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6.9

不低于本市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不低于本市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预期性

2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

城镇

元/人/月

1728

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

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

约束性

农村

2008(平均)

3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全自理

%

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42元/人/月),全自理散居特困老年人择高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资助标准(400元/人/月)

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

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

约束性

半自理

(半失能)

%

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630元/人/月)

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

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

全护理

(失能)

%

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1260元/人/月)

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4

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60

70

75

约束性

5

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

%

52

70

75

约束性

6

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街镇覆盖率

%

26

100

100

约束性

7

村居颐康服务站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8

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100

100

约束性

9

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签约率

%

100

100

100

约束性

10

儿童福利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标准

元/人/月

2570

参照当年度孤儿保障标准发放

参照当年度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发放

约束性

11

孤儿生活保障标准

元/人/月

2570

标准增长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幅度

标准增长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幅度

约束性

12

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7

100

100

预期性

13

慈善事业

常住人口年人均捐赠额

元/人

130

150

180

预期性

14

社会治理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100

100

预期性

15

村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100

100

预期性

16

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人/万

8

12

18

约束性

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数量

1309

1500

1600

预期性

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万个

2.2

2.5

3

预期性

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数量

491

640

790

预期性

17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数

万人

2.4

2.7

3

预期性

18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85

100

100

预期性

19

专项事务

节地生态安葬率

%

84.25

86

90

预期性

20

有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接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率

%

——

——

60

预期性

21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

%

——

——

80

预期性

2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元/人/月

175

参照省标准

参照省标准

预期性

23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35

参照省标准

参照省标准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谱写七项根本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二项制度机制,健全政治要件落实闭环机制,做到“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健全完善坚决落实党全面领导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制度机制,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在民政系统得到有效落实。

  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新一轮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优化提升基层党建“强基前列”工程,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推进智慧党建云平台建设。持续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推进支部建在服务单元、党小组设在服务一线。选优配强党组织“头雁”,探索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下一级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全面铺开“双星双评”工作,稳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

  强化党建引领事业发展。聚焦推动党建与业务发展全面走前列、争当排头兵,每年遴选实施一批书记项目,以“党建+”成效破解民政重点领域改革发展难题。深入推进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和“双微”行动,完善组织共建、阵地共享、活动共办、党员共训、资源共享、服务共创、难题共解的结对共建机制。加强民政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深化民政联络专员进村(居)活动,大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打造“群众点单、平台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的党建服务品牌,助力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的“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片区综合监管和纪检干部“双重”管理,健全纪检、法制、审计、人事、财务、信访等立体化协同监督机制,完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心固本工作模式,推进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巡检全覆盖。坚决守好“责任、安全、稳定、廉洁、道德”五条工作底线,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维护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激发干部队伍发展活力。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建立分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民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深化民政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发挥集发现、培养、锻炼、考察、使用为一体的干部综合锻炼平台作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提升干部“七种能力”。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着力聚集各方面优秀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干部考核与监督管理机制,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打造肯干、能干、会干、洁干的干部人才队伍,为广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2.完善大城市大养老服务体系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统筹规划,激活多元力量,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综合监管、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完善全覆盖、多层次、多主体、多支撑大养老格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保障人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以经济困难和亟需照护老年人为重点,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兜底保障作用,优先保障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经济困难家庭中的孤寡、失能、重度残疾、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独居、空巢(农村留守)、中重度失能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享受政策性优待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根据财政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完善全市统一、结果通认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

  夯实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实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100%实现集中供养。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以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助制度,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基础上,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证的基本养老服务。加强特殊群体老年人关爱服务,健全定期巡访高龄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支持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大力扶持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资金资助、用地场地优惠与普惠型养老服务挂钩,引导养老企业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行动。鼓励和支持境内外企业在广州设立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公布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支持办好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举办养老服务供需交流对接活动,完善养老服务供需网上对接平台,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推进国内外养老产业合作开发示范基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等的互通互认。

  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定落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分类管理和评估制度。建立从居家、社区到机构的分级照护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跨地区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以及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抓实抓细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组建一批养老服务培训师资团队,落实养老服务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每年培训5000名养老护理员及管理人员。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课程,设立一批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立与待遇挂钩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医疗护理等人才晋升通道。实施养老护理员就业、岗位补贴及入户指标等扶持政策。建立养老服务人才登记管理、继续教育制度,探索养老服务褒扬机制。

  加强“智慧养老”建设。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完善市居家养老和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功能,拓展平安通智慧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数据监控大厅建设,实现各部门涉老保障、服务、信用、财产等基础信息分类分级互联共享,促进服务供需无缝对接和服务的高效管理。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智能机器人、康复辅具、智慧健康等智能化养老产品用品研发、生产、租赁、运用,提升养老服务科技含量。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3.兜牢兜好底线民生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加快构建制度衔接、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数据共享的综合救助格局,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低保低收入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的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制定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政策,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不断增强救助供给能力和提升救助服务水平,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

  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科学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调整其他社会救助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影响;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优化社会救助程序,推进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工作,进一步提高救助效率,更加便民利民。

  增强基层救助有效供给。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持续深入开展困难群众就业能力提升行动,从源头减少救助量;在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在镇(街)、村(居)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增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的社会救助综合培训,实施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确保社会救助“最后一米”保障到位。

  强化社会救助保障能力。加快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完善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系统“汇集需求、处置反馈、预警监管”等功能,充分发挥“六张网”作为日常服务管理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枢大脑”的重要作用,切实兜牢兜好底线民生,实现智慧救助。将社会救助融入社区网格化,建立健全“政策找人”主动发现预警等机制。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部门协同机制,统筹推进救助政策衔接、救助信息共享、救助资源整合,充分发动基层党组织、慈善组织、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多元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服务,实现救助服务多重保障。

  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核对系统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业务系统的协同,深化与部、省核对系统的对接,完善核对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核对机构作用。加强改革创新,全力构建以核对业务标准和理论研究、监测预警、数据分析、业务培训督导体系组成的“1标准4体系”广州核对工作新格局。深化核对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充分挖掘核对数据资源,强化数据分析、预警监测功能,实施核对档案电子化管理。

  4.提升儿童保障水平

  秉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进一步强化儿童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儿童优先落实到立法、政策和社会实践之中,建立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儿童需要相匹配、各项制度相衔接的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体系,推进儿童保障由兜底性、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履行法律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提高基层政府重视程度,鼓励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促进儿童福利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完善《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探索将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践中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政策法规。落实儿童监护、收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健全家庭监护监督机制,推动建立监护能力评估机制,完善收养评估工作流程,完善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训诫惩罚和资格撤销制度。研究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督导办法,不断健全督导工作体系机制。

  提升保障关爱水平。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提高保障标准。持续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扩大儿童福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制度措施。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抓好风险隐患排查,落细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积极引导广大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力量深入参与,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提高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设备,配齐配强工作队伍,优化岗位设置,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升工作措施,推进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广东省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儿童福利机构联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市级儿童福利院示范作用,引领全市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联动工作制度,定期商议解决难点问题,推动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落实临时监护照料场所,配套相关功能设施。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强制报告责任,注重多部门的资源统筹及长效机制建设。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引导儿童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增强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教育指导和培训帮扶。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培育尊重儿童权利、倡导儿童优先的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浓厚氛围。

  5.深入推进基层治理

  深入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的“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党建引领下的城乡社区自治建设,认真履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职责,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立城乡基层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巩固基层减负成效,深化村(居)委会自治事项清单,加强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推进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实现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选齐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高标准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建立村民代表等自治队伍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村规民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城乡居民道德素养。

  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制定实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推动城乡社区服务走在全国前列。围绕群众对社区生活品质的需求,整合政府、社会、社区资源,优化城乡社区服务举措,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全面建成城乡社区便民生活圈。加强社会协同,发挥科技力量,继续拓展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城乡社区协商、社区大配餐、网格化等平台资源整合功能,推广社区慈善基金(会)、“五社联动”“时间银行”等经验做法,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生活品质。

  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社区专职人员职业发展体系,优化人员结构与提升队伍素质,提供职业激励和发展渠道。加强社区专职人员职业培训,全面提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社区专职人员考核机制,开展评先评优等评比活动,激励基层队伍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建设一支初具规模、结构合理的镇(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实现全市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和激励保障,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设,不断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力争到2025年底,我市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人数达3万人,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深入实施“社工+”战略,不断完善社会工作项目目录,推动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领域相互促进与深度融合。加强大湾区社会工作行业交流互动,深化穗港澳社会工作专业交流合作。

  6.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健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系,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提高社会组织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提升社会组织党建“红苗工程”攻坚行动,实施社会组织党建提升计划,建立“双同步”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党建“两个覆盖”质量。构建社会组织“内促外驱”学习教育体系,建实社会组织学习大讲堂、党建“红苗计划”“云课程”“云平台”等线上线下共训平台。建优社会组织党建展览馆,选树一批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党员教育)基地,打造社会组织学习交流场所和党建载体。全面铺开红联共建,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行业商会协会党组织辐射作用,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单位、会员企业等开展共建,打造“红联共建+”品牌,构建社会组织“红色生态链”。推广社会组织“第一书记”“三亮三树”等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专职队伍建设。抓好抓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优化党支部和党员评星定级工作,激发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

  健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科学高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系。修订《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在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类别。落实双重管理制度,切实将业务主管单位管理职责压实压紧,确保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的有序衔接和有效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决策部署,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推动街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或培育基地,鼓励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成长和作用发挥。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建设,搭建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管理“一网通”平台,通过信息管理和数据共享织密社会组织协同管理网络,实现社会组织基本信息、信用信息等的互联互通共享。

  构建社会组织创新支持体系。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模式,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转型升级,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打造社会组织创新生态链。支持枢纽型、平台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同类型、同业务领域、同性质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行业组织。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财政支持力度,探索设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资金,持续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支持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保值增值投资活动,鼓励基金会、慈善会等资源型社会组织资助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促进社会组织间的分工协作,共同打造良好的社会组织生态。巩固提升“菁英计划”“同行计划”“成长计划”和“红苗计划”四大培训计划,构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和综合监管,确保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建立以章程为核心,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开展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深化社会组织品牌战略,实施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构建跨部门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建立非法社会组织牵头人“黑名单”,强化信用约束作用。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强化对社会组织涉外活动、举办论坛研讨会等重大活动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检查和抽查审计,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发挥社会民主监督作用,构建公开透明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拓展社会组织作用发展渠道。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协商能力和水平。深入总结广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实践经验,将社会组织逐步纳入全市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参与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提供社会服务、参与公益慈善等公共事务。

  扩大社会组织对外交流。打造社会组织高端交流平台,举办广州社会组织讲坛、广州基金会发展论坛及广州社会组织研究年会等品牌活动,扩大广州社会组织的全国影响力。创新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合作交流机制,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积极作用。

  7.提升基本社会服务

  稳步推进区划地名、救助管理、婚姻登记、残疾人福利、殡葬管理、福彩管理等专项社会事务,积极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婚俗改革实验区、绿色殡葬改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力量服务联动、福彩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全面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依法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全面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扎实做好市、区、镇(街道)三级行政界线联合检查、日常管护等工作,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地名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地名规划》等配套文件,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地名管理体系。持续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大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地名环境。有序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互联网+区划地名”工作,提升区划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地名宣传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编制《广州市地名保护名录》,弘扬和传承广州优秀地名文化,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度,营造共建共享良好地名环境的社会氛围。加强区划地名业务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区划地名工作总体效能。

  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持续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加快转变工作理念,推动符合条件的长期滞留人员予以落户安置并享受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建成集生活照料、急病救治、心理疏导、寻亲服务、信心重塑、激励帮扶于一体的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发挥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建立公安、城管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机制,完善救助管理领域综合治理服务网络。全面构建“政府+社会、社工+志愿者”的社会力量参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联动机制,实施救助管理第三方监督委员会机制。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工作,综合运用摸底排查、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点对点帮扶等办法预防和减少流浪乞讨现象。注重对救助管理工作队伍的专业性培训,全面提升人员队伍素质与服务水平。

  推动婚姻管理服务创新。大力打造广州(中国)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高质量完成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优化结婚登记颁证服务,通过建设婚俗文化馆、婚俗文化研究院、婚庆产业园,定期举办集体婚礼、婚庆博览会、高端论坛、婚庆旅游等活动,加强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建成国家级婚姻登记、婚姻家庭和婚庆服务行业发展平台,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助力“甜蜜经济”。进一步深化婚姻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民法典》中婚姻登记有关规定,持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专栏3  广州(中国)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试点和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

围绕传承、创新、转化、展示、体验五大核心理念,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为原则,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优化结婚登记颁证服务,通过建设婚俗文化馆、婚姻服务研究院、婚庆产业园,定期举办集体婚礼、婚庆博览会、高端论坛、婚姻家庭度假旅游等活动,加强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搭建婚姻登记、婚姻家庭和婚庆服务行业发展平台,鼓励支持婚庆行业组织发展,推动婚俗文化、婚姻家庭和婚庆产业良性互动,倡导新时代婚俗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

深入挖掘并广泛传播中国优秀传统婚俗婚庆文化,大力推动行业发展,增加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建成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婚俗改革全国示范基地。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弘扬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优化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域通办,推动建立动态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其他保障制度的政策衔接,切实做到精准发放管理。不断总结优化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经验,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助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推动80%以上的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60%以上有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加强政府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购买工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持续推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

  加强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围绕建设法治、惠民、绿色、文明、智慧、科技殡葬,持续深化殡葬管理服务改革,打造全国殡葬服务示范高地。巩固发展以骨灰格位寄存为主,撒海、草坪葬、花坛葬、树葬、壁葬等多种方式的“1+N”生态安葬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推动生态安葬率达到90%以上。建立和完善殡葬服务市场规范、公墓建设管理、殡葬违法行为治理等具体规定。科学规划殡葬设施布局,优化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选址布局与配套设施,推进海葬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白云山思园升级改造工作。持续优化“普惠+特惠”殡葬惠民服务格局,鼓励有条件的区逐步适当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推进殡仪馆节能减排工程,全市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排放净化设备配备率达100%,实施殡仪馆服务总体提升方案。打造“广州殡葬数字博物馆”品牌,通过数字化平台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倡导移风易俗、文明办丧,积极鼓励献祭鲜花、网上祭扫、无烟拜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深化“互联网+殡葬服务”推广应用,建成一体化线上业务平台和全方位智能殡葬服务管理系统,提升“身后事一站式联办”服务水平,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网办覆盖率达到100%。推进殡葬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加强殡葬领域人才培养和激励,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联动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殡葬行业整治,加大力度推进解决殡葬历史遗留问题,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殡葬服务规范化、优质化发展。

  推动福彩事业高质量发展。适应国家福彩政策调整,强化福利彩票规范管理,统筹做好风险防范;深化销售管理体系建设,在新游戏、新渠道、新方式及运营新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培育新游戏市场,加强与连锁商业渠道等合作,大力推进福彩兼营销售场所发展;结合大数据、新科技应用探索,推进智慧彩票建设,不断丰富完善广州福彩信息管理平台功能,实现全市福彩销售网点业务无纸化办理;加强责任彩票和“阳光福彩”建设,公开征召投注站和即开票网点,发布《福利彩票社会责任报告》,举办走近福彩公益金项目系列活动,塑造广州福彩新形象;夯实广州福彩发展基础,做好网络安全和资金风险防范和治理,深入开展“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民政园福彩综合业务中心项目建设。

  加快民政民生重点工程建设。通过自建与共建相结合、政府投资与社会捐赠相结合、主业与产学研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五年的时间,全力加快推进市老年医院、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广州民政园等19项民政民生重点工程建设,到2025年末将全数进入施工阶段,力争80%以上项目投入使用,不断提升优质民政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二)开创五项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新局面

  1.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创新

  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全面形成与本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养老服务需求相匹配,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挥好全国养老服务改革先行示范作用。

  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发展。大力推进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每个村居设置至少1个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村居颐康服务站(辖区面积较小、常住老年人数较少的社区可临近合设)。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广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支持对全市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

  深化“3+X”服务创新。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站等服务场所衔接融合和服务转介,优化提升助餐配餐、医养结合、家政养老“3+X”服务。持续实施长者饭堂提升工程,推进标准化、特色化建设,融入医疗护理、健康宣教等服务。推动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推进“家政+养老”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护理员+家政员”服务队伍。

  深化医养康养结合。医养结合机构设立实行一窗办理、联合审批(备案)、一次办结。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推进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空间布局规划一体化,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利用空余床位或转型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或专区,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推动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医务室、护理站等,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全覆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护理站,推行医院、养老院双向转介,推动医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双向离院。高标准建设运营广州市老年医院、老年病康复医院。

  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强镇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党建+专业+自治”管理运营机制,完善“颐康中心+长者饭堂+敬老院+N个村级站点”服务网络,基本具备助餐配餐、居家上门、医养结合、互助养老等功能。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广邻里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培育邻里互助养老员队伍,搭建党建引领、镇街主导、村委监督、村民参与、机构支撑的农村社区照顾支持网络。

专栏4打造全国养老服务先行示范、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先城市

紧紧把握重度老龄化到来前的“重要战略窗口期”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机遇期,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健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机制,构建具有广州特色“大城市大养老”模式,打造全国养老服务发展先行示范、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先城市。

推动广州养老服务走在全国前列,打造养老服务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高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示范,老年人晚年幸福生活的标杆,为全国输出更多可复制经验、优秀人才和服务品牌。

依托广州市老人院,通过全面强化保障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品牌、提供行业支持,努力建成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的全国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技术指导中心、人才培养中心,打造大城市大养老的“广州样本”。

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保障功能,发挥机构优势,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转化养老服务领域科技创新成果,支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现养老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引领示范。

  2.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

  坚持社会救助新理念,创新救助方式,实施精准高效救助,全面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 构建“政府+社会”的大救助体系,探索具有广州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大城市大救助”模式。

  创新社会救助方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实施方案,推进社会救助由物质救助为主向“物质+服务”的综合救助方式转变。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构建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的救助服务体系,关注解决困难群众的其他救助需求,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激发困难家庭自身发展的驱动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弱有众扶”。

  全面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数据库,对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畅通实现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的转办转介渠道,变“群众申请”为“主动发现”。探索常住地申请社会救助,全面深化社会救助“全城通办”。深化“互联网+救助”,推动社会救助事务“免证办”和“一证一书一清单”改革,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拓展信息共享范围和核对业务范围,积极争取商业保险核对、网络金融信息共享等部级试点工作。大力推进“跨区域核对”,逐步开展与全国联网的统一核对工作。

  构建“政府+社会”的大救助体系。探索社区党建与社会救助融合发展路径,发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构建“党建+救助”机制;引导慈善组织设立专项慈善救助项目,加强慈善救助与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构建“救助+慈善”机制;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心理服务类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构建“救助+社工”机制;发挥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汇聚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帮扶力量,构建“救助+志愿服务”机制。

  3.深化社区治理改革创新

  深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的“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社区自治体系,持续总结推广工作路径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

  提升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建立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村)—片—楼(组)—户代表”的社区组织动员体系,组织城乡居民共同参与社区事务及处置社区突发事件;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协同社区居委会、社工服务站、志愿者等力量,实现基层动员常态化,提高居民的融合参与。

  深化城乡社区协商。推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规范运作,探索居民通过议事厅、工作坊、楼长制等方式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示范点建设,建立村民小组协商议事制度,推进农村社区分层协商;依托“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开展社区网上协商,拓宽社区协商渠道;完善镇(街道)地区协商机制,提升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探索建立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提升我市基层社会协商水平。

  全面开展“五社联动”建设。大力推进社区慈善基金(会)建设,激活社区慈善资源,加强规范管理,推动资金使用和项目运作透明化。鼓励慈善捐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深入开展“五社联动”,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使用机制,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监督。

  提升社区科技支撑能力。运用共建共治共享、融媒体等理念和互联网技术,在线上打造“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丰富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服务和治理功能。加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中心实体化建设,强化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中心与“随约驿站”的联动作用,构建线上线下相互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

  丰富完善基层社区治理“GPS”模式。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全面构建“党建+网格+自治”工作体系,推动党建引领社区居民自治示范工作。深化海珠区社区治理示范点建设。结合和谐幸福社区建设,创新制度机制整合优势资源,不断提升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做深“村改居”改革“后半篇文章”,解决城乡二元结构中社区治理的痛点、难点问题。

专栏5 打造广州市社区治理示范平台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深化多方治理、多方参与、多方服务为特征的广州社区治理GPS模式,加强广州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创造一批社区治理典型案例,努力打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广州社区治理示范平台。

建设具有广州特色的社区治理平台,建立广州城乡社区治理现代标准体系,创造一批社区治理典型范例,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努力为全国、全省创造更多社区治理先进经验。

  4.深化儿童保障改革创新

  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儿童保障改革,提高儿童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发挥儿童福利机构全国示范标杆作用,确保广州儿童福利事业走在第一方阵。

  构建儿童保护新格局。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全市“一盘棋”中发挥民政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加强统筹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镇(街)层面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科学谋划和有效应对日益增长的未成年人保护需求。

  确立收养登记新架构。优化改进收养登记管理,全面落实收养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统合不同部门、不同效力位阶的法律法规,确立体系融贯、效能统一的收养登记新架构。探索设置收养回访、支持服务等收养辅助程序,与现有收养登记相衔接,形成张弛有度的平衡机制。全面推进实施收养评估制度,培育收养评估专业人才,逐步建立完善收养评估标准体系。

  探索机构发展新路径。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优势,与科研院校、医疗机构共建科研合作基地。探索组建儿童综合康复(服务)联盟,扩大病残儿童康复医疗覆盖面,适度向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延伸康复服务。总结提升西藏对口援建帮扶机制,拓展跨地域儿童福利领域交流合作,积极探索为其他贫困地区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提供跨省康复服务,为孤残儿童护理员提供康复培训及实践平台。

  领航标准建设新征程。积极参与全国儿童福利领域行业标准化建设,深化标准先行实践探索,加强标准宣贯工作,按照民政部部署要求,推动成立全国儿童福利领域行业标准化工作小组(委员会),争取承担工作小组秘书处日常工作,勇当儿童福利领域标准化建设“领跑者”。建立标准规范的宣教培训基地,自主研发培训教材,打造精品课程,编印宣教手册,探索利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开展远程培训和常态化督导。

  推动试点示范新突破。继续推进广州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示范标杆建设,全面推动“养育、治疗、教育、康复、救助、科研、培训”七位一体综合发展,打破碎片化的单项康复模式,实现多专业学科的康复综合共融,解决单项康复效果欠佳的残障儿童的康复问题。推动全国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示范创建,推行“3+”热线服务(咨询接待+主动摸查、线上接报个案+线下督导跟进、一般坐席+专家坐席),打造智能化服务热线品牌。

  夯实公共卫生新举措。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应对处置预案,健全有效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置、风险沟通和风险更新等机制,引导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积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推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设置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相关岗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综合处置培训,组织实操演练,提高传染病防治水平。

专栏6 推进儿童康复全国重点民生项目

按照“养育、治疗、教育、康复、救助、科研、培训”七位一体的思路,依托广州市社会福利院(龙洞院区、萝岗院区)、市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建成救助保护区、儿童康复区、特殊教育区、科研服务区、儿童乐园和儿童服务站,努力打造成新时代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全国示范基地。

建立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综合康复研究所,与科研院校、医疗机构及人工智能康复企业共建科研诊疗等系列合作基地,促进儿童综合康复产学研深度融合。

构建特色儿童康复品牌。建设儿童康复名家工作室,建设脑瘫儿童康复、特殊教育等品牌学科及特色学科,儿童综合康复取得显著成效,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率100%。

  5.深化慈善事业改革创新

  完善慈善法规政策体系。积极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出台《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完善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培育扶持、激励表彰、人才培养等政策制度,落实税收、慈善服务设施用地等优惠政策。实施创建“慈善之城”提升计划,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深化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培育发展慈善主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事业实体和参与慈善活动,推动全市慈善空间建设,加快建设广州市慈善大楼。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业组织,发挥好慈善会、基金会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枢纽型现代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鼓励慈善组织探索保值增值投资活动。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及个人参与慈善的热情,扩大“人人慈善”的群众基础。

  拓宽慈善参与渠道。大力发展社区慈善,创新推动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社区慈善发展模式。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机制,依托社区慈善基金、慈善捐赠站点,引导群众日常捐赠。丰富慈善捐赠形式,推动技能、专业服务、知识产权、保险等新型捐赠方式的实施,探索个人遗赠接受路径。支持发展慈善创新项目,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慈善组织内通过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冠名项目开展慈善活动。鼓励发展慈善信托,丰富慈善信托类型,促进慈善信托健康规范实施。探索建立慈善力量与社会救助、救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应急事件的统筹衔接机制。

  健全志愿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和《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推动完善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依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标准制定。推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点,建立供需对接的志愿服务平台。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持续做好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推广公益“时间银行”。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机构等公共服务机构配备志愿服务管理人员,组织开展民政领域志愿服务活动,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增强慈善惠民实效。突出为民服务导向,提升“羊城慈善为民”行动品牌效应,推动创建“慈善之区”,开展区域慈善指数评价,打造广州“慈善之城”创建新品牌、新亮点。加强精准慈善,建设“珠珠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平台”,扩充慈善医疗救助服务种类,将个人慈善救助与慈善项目募捐有效结合,扩大慈善介入重大疾病前置救助的领域和范围。推动慈善项目聚焦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特殊群体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提升慈善科技创新。加强对互联网慈善的支持引导,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慈善领域中的运用,激励互联网慈善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探索建立慈善数据信息平台,促进社会救助信息与慈善捐赠信息共享。全新升级“广益联募”慈善募捐信息发布平台,丰富互联网慈善内容及参与形式,增强公众参与的便利性。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建设电子票据系统,提升慈善组织信息化水平。

  传承创新慈善文化。弘扬广府慈善文化,出版《广州慈善蓝皮书》。实施“慈善家庭”推广计划,扩大“广州慈善榜”覆盖面,发挥慈善花市、公益慈善嘉年华等慈善文化品牌效应,推动慈善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办好中国慈善城市发展研究基地和中国慈善人才培养基地,提升慈善理论研究和慈善实务人才专业性,加快培养慈善人才队伍。利用中国善城大会、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影响力公益慈善盛典等平台,强化慈善领域交流合作,提升广州慈善影响力。

  加强慈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保值增值投资等活动流程,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慈善行业组织和慈善行业社会监督机构作用,探索慈善组织信息一码披露,增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逐步完善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探索将慈善组织违纪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和个人信用记录,建立健全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全面推动慈善组织参与透明度评价工作,畅通慈善领域投诉举报渠道,持续打造“慈善之城·尽善净行”廉洁慈善品牌。

  (三)实现五个强化推动民政事业上新台阶

  1.强化基准定位创造新优势

  强化走前列目标。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以全面走前列、勇当排头兵的自觉和担当,以创造新的辉煌的责任和目标,坚定不移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保持战略定力,涵养长力后劲,厚筑领先优势,保持全方位、全过程、高水平、高站位走在全国前列。

  强化排头兵定位。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儿童康复、婚姻服务等国家重点民生示范项目建设,扩大惠民成果,实施提升计划,推广典型案例,推动更多国家、省、市示范项目落地和建设。统筹好全面推进与重点牵引的关系,打造社区治理创新先行示范区、老年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全国示范地,创造更多“广州经验”“广州样本”“广州模式”“广州标准”,以重点领域出新出彩带动广州在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中全面走前列、勇当排头兵。

  2.强化协同发展开拓新空间

  强化系统协同。加强前瞻性、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主动融入大局,立足全局谋一隅,谋好一隅、抓好一隅促全局。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更好发挥各方面积极性,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加固强项、加强弱项、补短板,推进民政事业平衡均衡发展。

  强化区域协同。主动融入“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发展大局,落实省民政厅以支持深圳同等力度支持广州民政工作文件,深化大湾区城市民政部门交流合作,推进互联互通和民生合作项目,深化协同发展、互利共赢。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均衡发展,按照以点带面、全面推广的思路,逐步推动解决民政事业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实现民政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和均衡优质发展。

  强化部门协同。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联席会议作用,打通民政工作全链条,提高整体工作效能。进一步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协调解决问题。完善民政系统上下联动机制,积极与省、区两级民政部门开展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对接,强化政策衔接与工作执行。

  强化市场协同。发挥市场作为协同的社会性主体的作用,在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福彩事业、基层治理等方面继续加强引入市场机制,强化市场作为服务主体的协同作用,使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性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强化改革攻坚提升新动力

  强化改革发展意识。坚持新发展理念,自觉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来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在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激发事业发展活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和完善各项民政工作。继承和发扬改革开放排头兵的精神,保持敢闯敢拼、奋勇争先的干劲,在为民服务上精益求精,在改革创新上先行先试,推动改革领域更广、改革举措更多、改革力度更强,实现民政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抓好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治理、民生服务供给等重点领域改革的同向共进、相互衔接、协同配套、集成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扎实推进中央和省部署的改革试点,强化对全局改革的示范、带动、突破作用。鼓励基层大胆创新,探索平行分享、经验借鉴、资源成果共享。加强改革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提升改革质量和实效。

  健全激励容错机制。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引领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干事环境。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坚持实事求是,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4.强化创新驱动再上新水平

  推动理念创新。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动广州民政事业健康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宗旨,守牢初心使命,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努力开创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深化机制创新。创新民政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强跨部门工作协调,善用市场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辐射优势,有序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民政公共服务,推动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合作共建,推动民政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受益范围更加广泛、惠民内容更加丰富、质量水平更有保障。

  加强科技创新。大力推进智慧养老、老年康复、儿童康复、殡葬等民政重点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建设一批民政名家工作室,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新信息技术在民政领域的应用,争取打造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市级科普基地、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每年市级以上民生重点科研项目立项1项,市级自由申请科研项目立项10项,形成事业发展、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体系,以科技创新提升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深化市东升医院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在加快推进中国盲人按摩实训基地、神经康复、骨病中心等重点学科同时,合作打造呼吸康复、中西医结合、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肿瘤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学科群,实现医康教研防管同质化,形成广州老年康复品牌。

  建设智慧民政。全面建设智慧民政,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5G等现代信息技术,持续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以深化建设民政服务管理监控中心为重点,建设统筹调度、快速响应、高效运行的综合指挥大平台,加强民政大数据挖掘分析和业务应用,构建深度融合、纵横协同、资源共享的信息资源大数据。加强数据共享,制定统一标准,构建全市民政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在社区应用,依托信息化手段建设“智慧社区”,推动政府与社会组织等其他基层治理主体的有效联动和高效运作,使民政智能化、智慧化建设成为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引擎。

  5.强化法治建设保障新发展

  强化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在广州民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深化民政法制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必修课程,引导广大干部做法律上的明白人。落实民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增强法治思维和权责意识,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增强民政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政策创制。加强重点领域民政政策体系建设,及时总结提炼创新试点以及基层实践探索的典型经验做法,求新求实、谋创良法。提升政策创制指导性、前瞻性、科学性,推动形成上下衔接、配套互补、符合市情、有效管用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全面梳理、修改完善现行政策法规,强化民政立法工作的贴近性、前瞻性、系统性、综合性、比拟性和科学性。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标准化改革和标准体系建设要求,推进标准化与民政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制定并完善民政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标准化的兜底保障和引领提升作用。积极参与民政领域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推进民政业务标准化程序化。

  推进依法行政。明确部门权责清单,确定民政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及时动态调整,依法信息公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挥广州民政智慧团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及执法岗位职责制度。探索综合执法。加强民政综合执法力量,在殡葬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区划勘界、地名管理等方面加大综合执法和监督力度。


  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为实现规划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基层民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干部恪守务实作风,锐意改革创新,致力攻坚克难,为民政规划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健全实施机制。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落实机制,落实落细各级民政部门主体责任。完善规划实施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全市城市更新总体安排中统筹谋划,落实用地保障,落实财政补助、税费减免及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创新公共服务设施运营模式,建立并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渠道,以优质项目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社会化。

  (三)加大规划宣传。广泛开展规划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宣传,让社会各界更了解民政、关心民政、支持民政。运用新媒体技术拓宽民政信息传播的渠道方式,展示民政良好形象。培育一系列具有示范效应和典型性的试点示范点,打造民政公共服务品牌,扩大广州民政宣传影响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倡导,积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政策实施氛围。

  (四)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与资金统筹,保障对兜底性、基础性民政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实现民政事业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加强民政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的民政业务人才队伍。

  (五)强化安全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守五条底线,构建民政大安全格局,把安全发展贯穿民政事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建立健全民政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细落实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防控,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六)落实监测评估。落实规划实施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本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发展任务,研究制定民政系统各领域专项行动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落到实处。创新评估方式,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监测评估,以及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丰富评估维度,加强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推动规划落实到位、如期实现。


附录

“十四五”时期广州市民政事业发展重大项目

序号

名称

内容

“十四五”目标

1

市老人院扩建工程一期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村,建筑面积62708平方米,总投资约4.60亿元,设置床位100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老人用房(失智楼、护理楼)、食堂、后勤用房(后勤服务楼、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等)、综合服务楼、值班备勤楼、连廊、地下车库、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

2021年6月底完成交付工作。

2

市救助管理站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黄埔区果园五路9号,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0.67亿元,设置床位500张,主要建设内容为救助管理站用房、地下停车库、室外运动场及其他室外配套设施。

计划2021年12月底前竣工。

3

市老年医院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选址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村,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2.8亿元,设置床位500张,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住院、急诊、科研等功能用房。

计划2024年6月底前完工。

4

广州民政园项目子项目——市福彩综合业务中心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天河区白沙水路160号,建筑面积10993平方米,总投资932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福彩综合业务中心大楼、道路广场及绿地等室外配套工程。

计划2023年12月完工。

5

广州民政园项目子项目——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天河区白沙水路160号,建筑面积为41536平方米,总投资30548万元,采用PPP(BOT)模式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用房、社会组织展览馆、综合管理业务用房、社会组织培训中心、配套学员宿舍、公共食堂、地下停车库、以及配套道路广场、绿化、室外给排水等。

计划2024年完工。

6

广州民政园项目子项目——市慈善大楼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天河区白沙水路160号,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亿元,项目拟采用捐建模式建设,主要设置有慈善学院、慈善文化创意研发基地、慈善博物馆、国际慈善交流体验中心、慈善大数据中心、综合管理用房、公共食堂、公共仓库、地下室、道路广场及绿地等室外配套工程。

计划2025年完工。

7

广州民政园项目子项目——市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中心(含老年大学)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天河区白沙水路160号,总建筑面积63355 平方米,总投资约56230.29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筹措。主要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设施(800床)、老年大学(50班)、地下车库、公共服务设施(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点)以及配建市政道路。

计划2025年完工。

8

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选址位于黄埔区九龙镇镇龙村,建筑面积117450平方米,总投资约5.59亿元,设置床位2000张,主要建设内容为老年人用房、业务后勤用房、老年大学、值班备勤用房、停车库等。

计划2022年3月完工。

9

市老年病康复医院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选址于黄埔区开创大道3016号,建筑面积48250平方米,总投资约2.86亿元,设置床位350张,主要建设内容为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后勤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五项设施和地下停车库。

计划2023年8月完工。

10

市观音山公墓(含市第二思园)项目首期工程

项目选址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黎家塘村大山窿地块,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总投资7.5亿元,建设墓穴3000穴、骨灰盒2万位、骨灰还林位5000位,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楼、周转业务用房、骨灰楼、中心坛、综合服务楼、风雨廊等。

计划2022年12月完工。

11

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住院大楼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白云区石门街,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56亿元,设置床位1000张,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住院大楼两栋及相关配套设施。

计划2022年12月完工。

12

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体示范平台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白云区景云路40、42号,对大众楼以及综合楼的老年学校部分进行改造,总投资约0.27亿元。

计划2021年12月完工。

13

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示范基地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荔湾区涌岸街36号之一地块,地块用地面积为21434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5276平方米。

计划2022年12月底完成地块收储工作。

14

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萝岗院区项目

项目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319号,拟在院区次入口西侧新建一栋四层医技楼,并在院区的东北角(太平间/维修房北侧坡顶空地位置)新建一栋三层的仓储中心等,计划总投资约1960.98万元。

计划2023年完工。

15

市福山公墓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选址于黄埔区新龙镇福山村内,建设内容包括围墙、道路、消防(隔离带)等基础配套设施,计划投资约1557.91万元。

计划2023年完工。

16

市福山公墓(一期工程)第三骨灰堂项目

项目选址于黄埔区新龙镇福山村内,位于福山公墓一期工程的西北侧,新建第三骨灰堂,规划面积约2460平方米,计划投资约为1431.44万元。

计划2023年完工。

17

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第六骨灰堂项目

项目选址于市银河烈士陵园内原第三骨灰堂东西两侧旧建筑物处,拟拆除现状三堂东西两侧旧建筑物,并在原址新建2栋两层建筑(东座、西座),规划每栋建筑面积各为1000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097.19万元。

计划2023年完工。

18

市观音山公墓(含市第二思园)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选址于白云区钟落潭镇黎家塘村大山窿地块,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拟新建骨灰楼、大门广场、墓穴、生命教育基地、遗体捐献者纪念广场、开发骨灰还林区域、二期道路(约3000米)及其边坡支护建设、停车场、园林绿化等建设内容,计划投资约17494.08万元。

计划2025年完工。

19

市民政局精神病院院区消防系统项目

项目选址于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院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院区内71栋建筑物的消防改造、新建1栋消防水池泵房以及室外生活、消防给水系统和电气系统布设,计划投资约1182.14万元。

计划2023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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