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广州“十四五”规划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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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09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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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人社发〔2021〕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面临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以改革创新引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全力推动“双区”建设、“双城”联动

  第二节 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第三节 加快重大平台建设

  第四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四章 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第二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第三节 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力度

  第四节 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第五节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第五章 以更高水平社会保障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一节 推动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

  第二节 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第三节 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第四节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第六章 以打造全球人才创新创业高地支撑科技创新强市建设

  第一节 汇聚“高精尖缺”人才

  第二节 加快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第三节 畅通人力资源要素流动

  第四节 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第七章 以规模宏大的技能人才队伍助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第一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第二节 不断提高技工教育办学质量

  第三节 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第四节 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

  第八章 以深化改革不断激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活力

  第一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节 健全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

  第三节 规范表彰奖励管理

  第四节 提升人事管理服务水平

  第九章 以新型和谐劳动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第一节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二节 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

  第三节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

  第四节 创新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

  第十章 以更优质公共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节 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体系建设

  第二节 加强“智慧人社”建设

  第三节 夯实政务服务作风

  第四节 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第十一章 以更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第一节 强化法治建设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

  第三节 实施重大项目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

  第五节 加强宣传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巩固提升城市发展位势的关键阶段。为更好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参与者、社会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作用,同时为广州在全省实现总定位总目标中勇当排头兵贡献力量,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出坚实步伐、取得重大发展、民生保障水平大幅跃升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以及艰巨繁重的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州要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殷殷嘱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为广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实现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更加紧密,有力释放市场消费潜力和消费需求。各级各部门联动的“大就业”格局基本形成,就业“经济晴雨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就业促进机制不断完善,出台实施系列促进就业政策,市场主体吸纳就业能力显著增强,五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61.53万人,占全省22.5%,位居全省第一;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3%,远低于全国全省3.5%的控制目标。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截至“十三五”期末,共认定140家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位居全省第一,累计带动就业14.39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7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发放4.99亿元,位居全省首位。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广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0%以上,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五年累计促进2.46万毕节、黔南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广东就业,帮扶50.01万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占全省四分之三。高质量就业效果显著,“粤菜师傅”1“广东技工”2“南粤家政”3三项工程羊城行动走在全省前列,五年累计培训粤菜师傅2.3万人次;率先建成176家街(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全市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64.6万人次,较“十二五”期间增长253.9%,劳动者素质普遍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持续增强。这些工作为广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社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减震器”和“压舱石”作用持续发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中央调剂金制度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企业(职业)年金制度逐步建立,农转居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管理,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全面参加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961.4万人、691.82万人、682.93万人,较“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41.06%、45.9%、58.3%;全市社会保障卡累计持卡人数1620万人,位居全省第一。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从“十二五”期末的3200元/月提高至3726元/月、失业保险金从1516元/月提高至1890元/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180元/月提高至237元/月。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成效明显,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累计457亿元,惠及63万家市场主体;失业保险稳岗返还56.74亿元,惠及43.58万家市场主体,社会保险降费减负保市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这些工作为人民创造了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引才聚才育才成果丰硕。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人才强市建设迈出新步伐。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大专以上人才417万人,专业技术人才195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7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92.4万人,分别比“十二五”期末提高37.6%、30.8%、21.6%、32%,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规模均居全国前列。产业人才加快集聚,实施“1+4”产业人才政策,“十三五”时期累计评选和支持创新领军人才79名、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11965名,发放人才绿卡7623张,发放资助补贴6.6亿元,引进人才入户23.13万人。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财政补贴政策有效落实。高层次人才数量增长明显,认定12批1207名高层次人才,比“十二五”期末增长4倍多。实施“岭南英杰工程”,选拔104名后备人才。“十三五”时期,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工作站(分站)18个,省博士工作站57个,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45个。海外人才持续引入,“十三五”时期,共办理留学人员人才引进入户5567人,平均年增长率33.7%;深入实施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4,累计选派352名优秀青年学子赴17个国家113所著名学府深造,学成归国165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蓬勃发展,获批设立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增至2013家,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超过千亿元,产业规模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三。这些工作为广州高质量发展筑牢了人才智力根基。

  ——技能人才培养领先全国。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不断涌现,技能人才培养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技工教育体系日趋完备,全市现有技工院校27所,其中技师学院7所,共开设128个专业,实现现代产业领域全覆盖;在校生11.1万人,占全省18.4%,规模居全国前列,现代技工教育“广州模式”在全国推广。重点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我市获批建设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广州)研究中心,为全国4个中心之一;3所技师学院纳入省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计划,全市建成8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9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16个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与香港机电工程署共建6个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竞赛取得丰硕成果,参加第44、45届世界技能大赛累计获得6金3银5铜14优胜奖,奖牌数占全国近五分之一,特别是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获金牌数占全国四分之一、全省一半;参加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金牌数居全国城市首位、占全省四成,充分展现了广州技能人才培养的雄厚实力和领先优势。这些工作为广州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活力迸发。坚持以改革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事业单位人员奋斗精神和创造活力充分激发。人事管理服务不断优化,赋予高水平大学和公立医院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职称评审、薪酬分配、人员调配人事管理自主权,事业单位人员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升。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充分发挥。人事招聘制度更加完善,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岗位聘用管理制度不断优化,定向培养职业教育硕士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引进取得新成效。“十三五”时期,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99人。创新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优才计划”5,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401人。收入激励机制增添活力,高水平大学建设、医疗卫生行业薪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单独据实核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纳入绩效工资单独据实核定等政策有效落实,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稳步提高,积极性不断增强。这些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坚持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我市3家企业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花都区被评为“广东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783家,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221个。调解仲裁走在前列,成立全省首家市级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在全国率先试点聘任港澳籍兼职仲裁员,“互联网+调解”仲裁模式全国推广,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7.16%,位居全省前列。治欠保支取得明显成效,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分账管理实现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效果明显,为13.46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1.3亿元,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更加有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企业薪酬调查、人工成本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基本形成,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十二五”期末的1895元/月提高至2100元/月,位居全国第四。这些工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共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打通。“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137项业务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网,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项认领率达100%。精简办事材料1337份,累计精简幅度达48%,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精简率达91%。“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明显,全市450项人才人事业务实现全流程网办,服务17.8万法人单位。市级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皆实现可预约、可网办和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一门率”“一窗率”达100%。这些工作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创造了良好条件。

专栏1“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5年

基数

“十三五”目标值

2020年

完成值

属性

一、就业促进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211.5]

[100]

[161.53]

预期性

2

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人数

万人次

[180]

[150]

[ 164.6 ]

预期性

3

城镇登记失业率

%

2.2以内

3.5以内

2.53

预期性

二、社会保险

4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7.3

98

98.26

约束性

5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74.1

485

691.82

约束性

6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31.4

461

682.93

约束性

三、人才发展

7

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资源总量

万人

303

404

417

预期性

8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149

195

195

预期性

9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10:40:50

12:46:42

12:46:42

预期性

10

留学回国人员数

万人

[5.7]

[8]

[8.32]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1

劳动合同签订率

%

98

96

99.3

预期性

1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91.5

97.16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3

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

%

95

95

97.22

预期性

14

社会保障(市民)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

82.2

90

90

预期性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深度联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内部环境和自身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既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机遇新挑战,又面临新时代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宜居幸福新广州贡献力量。

  (一)发展机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有力引领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全面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带领全体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作为奋斗目标,始终聚焦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作出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等一系列战略部署,为新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必将有力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新征程中迈向新高度、取得新进步。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事业高质量发展拓展了新空间。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适应我国新发展阶段要求,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必然选择。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良性循环的关键所在。进入新发展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兜底和基础地位之突出前所未有,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之重要前所未有,必须更好地坚持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更好地促进人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兜民生底线、保市场主体作用,更好地通过提高劳动者收入扩大内需,为广州打造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城市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城市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叠加驱动为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省委省政府明确以支持深圳同等力度支持广州改革发展,“部省战略合作补充协议”6“省厅支持广州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20条政策措施”7带来了充分的政策红利。市委市政府提出要举全市之力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8,推进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这些都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争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带来重大战略机遇。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区域战略合作、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市、加快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提升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品质、建设更高水平的幸福广州、平安广州等战略部署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出新出彩注入了新动力,必将有力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上水平走前列。

  ——长期稳定向好的经济发展态势为事业高质量发展积蓄了强劲动能。当前,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广州作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十三五”期末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5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高收入经济体水平。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年均分别增长7.9%和10.1%。来源于广州地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6155.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721.6亿元,5年年均分别增长4.4%和5.4%;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居全国城市前列。这些都为就业资金稳定投入、社会保险待遇持续提高、人才队伍集聚发展、促进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更加雄厚的经济支撑,必将有力提升我市人民生活品质,让市民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二)主要挑战

  ——发展环境深刻复杂变化带来新挑战。“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进程遭遇逆流。广州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对外贸易的重要枢纽受冲击影响尤为明显,经济领域的复杂变化向社会领域的传导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社会保障援企稳岗更显重要,劳动争议纠纷更趋复杂等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必须融入新发展格局,保持发展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做到因应而变。

  ——经济社会进入新发展阶段带来新课题。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更加凸显,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劳动力结构发生变化,给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情况、新课题:社会保险抚养比逐步降低,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持续增压;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发展不均衡,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发展充分,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覆盖率低,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仍处于探索阶段;新经济新业态加速发展,就业方式呈现多元趋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速,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需求不断增大,职业能力提升需求迫切;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更便捷,人力资源要素流动需更畅通等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顺应形势需要、破解矛盾问题、有效应对挑战。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出新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期盼有更稳定的工作岗位、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更满意的收入分配、更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新期盼。健全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人才引进培养针对性和服务精准度、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成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回应民众关切、聚焦重点难点、提升工作质量。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为战略引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之以恒落实市委“1+1+4”工作举措9,加快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快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激发人才第一资源活力,倾力打造技能人才强市,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以“四个出新出彩”引领各项工作全面出新出彩,为全省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中勇当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人才对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驱动、民生对高质量发展的兜底保障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坚持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向,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劳有乐业、才有优用、技有专长、病有良医、老有颐养,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体现在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各个方面;立足新发展阶段,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积极探索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路径,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挥好改革创新“以点带面”的作用,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创新,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破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聚焦服务国家和省、市发展大局,坚持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一盘棋”,更好发挥各级各部门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和安全相统一。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找准突破口和发力点,集中力量逐个攻坚,“以点带面”带动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依法行政。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稳定和谐。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展望2035年,我市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在全省实现总定位总目标中的排头兵地位更加巩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面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成,人才创新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全国领先的技能强市地位持续巩固,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优质高效。

  锚定2035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国内外和全省发展趋势以及我市发展实际,围绕争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国际大都市,奋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到202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努力实现如下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打造就业创业强劲引擎。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重点群体就业充分保障,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政策的联动机制更加健全,多渠道促进就业政策更加全面有力,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有效落实,劳动者就业素质、就业能力不断提高,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到2025年,全市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比“十三五”目标增长10%,新增就业人数保持在全省首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民生福祉迈上新台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应保尽保,参保缴费质量显著提高,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形成,企业年金覆盖率不断提升,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规范发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45万人、132万人;全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80万人、660万人,分别比“十三五”目标增长40.21%、43.17%。

  ——打造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创新人才高地,实现人才竞争力大幅提升。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才政策更加积极、开放、精准、有效,人才竞争力、辐射力、引领力显著提升,人才发展环境全面优化,“高精尖缺”人才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全面释放。人力资源服务业领跑全省,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支撑科技自主自立自强能力日益增强。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规模大幅提升,人才工程项目做大做强,人才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才强市地位更加巩固。

  ——巩固更加领先更具优势的技能强市地位,确保技工教育继续领跑全国。全市技工院校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办学层次和水平显著提升,技工院校布局结构和专业设置与我市现代产业发展结合更加紧密,具有广州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全面形成。到2025年,全市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10万人以上,高级工及以上层次比例达80%以上,年社会培训10万人次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打造70个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具有特色优势的品牌专业,建成3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技师学院,力争4所以上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全市技能人才达32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130万人。

  ——健全更加规范更加科学的人事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充满活力的用人制度。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等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更加充分,人员流动更加合理有序,选人用人机制更加灵活高效;考核奖励、薪酬激励等制度更加健全,重点行业领域薪酬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人事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创新创造活力不断增强。

  ——构建更加稳定更加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达到全省示范、全国领先地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劳动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完善,劳资纠纷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形成劳动者体面劳动、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十四五”时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保持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保持96%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打造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取得重要进展,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广泛应用,人才大数据平台全面建成,人才大数据产业生态全面形成,群众办事方便快捷,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到2025年,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696万人,比“十三五”期末增长4.69%,保障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

基数

2025年

目标

属性

一、就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61.53]

[110]

预期性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

2.53 

3.5以内

预期性

二、社会保险

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820.41

845

预期性

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40.99

132

预期性

5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691.82

680

约束性

6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682.93

660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7

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275

320

预期性

8

其中:高技能人才

万人

92.4

130

预期性

9

技工院校年招生人数

万人

3

3

预期性

10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

万人次

[164.6]

[100]

预期性

11

“粤菜师傅”培训人次

万人次

[2]

[3.6]

预期性

12

“南粤家政”培训人次

万人次

[12]

[23]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3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76.1

﹥60

预期性

14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7.16

﹥90

预期性

15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96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6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万人

1620

1696

预期性

注:[  ]表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 以改革创新引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要求,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广州深圳“双城”联动效应,服务国家和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以“部省战略合作补充协议”“省厅支持广州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20条政策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的改革任务和自主探索的改革创新任务为主线,坚持先行先试,以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引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上水平走前列。


第一节 全力推动“双区”建设、“双城”联动

  (一)拓展港澳居民来穗就业创业空间。贯彻落实港澳青年来穗发展“五乐”计划。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推进港澳人才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天河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加快广州南沙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建设。举办“羊城邀约”港澳青年专场招聘活动。推动具有港澳职业资格的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在广州执业就业。推进港澳居民中无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参加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擦亮穗港澳技能人才交流合作品牌。推进穗港澳技工教育在招生就业、培养培训、师生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交流合作,建立健全技工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深化与香港机电工程署等机构合作,联合开展技能人才培训、世界技能大赛集训,举办“穗港澳蓉”青年技能竞赛。扩大技工院校对港澳地区的招生规模,打造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探索穗港澳融合共赢的高技能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三)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融合。实施湾区“社保通”工程,研究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保障在穗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市民”待遇,推动在港澳地区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功能。实施湾区“人才通”工程,继续推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财政补贴政策,开展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推动在部分具备条件的评审委员会设立港澳专业人才评审组,引导港澳专业人才按照属地和就近原则在穗申报职称评审,探索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式承接拓展“一试三证”职业技能评价。健全港澳籍兼职仲裁员培训考核管理体系。探索推进穗港澳三地在劳动法律适用、程序等办案实务方面的制度衔接。

  (四)推动广深“双城”联动。服务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学习借鉴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强化广州深圳“双城”联动,打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签订广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双城”联动协议,推进两市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工伤鉴定意见互认、待遇资格认证等服务一体化办理。推动两市人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加强技工院校交流合作。共享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成果。实现广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双城联动、比翼双飞”。


第二节 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一)推动就业模式创新。积极培育第三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就业新增长点。支持通过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模式发展自主就业、分时就业等新就业形态。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用工、就业服务制度,降低就业创业成本,在促进新经济快速发展中不断拓展就业空间。推动引进一批外籍家政培训师,实现“南粤家政”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努力争取率先开展“全面覆盖、公平保障、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探索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综合费率、基金按险种分别建账、统筹使用的社会保险管理新模式。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加快发展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要求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

  (三)建设高层次国际人才集聚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的人才资源需求预测机制,探索建立健全高端人才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推动“湾区人才”领跑城市建设,对接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求,制定完善更加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育政策。大力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文化产业、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来穗创业兴业。探索建立国际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激励和服务保障政策。争取国家、省赋予广州更加充分的博士后管理权限。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推动花都区“广东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建设提档升级,打造全国先行示范样板。通过省市共建把海珠区打造成全国劳动关系多元治理示范中心。开展特殊工时管理改革试点。探索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下的劳动权益保护路径。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增强劳动力市场的包容性。探索建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联动查处和协助机制,加强区域间执法信息共享。


第三节 加快重大平台建设

  (一)推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广州)研究中心建设。集聚世界技能大赛项目资源,推动技术训练与应用研究,指导技工院校在世界技能大赛牵引下开展专业和课程建设。聘请世界技能大赛领域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搜集并研究大赛文献资源,构建课题研究管理体系。探索世界技能大赛竞技广州模式,推进世界技能大赛技术应用示范和成果转化,指导帮助企业和院校与国际标准接轨。每两年举办一次“世界技能大赛与高技能人才”主题研讨会,促进世界技能大赛文化推广,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

  (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力资源产业研究院,开展人力资源产业基础研究,建立健全人力资源产业指标体系,集聚孵化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快形成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提供服务的区域性人才大数据中心,驱动人才大数据产业发展,加速人力资源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三)创新劳动调解仲裁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实体化平台建设,促进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提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广州(琶洲)速调快裁服务站建设,打造具有“港澳协同,接轨国际”特色的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服务模式。支持广州黄埔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广州)创新研究院,为粤港澳大湾区三地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建设提供前沿理论支撑。

专栏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创新项目

1.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广州)研究中心。整合优质学术与技术资源,面向全国技工院校开展世界技能大赛标准转化为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世界技能大赛标准推广应用、成果转化以及选拔集训等方面研究,为国家和省、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

2.粤港澳大湾区人力资源产业研究院。开展人力资源产业基础研究,建立健全人力资源产业指标体系并推动在政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实际运用。建立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校院所、金融投资机构的紧密沟通合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与融合、新业态孵化、新产品研发。

3.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大数据平台。集聚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人才数据,开展大数据支撑人才资源规划、引进、开发、培养、评价和服务等研究应用。建立人才大数据标准体系和安全管理平台,促进人才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发挥人才数据生产要素的创新引擎作用,推进人才大数据产业生态发展,支撑人才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动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和5G移动互联网在人才服务领域场景应用,开展人才大数据决策分析和人才信用大数据建设与应用,推进大数据支撑人力资源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提升人才精准服务能力和智能应用水平。

4.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广州(琶洲)速调快裁服务站。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建设集预防预警、咨询指引、调解仲裁申请、快速调处、异地协助和信息共享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智慧调解仲裁服务枢纽,为港澳企业和港澳籍劳动者提供政策指引及纠纷预防化解服务,促进粤港澳三地劳资纠纷治理协同发展。

5.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广州)创新研究院。开展劳动关系管理和劳资纠纷调处机制前沿理论研究、共性程序对接、差异性问题研讨和服务方式创新等,为粤港澳大湾区三地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和实务样本。


第四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持续深化区域对口支援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劳务协作任务,加强与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沟通联系,强化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促进急需紧缺劳动力有序来穗求职就业。加大与贵州毕节、黔南、安顺,西藏波密,新疆疏附,四川甘孜等受援地区及梅州、清远等省内对口帮扶城市之间的区域合作。开展技能帮扶协作计划,深化校校、校企项目合作,推进招收劳务协作对口地区脱贫生,扩大招生规模,实现转移就业。

  (二)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支持城市各类专业人才定期到农村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市各类人才项目。加大对农业专业人才的薪酬激励,完善涉农和基层专业人才绩效工资倾斜政策。实施农村就业促进行动,加强乡村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农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支持社会优质服务机构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第四章 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按照“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的要求,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大重点群体帮扶力度,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持续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一)坚持就业优先目标导向。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全面强化、精准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各区政府、市直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推动完善与就业容量挂钩的产业政策,注重发展技能密集型产业,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重大产业和重大项目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目标。

  (二)加强就业政策统筹协调。扩大政策组合的就业促进效应,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的衔接配套、协调联动。通过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加大投资创造就业、稳定外贸扩大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多措并举促进平等就业,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增加就业动力,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形成“稳就业”的政策合力。

  (三)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稳定拓展社区超市、便利店和社区服务岗位。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鼓励用工模式创新,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建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就业服务联盟、灵活就业服务中心,为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


第二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一)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机制,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健全创业培训制度,开发符合行业发展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并纳入补贴范围。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重点群体创业培训。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机制,优化审核流程和信息化系统,鼓励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加强对重点群体创业的政策扶持,确保创业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地。

  (二)加快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发掘和培育社会化创业孵化载体,打造更具示范效应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平台。提升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信息化管理水平,重点强化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创业孵化成效,构建面向各类人群、全方位的创业孵化和服务体系,促进创新创业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

  (三)促进创业成果转化。依托“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10,整合优秀创业项目,联动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和创投机构资源,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基地孵化、创业政策、创业担保贷款等全方位、一体化服务,促进创业项目成果落地。扩大创业大赛的影响力,加大赛事宣传力度,吸引更多高质量的创业项目参与大赛,打造粤港澳地区青年创业赛事特色品牌。


第三节 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力度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整合各类企业岗位资源,实施大规模招聘行动,举办“阳光就业”品牌招聘活动。实施“三支一扶”11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打造一站式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平台,大力推动在穗院校就业创业服务站建设,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制度,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服务的精准度和精细化水平。

  (二)促进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完善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动权益保护“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劳动力有序转移。持续打造春风行动12服务品牌,组织“春风送暖”关爱慰问活动、“服务到家”跟车返乡活动,引导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推广岗前综合教育品牌,在全市开展异地务工人员岗前综合教育服务。

  (三)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加强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提供针对性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推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业务流程标准化,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服务。鼓励街(镇)通过购买服务等社会化方式,为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提供精细化就业援助。持续开展“双到双零”就业服务13,组织“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兜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

  (四)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完善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修订《广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规定》,健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体制机制。加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组织领导,逐步提高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服务管理水平,通过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见面会等方式多渠道进行就业安置,加大力度推进随军家属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探索多元化的安置模式。


第四节 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一)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健全终身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十大”重点群体14职业技能提升工程,落实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15。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技能培训,探索推进全民数字技能培训,提高全民素质技能水平。落实“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扩大职业培训覆盖面,以职业培训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推动“粤菜师傅”工程羊城行动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推动“粤菜师傅”工程羊城行动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实施“粤菜师傅”人才培育、标准研发、产业融合、技能致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壮大“粤菜师傅”职业教育。开展“粤菜师傅”标准研发行动,完善“粤菜师傅”评价认定标准,建立“粤菜师傅”与粤菜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开展粤菜厨艺技能致富行动,服务“粤菜师傅”就业创业。实施粤菜文化传承推广行动,开展“粤菜师傅”走进广州国际美食节、走进使领馆活动,建立跨国知名酒店合作机制,打造“粤菜师傅”工程金字招牌。

  (三)打造“广东技工”工程羊城行动品牌。深入推动“广东技工”工程羊城行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培根铸魂、规模发展、素质提升、激励保障、文化弘扬等五大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一流技工院校,结合区域产业布局特点,推进技工院校特色立校,高标准谋划发展方向、办学层次、培养目标和专业设置,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广东省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重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联盟,完善“广东技工”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配套措施,打造一支技能精湛、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兼具广州特色的技工队伍。

  (四)提升“南粤家政”工程羊城行动品质。持续推动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城市建设。规范做好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市级家政诚信企业、“羊城家政优质服务门店”16建设工作。推进“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构建“技能培训+操作实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具有广州特色的“南粤家政”标准体系。培育壮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加快推进“南粤家政”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家政服务商业保险补贴政策。探索“南粤家政”国际化输出的新格局。

  (五)深入实施“乡村工匠”工程。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行动,加强农村实用技能人才职业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加大校企合作培养力度,提升农村实用技能人才技能水平。建立健全培养标准和技能评价体系,完善以实操能力为导向、以实用技能为重点的多层次评价体系。实施“乡村工匠”就业创业行动。落实“乡村工匠”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六)扎实推进“农村电商”工程。加大“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培训标准,完善培养体系。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站点,大力推广网络创业培训,开展“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培训、创新创业培训。落实“农村电商”培训补贴政策。依托各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合作社、科普教育示范平台、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产业特色+”的订单式创业就业培训,有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第五节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一)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推进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的业务协同,建立就业数据跨部门整合与共享机制。推动线下服务与线上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供给体系,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创业孵化基地、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提供专业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服务模式。加强新就业形态人员就业信息和岗位信息采集、发布和引导,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平台,开展专项招聘活动。优化“互联网+就业”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可及性、精准度、便利化。

  (三)加快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推进就业创业景气指数建设,建立“四位一体”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就业数据信息资源开放机制。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动态预警,实现市、区、街(镇)三级可视化联防联动,建立全面覆盖、响应迅速的应对机制。

  (四)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的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调查统计力度,及时分析企业用工形势变化。推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评估分析工作常态化发展。充分运用大数据开展供求信息分析,深入挖掘各行业的就业数据,为就业形势分析提供支持。

专栏4 促就业稳就业保就业项目

1.开展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开展“阳光就业”大学生就业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举行校园专场招聘会、网络匹配会、校园宣讲会等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12场的线上线下招聘会。加强校企合作,组织我市重点企业赴知名高校举办招聘会,建立校企合作洽谈常态化机制。多方筹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2.实施“三项工程”羊城行动。“粤菜师傅”工程羊城行动。开展粤菜师傅标准研发行动,每年培训粤菜师傅不少于4500人次、市属院校招收全日制粤菜烹饪专业全日制学生不少于1000人。完善粤菜师傅培训标准,编制粤菜菜品质量标准,探索粤菜服务行业标准,统一粤菜营养标准。推行“粤菜师傅+食材供应链”“粤菜师傅+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传承推广粤菜文化,建设粤菜展览馆、文化体验馆,推动粤菜传统技艺申遗。“广东技工”工程羊城行动。加快建设一流技工院校,推进3所广东省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重点建设1个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全市力争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500家。“南粤家政”工程羊城行动。持续推动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建设扶持10家以上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10家以上诚信企业,积极探索制定家务劳动定额标准,鼓励就业新业态在“南粤家政”工程中的应用。全面推进“羊城家政”实名制管理服务,推行家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家政服务可溯源,落实家政服务商业保险补贴政策。

3.推进就业创业景气指数体系建设。整合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市场、企业用工监测、大学生就业等数据资源,建立就业景气指数和创业景气指数指标体系和模型,全面客观反映我市就业状况和就业形势,定期形成就业创业景气指数综合性分析报告,为就业政策制定、就业服务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第五章 以更高水平社会保障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提升统筹层次,健全完善制度,深化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第一节 推动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

  (一)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动态管理,深入开展登记数据应用及共享,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扩大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落实我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和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二)持续推进社会保险精准扩面。探索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指导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推动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开展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第二节 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一)提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全面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做好全国统筹衔接准备。进一步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推动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体系建设。

  (二)完善参保缴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统一的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按全省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做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按省部署完善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

  (三)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完善待遇计发办法,稳步提升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过渡期“中人”的新老办法待遇平稳过渡。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企业年金,持续扩大企业年金的覆盖面,积极争取纳入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优化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落实援企稳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强化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创业功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生活基础功能。强化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五)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健全多元化的工伤预防机制。探索工伤康复费用按病种付费管理模式,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全覆盖。统筹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探索工伤康复效果和工伤预防项目绩效的评估标准体系。


第三节 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一)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建立健全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健全社会保险风险准备金制度,依法依规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构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建设嵌入式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系统,建设广州市社会保险内控云系统,探索省大集中内控监督新模式。建立健全社会保险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制度,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机制。坚持精算平衡,加强基金运行监测,防范待遇支付风险,根据收支状况及时调整完善缴费和待遇政策,促进收支基本平衡。

  (三)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完善基金监督制度体系,加大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查处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险资金的违法行为。强化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充分利用基金监管系统开展常态化监督。创新基金监督方式,实施订单式检查。探索推进社会监督,持续开展诚信签约活动,推进第三方协助开展检查。


第四节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一)全面优化经办服务体系。按照“管理上移、服务下沉”理念,优化市、区、街(镇)三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责体系,创新服务下沉模式。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持续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跨部门协同能力,探索建立互联互通的经办平台,健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推进与其他地区的社会保险数据共享互认。

  (二)提升社会保险经办信息化水平。落实社会保险领域信息资源省级集中工作。推广省级集中网办系统、“广东人社”App、“穗好办”App17等服务平台落地应用,协同对接更多单位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比对,实现资源共享。配合落实“一网通办”建设、优化基层服务事项,规范证明管理和电子签发。制定本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目录,扩展跨领域用卡,推进多领域用卡,形成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专栏5 社会保险项目

1.探索构建多层次、可持续、有活力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发展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探索建立行业性、区域性企业年金制度。

2.推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探索构建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协同并用的线上线下“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为各类政务服务、金融服务、智慧城市服务领域深入应用社会保障卡提供全面支撑。加快发行应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通过养老待遇进卡、流程优化等措施,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覆盖率。


第六章 以打造全球人才创新创业高地支撑科技创新强市建设

  按照“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要求,深入实施“广聚英才计划”18,着眼充分激发人才第一资源活力,围绕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紧贴广州优先发展产业和新业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开放、精准、有效的人才政策,全力集聚国内外“高精尖缺”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构筑具有高度竞争力、辐射力、引领力的全球创新人才战略高地。


第一节 汇聚“高精尖缺”人才

  (一)集聚高端领军人才。深入实施“广聚英才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做好国家和省高层次人才工程选拔推荐,引进培养战略杰出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后备人才。适时优化整合有关高层次人才政策工程,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遵循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规律,改革完善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打造高端人才创新创业首选地。

  (二)引育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聚焦构建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引进培养,定期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推动产业与人才协同发展,为全市重点产业和领域发展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

  (三)吸引海外留学人才。优化提升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与海外知名院校合作,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新模式。持续加强“留学英才招聘”19“海归羊城,新锐广州”20等人才引进培训品牌建设,打造和完善留学人员服务平台,构建留学人员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提供场地资金、项目孵化、成果转化等综合性创业服务。支持举办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海外学子广州创业周、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第二节 加快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制度,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大职称评审权下放力度。积极拓展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以及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有机衔接。支持基层以及离岗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称评价,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职称申报评审倾斜政策。积极推进职称社会化发展,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参与职称评价。

  (二)实施博士博士后培养工程。鼓励和支持更多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流动站、省博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广东省博士博士后创新(中新广州知识城)示范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后科技创新(南沙)公共研究中心”建设双轮驱动,推动博士博士后知识增值、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加大博士后国际化培养力度,吸引海外优秀博士进站,支持优秀博士后赴国(境)外从事学术交流研究。

  (三)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引导和支持行业主管部门、施教机构围绕重点领域、前沿领域、新职业新技术领域,打造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精品。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级分类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开展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指导。完善继续教育服务管理机制,抓好继续教育基地、继续教育专家库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第三节 畅通人力资源要素流动

  (一)促进人力资源要素集聚流动。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加快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制定差别化户籍迁入政策,构建合理、公正、畅通、高效的人力资源流动格局。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资源要素平等互换、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市场要素资源向广州先进生产力集聚。

  (二)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机制。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协调,打破地区、行业、城乡的分割和身份、性别的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监管,强化非法用工行为治理,提高非法用工主体违法成本,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三)加快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奖励一批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机构、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项目,集聚和孵化一批创新能力强、业态高端、技术含量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标准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吸引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大力培育面向国际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国际化水平,将广州建设成为华南地区和东南亚地区的人力资源服务与配置中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人力资源服务配置枢纽。


第四节 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一)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围绕“人才链”构建“服务链”,全面落实各项人才政策,持续提供人才优质服务,落实联系服务专家制度,贯彻落实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推动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税收优惠、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引进入户、创新创业等配套服务,让各类人才享受优质服务,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优良环境。

  (二)打造人才公共服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互联网申办智能服务、智能审批业务后台监管、智能审批处理等系统,构建大数据驱动的人才管理服务新机制、新模式、新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塑传统人才服务和管理业务,重点做好“智慧人才”管理系统优化和建设,搭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人才服务平台。

专栏6 人才建设项目

1.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聚焦羊城菁英人才等优秀青年人才培养与服务,优化提升“菁英计划”留学项目,资助优秀博士生前往世界知名大学(原则上为全球位列前150名的国际知名高校或排名前50名的学科领域)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落实留学人员安家补助政策,实现“一站式、全程化”的归国留学人才服务。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项目。支持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集聚和孵化一批创新能力强、业态高端、技术含量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出一批“广州市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和“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项目”,并对获评机构、人才和项目给予奖励。

3.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对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的激励,落实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境外紧缺人才,其在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 以规模宏大的技能人才队伍助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按照“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的要求,创新技工教育发展体制机制,优化技工院校发展布局,推动技工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技能竞赛选拔培养机制,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全方位打造技能人才培养和“广州技工教育”品牌。


第一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加强技工院校党组织建设。推动实现技工院校党组织全覆盖,注重发展优秀中青年教师、优秀学生入党,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党对民办技工院校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引领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强化技工院校思想政治课程建设。以国家思想政治课程标准为指导,按照“大思政”育人理念,加速思想政治课程教学改革,调整规范课程设置,构建学分制课程体系。配齐建强教师队伍,落实“三百”工程21,举办思想政治课教师培训班,培训500人次以上专兼职思想政治课教师,思想政治课专兼职师生比达1:350。组织技工院校学生开展青少年红色研学实践活动,在市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新增思想政治课程竞赛类别。建立思想政治课建设责任制并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强化法治精神和职业素养培育。深化职业素养等课程教学改革,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坚持“人文与技能并重、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并举”的人才培养目标,加强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坚持工学结合、德技兼修,把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贯穿职业素养培育全过程。


第二节 不断提高技工教育办学质量

  (一)加强专业建设。组织技工院校开发部、省专业目录外新增专业。引导技工院校加快“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相关专业建设。对接现代产业和新兴战略性产业规划布局,引入国际合作,重点打造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及精密制造、人工智能及机器人、数字经济等16个世界级产业集群相适应的专业集群,建成70个重点专业、特色专业,打造100门技工院校精品课程,为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并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落实教师轮训制度,加大教学骨干、科研团队、班主任等的培训力度。组织技工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建教师培训基地,聘请各领域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推动技工院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参加培训访学、进修学习、技能交流。培育“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

  (三)优化技工院校战略布局。推进4所技师学院入驻广州科技教育城,参照高职院校标准建设校区。根据中央、省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免学费资助政策,积极做好技工院校有关资金保障工作。推动4所以上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推进其他技师学院按照高等职业院校标准落实办学经费等政策,争取7所技师学院达到高等职业院校设置标准。支持黄埔建设职业(技工)教育集团。建设具有广州特色、国内领先、国际接轨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

  (四)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坚持校企合作的基本办学制度。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建设技能人才供求预警系统,支持引导企业参与学校专业课程设计,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开设双制班、订单班、冠名班,引进先进技术标准,拓展实习就业岗位,实现校企资源共享。探索顶岗实习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以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产教融合重大项目,推动广州市ICT人才培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立由院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骨干企业。


第三节 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一)完善技能竞赛引领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职业技能竞赛激励机制,积极组织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穗港澳蓉”青年技能竞赛等各类竞赛,鼓励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能竞赛,统筹建立以全国技能大赛为龙头的国家和省、市三级技能竞赛为主体的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体系。建设特色鲜明、国内领先、接轨世界的职业技能竞赛组织、训练体系。加强对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的申报、建设及管理,培养世界一流的竞赛团队,支持金牌选手建立个人工作室。主动承接全国性、国际性技能竞赛。

  (二)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培训机构参与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弹性学制等模式,推动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共编教材、共设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及联合搭建实践平台,共同培养学徒。强化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和建立健全职工全员培训制度。

  (三)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课程标准开发及国家认可的考核评价方式。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社会培训机构以及企业、院校等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逐步将技能人才评价主体由政府转为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支持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设立鉴定所(站)、组织竞赛选拔和社会培训评价。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鼓励行业组织和用人单位围绕广州产业布局及新就业形态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认定。


第四节 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

  (一)拓宽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渠道。鼓励企业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按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给予待遇。支持企业增加技能等级层次,设立技能专家、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拓宽职业发展空间。

  (二)优化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环境。探索建立广州市“广东技工”信息库和“广东技工在线”等平台,拓展技能就业渠道。大力培育“技能创客”,积极参加全国技工院校和广东省“众创杯”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举办市技工院校师生创新创业大赛。推动落实获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含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和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在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考核定级、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工资待遇、应征入伍等方面,与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学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三)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做好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等专题宣传。组织技能大师、羊城工匠、世界技能大赛选手等优秀技能人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讲好技能故事、讲好劳动故事、讲好工匠故事,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

专栏7 技能人才和技工教育项目

1.技工院校入驻广州科技教育城建设项目。推动广州市4所技师学院入驻科教城。加快完成新校区建设和相关配套建设,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设为切口,建设满足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等需求的高水平技师学院。

2.广州市ICT人才培育公共实训基地。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力争将其打造成为集ICT人才培养、“鲲鹏+昇腾”生态培育、华为生态企业聚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探索、世界技能大赛研究、产教融合试点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的ICT人才培养和技术应用平台。


第八章 以深化改革不断激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活力

  按照关于理顺和优化事业单位职责的要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构建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一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一)稳步推进重大专项改革。继续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完成涉改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安置。做好事业单位优化重组后领导人员聘用和规范岗位设置等工作,完成行业体制改革。支持科研人员离岗或在岗创新创业,破解相关限制性条件,完善配套服务机制,充分释放人才红利。

  (二)完善岗位管理及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岗位设置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将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向创新能力强、人才集聚度高的事业单位倾斜,向民生领域、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倾斜。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政策体系,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强化内部竞争机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管理目标,激发事业单位内部活力。

  (三)优化事业单位进人渠道。完善适合行业特点的人才引进办法,开启优秀技能人才、基层工作者以及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进入事业单位的渠道。继续推进联合高校培养职业教育硕士试点。完善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指导事业单位加大招聘港澳人才工作力度,扭转“唯学历”“唯名校”的用人导向,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平性、科学性。

  (四)加大人事管理“放管服”力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简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程序。服务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医院、高水平技师学院以及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逐步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清单,提升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大事业单位人事培训力度,提高人事管理水平。


第二节 健全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

  (一)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政策,完善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强化引导激励,适当体现人才聚集、公益类型和事业发展对绩效工资水平的差异性影响,建立健全符合广州城市发展定位、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二)推进重点行业薪酬制度改革。巩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探索动态调整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深化医疗卫生行业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公共卫生机构“一类财政供给、二类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取得成效。完善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用于人员的奖励部分、单位承担的各类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间接经费用于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部分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但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调控的办法,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三)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绩效工资分配充分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有效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人才吸引力。创新实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薪酬倾斜制度,可采用协议工资、年薪制、项目工资、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收入分配方式,探索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内部分配自主权。


第三节 规范表彰奖励管理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功勋荣誉和表彰奖励工作部署,加强对各区各部门指导,严格规范表彰奖励工作。强化创建示范活动管理。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政策。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第四节 提升人事管理服务水平

  提升人事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人事考试基础建设。探索建立规范化考点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人事考试基地建设。明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管主体责任,健全事业单位人事备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人事法规政策执行民主评议。提升人事考试事务法治化水平,提高化解人事考试风险的能力。加强人事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建成智慧化、开放性人事培训网络平台。


第九章 以新型和谐劳动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按照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推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能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一)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和风险预警。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统计分析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动态监测,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做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完善企业经济性裁员监测制度,定期监测企业裁员情况,指导企业依法制定和实施裁员方案,保障被裁减人员权益。妥善处理重点领域争议案件和重大集体争议案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效果。

  (二)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协调机制。落实“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求,研究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实施“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2,实施全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调解员、调停员素质提升工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推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和职工协商能力,增强集体合同的实效性,提高履约率。

  (三)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探索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和劳务派遣用工动态监管。深入开展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更新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库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增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影响力。


第二节 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

  (一)完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维护职工经济利益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

  (二)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指导机制。建立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职业薪酬信息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开展企业人工成本监测,及时跟踪评估该成本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开展以“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行业为重点的薪酬调查,为广州特色经济发展、人才流动提供支持。

  (三)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强化工资总额预算执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第三节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

  (一)加强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处置。加大劳资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完善劳资隐患预警机制和部门信息共享风险预警制度。掌握各种突发性、苗头性隐患信息以及新形势、新常态下劳资纠纷变化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化解劳资纠纷,及时妥善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隐患排查三级台账。

  (二)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欠薪治理制度措施落实,做好治欠保支工作。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人实名制、工资分账管理、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组织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欠薪隐患,及时解决新发欠薪案件。加大恶意欠薪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定期向社会曝光重大欠薪违法企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力争实现基本无欠薪的目标。

  (三)依法严厉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拓宽综合执法领域,主动履行监察执法职责,严厉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高温劳动保护等全市性专项执法行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保障职工权益。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础建设。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分片区挂钩联系指导制度,加强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区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日常执法监督和重大案(事)件实地指导。实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疑难问题研讨、典型案例分析等素质提升计划,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畅通信访咨询渠道。建立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群众信访投诉请求事项的工作机制。完善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典型案例分析等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第四节 创新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

  (一)完善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建立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工会调解等相衔接的多元化解纠纷的机制。加强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探索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先行调解、委托调解和特邀调解。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调衔接制度机制。

  (二)推进仲裁办案方式改革。创新办案方式,全面推行“要素式”办案。加大案件分类处理力度,深化庭审方式改革,设置小额速裁庭、派出仲裁庭、巡回仲裁庭等专门仲裁庭,实现繁简分流,就近就地化解争议。规范优化仲裁工作流程、环节和程序,依法提高终局裁决比例,扩大适用简易程序、要素式裁决范围。健全仲裁办案指导和案例指导制度,统一争议案件审理标准。加强对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下劳动争议案件调查研究,探索新型劳动争议解决新机制。

  (三)加强仲裁机构和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增加财政经费投入,落实仲裁员分级管理和以案定补等职业保障机制。加强仲裁队伍能力和素质建设,创新远程培训方式,完善分级培训机制,争取授权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聘前培训,推进仲裁员职业化建设进程。

  (四)加强智慧仲裁建设。依托“互联网+5G”、大数据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快仲裁服务方式与业务的创新变革。优化在线调解仲裁服务内容、标准和流程,不断开拓新模式、新领域,切实满足互联网时代劳动者维权的多元化需求,推动仲裁办案智能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专栏8 新型和谐劳动关系项目

1.实施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服务万户新企用工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企业薪酬指引计划等,构建劳动关系多元协同治理体系。

2.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推动花都区“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优化升级,扩大辐射效应,打造全国先行示范样板。通过省市共建,把海珠区打造成全国劳动关系多元治理示范中心。推进南沙区探索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形势下劳动权益保护新路径。

3.建立劳资隐患预警机制和部门信息共享风险预警制度。加强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建设,对建设领域工人实行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实时监管。在建设领域工人工资监管系统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全行业工资监控管理系统,对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动态监管和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化解欠薪隐患,实现劳资纠纷从“救火”到“防火”的转变。


第十章 以更优质公共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基层公共服务关键看实效”的精神,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数字人社”“智慧人社”建设,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面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强系统行风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均衡、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 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体系建设

  (一)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全面覆盖各领域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严格落实清单化管理,清理整改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现行业务规则,确保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

  (二)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标准衔接。全面梳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数据情况,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加强大数据顶层设计,做好数据标准化衔接。完善数据标准体系,消除数据标准和口径差异。推动大数据标准应用,强化标准对技术发展、服务能力提升的支撑作用。


第二节 加强“智慧人社”建设

  (一)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快业务系统标准化改造,推动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网上办”“指尖办”。加快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政务服务中“应用尽用”,实现“四免”23优化。全面对接“穗好办”“穗智管”24两个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互用。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分析应用,开展个性化服务定制和政策精准推送。依托市政务区块链平台、电子证照等信息平台,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应用。

  (二)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数据对接和应用,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孤岛、数据烟囱25,推进跨层级、跨领域的信息共享。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和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等数据对接系统,制定本地数据共享服务目录,实现数据共享查询、比对核验和政务服务跨域通办。推进数据汇聚整合,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数据资源主题库和专题库建设。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应用创新,促进公共数据价值释放。

  (三)全面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加强网络安全制度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云租赁安全、政务数据安全保密等网络安全与信息管理制度。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评测、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和技术保障能力。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资产台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全面实施新安全等级保护标准。


第三节 夯实政务服务作风

  (一)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加强“放管服”改革,推动业务审批流程再造,推动“人社服务快办行动”26和“一件事打包办”,推广业务全流程网办,加快实现业务办理“零跑动”,提升服务的便民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加快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和服务技能,树立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政务服务常态化监督。深入开展窗口明察暗访工作,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以政务服务“好差评”建设为抓手,强化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落实信用承诺制。


第四节 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拓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才引进渠道,按照“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采取公开招聘、遴选、选调等多种方式,从全国范围内不断引进政治标准高、能力素质强、作风要求严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中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坚持抓好针对性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

专栏9 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智慧人社”建设。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全力推进业务流程梳理和信息共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最多跑一次”向“全流程网办”转化,推出一批“秒批”“秒办”服务项目,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社会保险省集中系统建设应用。深化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业务协同。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整理,推进政务共享信息资源规范化管理,提高共享服务效能。推进人才大数据建设,提升精准服务能力。


第十一章 以更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要多措并举,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完善资金投入、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等各项保障措施,突出重点、统揽全局,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第一节 强化法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政策法规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7,加强“双随机、一公开”28监管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法规。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减少行政风险。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

  推动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协调、同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稳步加大我市各级财政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严格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民生支出标准事前备案制度,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做好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运转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经费保障工作。以绩效评价为抓手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编报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第三节 实施重大项目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安排实施一批民生保障领域重大项目,实现重大政策措施与重大工程项目有机结合,促进基础设施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调查研究,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认真做好立项审批、资金筹集、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各项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形成以规划为统领、年度计划为支撑的发展规划推进落实体系。将规划实施与部门年度工作相结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各业务领域之间、横向部门之间以及市区之间的统筹协调、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共同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机制,科学评价规划实施效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节 加强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宣传作用,让更多人了解人社、关心人社、支持人社,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大宣传格局。完善新闻发布、媒体沟通等工作机制,利用新媒体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宣传,展示工作成果。加强宣传队伍建设,调集各方资源,群策群力讲好广州人社“好故事”,发出广州人社“好声音”。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 词 解 释

  1.“粤菜师傅”工程: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东西部协作的重要举措。2018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开始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在传承粤菜文化的同时,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助力精准扶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2.“广东技工”工程: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贯彻落实中央稳就业决策部署、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民生工程。主要包括服务现代产业发展行动、技工教育大发展行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新评价激励机制先导行动、广东技工技能经营培育成长行动、技能就业创业行动、工匠精神培育弘扬行动等七大行动。

  3.“南粤家政”工程: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对标国内外最好最优先进经验,围绕解决城市“一老一小”服务需求而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母婴、居家、养老、医疗护理等家政领域重点培训项目,大力实施技能提升、就业创业、品牌创建、权益保障等四个行动计划。

  4. 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是由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科技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广州市国资委等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资助优秀博士生前往世界知名大学(原则上为全球位列前150名的国际知名高校或排名前50名的学科领域)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的项目。

  5.“优才计划”:是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的品牌项目,以广州市赴外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活动为平台,以用人单位自愿参加为原则,在国内高校开展现场报名和招聘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招聘计划、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考试,实现“当地报名、当地考试、当地体检、当场签约”,是在现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框架下推出的便捷、高效、灵活的校园招聘新模式。

  6.“部省战略合作补充协议”:是指2020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合作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基础上签署的补充协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支持广州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广州、深圳“双城”联动效应,促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7.“省厅支持广州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20条政策措施”:是指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4月印发实施的《关于支持广州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 推进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制度供给、人才创新、专项带动、平台建设、提升服务等5个层面提出了20条具体支持政策措施。

  8.“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是指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新征程中持续释放“双区”驱动效应,推动广州深圳“双城”联动,在新征程新高度上“比翼双飞”。

  9.“1+1+4”工作举措:第一个“1”指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是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根本政治保证;第二个“1”指深化改革开放,是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根本路径和关键一招;“4”指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

  10.“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是指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承办,面向全省和港澳地区高校学生的创业项目选拔比赛。

  11.“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按照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12. 春风行动:是指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起、专门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的专项活动,包括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机会、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及整顿劳动力中介机构等内容。

  13.“双到双零”就业服务:是指“就业服务进家到户,就业岗位进街到村”和“零距离服务”“零距离就业”。

  14.“十大”重点群体:是指新生代产业工人、“粤菜师傅”人员、“南粤家政”人员、企业学徒、企业职工、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安全从业人员、残疾人等。

  15. 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广州市推进“实施十项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之一,帮助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技能水平、综合素质。

  16. 羊城家政优质服务门店:是指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带动”的原则,引导家政企业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羊城家政优质服务门店”。

  17.“穗好办”App:是指一款政府面向全市群众和企业的移动政务服务App,汇集了1000多个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相关事项。

  18.“广聚英才计划”:是广州市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市级人才发展战略性文件,在优化整合各类人才计划和项目的基础上,对我市人才事业长远发展提出了19条人才新政。

  19.“留学英才招聘”:是广州市促进留学人员求职和在穗企事业单位求才有效供需对接的专场招聘活动。

  20.“海归羊城,新锐广州”:以“海归羊城,新锐广州”为载体,围绕留学人员就业、创业两大板块,通过线上、线下的培训方式,帮助留学人员获得更多在穗就业创业资讯。

  21.“三百”工程: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大思政课”建设,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选树“100名优秀学校思政课教师”、打造“100节学校思政课示范微课”、开展“100个学校思政课课题研究”。

  22.“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是指自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在全国范围实施的“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和“企业薪酬指引计划”。

  23.“四免”:是一项政务服务优化专项工作,即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

  24.“穗智管”:是广州市城市运行管理的核心中枢,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基础数据、应急管理、社会舆情、经济运行、公共安全、医疗卫生、规划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行、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民生服务等领域城市运行管理要素为重点,建设“感知智能”“认知智能”“决策智能”的城市发展新内核,打造数据全域融合、时空多维呈现、要素智能配置的城市治理新范式。

  25. 数据烟囱:是一种不能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之间进行互操作或者协调工作的信息系统。

  26.“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是指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的,通过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的活动。

  27.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8.“双随机、一公开”:是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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