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新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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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26 09:57:03
  •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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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记者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两个部门规章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其中: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二是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三是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四是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4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单独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办法将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

  一是优化调整记分分值。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二是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三是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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