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携手打造高质量发展典范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举行 法学法律界“大咖”齐聚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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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31 09:49:52
  •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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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南沙倡议 推进法治协同

  8月30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在广州南沙举行。论坛现场,来自境内外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实务精英围绕破解大湾区建设中的法律难题、完善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点燃大湾区创新引擎、加强涉外法治平台建设等主题进行发言,共商涉外法治建设良策,共谋高质量发展新篇。

  粤港澳大湾区如何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记者8月30日在论坛召开间隙,分别专访了来自粤港澳三地法学法律界5位“大咖”支招。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发出南沙倡议

  8月30日,广州南沙,一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盛典如约而至,近300名来自境内外的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会聚一堂,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大湾区法治协同”主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重大课题,为推动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服务大湾区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磅礴法治力量。

  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的法学学术团体、法学研究机构组织共同发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南沙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助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对外开放与法治协同。

  《倡议》提出,各方加强合作互动,共同建立常态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广东省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通过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开展定期互访等方式,加强法治工作经验交流与合作,助力打造法治湾区、开创发展新局。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常态化论坛活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高端论坛品牌,构建国际交往和涉外法治人才交流新平台,加大港澳地区法学法律界与内地不同法学教育和职业背景人才的多维度交流与合作,持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合作与发展。

  《倡议》呼吁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方式,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为粤港澳大湾区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交流与协作,支持仲裁、调解机构交流合作,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助力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打造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关注运用法治手段预防与解决跨境纠纷和法律问题,适时开展联合研究并引导参与的市场主体妥善运用法律和规则维护合法权益。

  《倡议》提出,加强大湾区内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培训,协同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科学谋划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发展方向,实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差异化、错位化、特色化发展。健全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积极推荐更多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到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国际仲裁机构任职,主动参与并努力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影响力。

  《倡议》还呼吁探索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路径。加强粤港澳及国际规则衔接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助力制度机制创新和标准规则衔接,特别是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推动开展司法规则衔接探索,推进域外法查明工作,推动实现域外法“一站式”查明,提高域外法查明质效。助力发挥规则互联互通在促进湾区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方面、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方面的作用。

  “要以历史主动精神直面困难挑战。”《倡议》提出,共同探求新问题的法治解决方案。坚持制度型开放,联动多元、包容、外向的湾区法治资源,共同研究数字经济规则、知识产权保护、“双碳”目标下的法治担当等热点难点议题,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提供湾区建设性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所长韩大元:

  构建专业化、国际化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粤港澳大湾区在衔接国际商事规则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韩大元认为,“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发展有助于将这种衔接优势进一步向国际推广。”在他看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影响力不能仅局限于自身,而是要面向世界,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国际化竞争力,将大湾区经验传播出去。

  谈及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涉外法治工作的期许,韩大元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粤港澳大湾区要注重平台与制度建设,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将其转化为具体实践,积极对接域外规则与标准,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对此,韩大元认为,一条有效的路径是构建专业化、国际化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比如《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中不少都是吸引一流法律服务人才的政策。”他强调,在培养本土人才的同时,要面向全球,尤其是面向港澳,推出更具吸引力、更有实效性的人才引进办法,聘用一批国际化法律服务专业性人才。

  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主席、香港和解中心创办人萧咏仪:

  加强粤港两地法律服务交流合作

  如何开拓涉外法律服务市场?萧咏仪建议可以鼓励粤港澳法律服务机构之间加强合作、形成战略联盟和覆盖广泛的服务网络,以更好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萧咏仪表示,内地商事争议解决机构的创新做法给香港带来了很多启发和共同合作的空间。她点赞了广州仲裁委创设的“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她表示,该机制在推动庭审技术标准、仲裁庭室、仲裁员名册与服务窗口上实现共享,“这是一个很好的范例,香港仲裁师协会也正在和广州仲裁委开展这方面的合作。”

  “我们要发挥香港在互联网仲裁方面的优势,与内地ODR平台深入融合,互利共赢。”萧咏仪表示,“香港具备国际仲裁调解以及法律专业人士的软实力,通过一个可以在国际上应用的ODR平台,才能将香港的国际视野及国际专业能力发挥得更充分。”

  如今,香港与内地在法律领域的合作日益频繁和紧密。萧咏仪指出,这有助于香港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内地法律,为内地企业和机构“走出去”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持。

  广州仲裁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天喜:

  深化国际间商事仲裁合作

  “3+N”仲裁庭审模式、ODR平台、“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在涉外法治建设方面,广州仲裁委近年来推出多个首创。王天喜介绍,“广州仲裁委办理的涉外案件连续两年居城市仲裁机构第一,办理的涉外案件无一宗在境外被撤裁或不予执行,仲裁文书获包括美国、中国香港等地法院认可执行。”

  “广州仲裁委对外交往‘朋友圈’不断扩大,在‘一带一路’沿线国际仲裁机构公信力评价报告和排行榜中位列前三。”王天喜表示,目前,广州仲裁委吸纳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近200名通晓国际经贸规则的境外仲裁员,外籍仲裁员占比超10%。

  2022年,中央发文支持将广州打造为面向世界的全国五大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之一。王天喜表示,广州仲裁委将紧抓这个机遇,深化国际间商事仲裁合作,强化与欧美、日本、新加坡等世界主要经济体仲裁机构的对接,推进与巴黎仲裁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推动与日本仲裁机构举办高端论坛,持续提升广州仲裁国际影响力,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中国仲裁力量。

  展望未来发展,王天喜认为,“要持续探索智慧仲裁领域”,进一步推进智能仲裁建设,打造智能仲裁员和智能秘书,探索智能机器人服务庭审现场演绎,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智能仲裁服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法学协进会会长李焕江: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需要各方密切协同合作。”李焕江认为,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充分利用政策叠加优势,不断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创新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大力推进涉外法律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广州仲裁委此前上线的全球首个APEC-ODR(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平台,就是高效化解跨境商事交易纠纷的典型范例。”李焕江说。

  跨境法律服务的市场需求日益增强,也让粤港澳法律人才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李焕江建议,从事跨境业务的内地律师可以通过加强与港澳律师的合作,不断拓宽国际化视野,增强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内地律师与港澳律师的法律服务合作如何开展?李焕江认为,应进一步整合粤港澳大湾区现有的法律服务资源,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整体法律服务高水平标准化协同发展。

  在进一步完善涉外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方面,李焕江建议借鉴广州仲裁委建立的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3+N”多元化仲裁庭审理规则等先进经验,将我国先进的仲裁庭审模式推出去,把国外优秀的仲裁庭审模式引进来,汇聚全球高水平仲裁规则制度。

  北京大学教授、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前主席赵宏:

  加大粤港澳三地法学教育交流合作

  “对粤港澳大湾区而言,打造统一规范的共同市场,寻求一条能够惠及各类市场主体、为全国和世界做出先行示范的法治建设道路格外重要。”赵宏表示,广州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中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赵宏建议,可利用广交会平台,了解全世界客商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建立全球法律服务数据库,提升面向全球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

  赵宏提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合作可以从法学教育开始,在内地大学中开展普通法的基础课程,在港澳大学开展内地法律的基础课程。法学会可以推动粤港澳三地教育部门开展试点合作,也可以牵头组织三地学者进行交流,推动三地法学理论研究和交流,推动统一立法项目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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